这本书我年轻时读过,但那时候只顾着看“爱情”了,没有关注其他。这么多年过去,具体内容基本忘完,只记得是一段几十年后又续上的老年人的爱情。
现在是疫情期,这个月读这本书好像挺应景,于是,决定认认真真读,认认真真记笔记。
这是一篇边读边写的读书笔记。
第一章与第二章读书笔记
这本小说发表于1985年,当时作者57岁。他宣称这是自己最满意的作品。据说,小说中所写的爱情,与作者父母的故事有不少相似之处。
两年后有了中文版。应该没有版权吧。
一、 故事发生地
根据作者回答阿根廷记者1986年采访时的话,这是作者想象的地方,综合了哥伦比亚加勒比海地区三个城市的特点。
二、 故事发生时间
应该是1930年。书中写了“昨天晚上”医生所看电影是根据去年的一部流行小说《西线无战事》改编的。该电影是1930年4月21日在美国上映的。根据他们的年龄推测,他们的初恋应该发生在1870年代。
三、 关于霍乱
经查,自1817年以来,世界上发生过七次大的霍乱流行,第三次曾传到南美国家,大约在1855年。而直到现在,霍乱仍未绝迹,WHO专家估计,世界上每年约有2.1万至14.3万人死于霍乱。
四、 关于衰老与死亡
第一章写了两个人不正常的死亡:本书的男主之一,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的朋友赫雷米亚斯·德圣阿莫尔;医生本人。前者自杀,后者意外。同时用了大量篇幅写了医生的老年生活和老年人心理。
年轻时对些无感,现在再读,已经感同身受。每个人都会老,虽然你可以做到身老心不老,但日渐不听使唤的身体,因衰老而带来的病痛,不可避免会影响人的生活进而打击人的心灵。所以赫雷米亚斯·德圣阿莫尔选择在60岁时自杀,因为他曾经说过:“我永远不会老。”而医生的意外死亡未尝不是一种幸运,他不用老到身不由己、不能自理,躺在病床上渐渐被人遗忘。作为声名显赫、一生被人尊敬的大人物,医生的死法也许有点儿可笑,无厘头,但很难说是悲剧。
不知道这是不是57岁的作者对衰老的一种挑战。他似乎在告诉读者,人是可以自主选择在何时、用何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的。这好像也是一种对反对自杀的宗教信仰的挑战。
五、 关于爱情
第一章通过死亡写了爱情。
赫雷米亚斯·德圣阿莫尔与情人的爱,也许不合法律、宗教、习俗,但很难说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爱,甚至爱到不但尊重爱人的自杀选择,甚至帮助他自杀。作者通过费尔明娜说,那个女人帮情人“死去的决心是令人心碎的爱的证明”。
医生临终时的最后遗言是“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相信医生的确爱妻子。也许不是半个世纪一直在爱(这种可能性不大),但在他临终时,应该是真的对妻子怀着深深的爱情。
但是,妻子为他的死感到悲伤的同时,却在梦中想念初恋情人胜过刚逝世的丈夫。难道在他们半个世纪的婚姻中一直是医生在爱吗?留下了悬念,也引出了第二章对初恋的回顾。
第二章主要写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初恋。作者似乎写尽了初恋情人的种种心理及表现,时而胆小怯懦,时而胆大包天;时而狂热,时而冷静;花样百出,愈挫愈勇……暗恋时的情态,热恋时的心理,交换情书时的千方百计……恋爱过的人看到这一章,都会会心一笑吧。(当然,现在有了手机,有了想怎么爱就怎么爱的宽松环境,初恋也可能少了一些刺激。)
但是,眼看就要花好月圆,费尔明娜甚至在购买两人生活用品,在见到弗洛伦蒂诺时,她却用一句话打发了弗洛伦蒂诺:“请您忘了吧。”
奇怪吗?不。
14岁的费尔明娜爱上的不是弗洛伦蒂诺,而是“恋爱”这件事本身。在她情窦初开时,弗洛伦蒂诺正好是那个闯进她视线的男孩子。尤其这个男孩子不但对她一见钟情,痴迷执著,而且恋爱花样还挺多。于是,她大睁着好奇的眼睛,以一种探险的心理,在姑妈的鼓励帮助下,一步步走进爱情的乐园,被爱情那炫目的光彩冲昏了头,刺瞎了眼。这种时候,爱人的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爱”这件事。她甚至“仅仅知道恋人的职业是电报员和小提琴爱好者”。而父亲的强烈反对就像助燃剂,只会让爱情的火焰愈燃愈烈,狂风吹不熄,大雨浇不灭,她甚至背着父亲立下婚约。
但是,17岁的她经历了两年艰难又快乐的旅行之后见多识广,迅速长大,对爱情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与要求。这时的弗洛伦蒂诺只是一个她仅仅通过书信了解的男孩儿,“令她兴味索然”。爱情的光芒熄灭了,她从梦幻中醒来,所以,“她用一个手势就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清除了”。太正常了。
第二章的结尾与第一章呼应,形成一个闭环,像一个句号一样结束了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的过去,标志着新的、经过51年9个月零1天考验的永恒爱情掀开了新的一页。
六、其他
这部小说形式上与《百年孤独》一样,章节没有标题,段落很长。读惯了恨不能一句话一段落的流行小说,这种内容密集的作品反而不习惯了。幸好有《百年孤独》上个月预习了一下。
小说起首一句:“无法回避,苦巴旦杏的气味总是使他想起爱情受挫的命运”,也与《百年孤独》的起首句很相似,但只看到第二章,不知道是不是异曲同工。这句话似乎也在暗示,许多死亡与爱情有关。
爱情与霍乱有关之处,在这两章里只有写弗洛伦蒂诺初陷爱情深渊时的一句话:“爱情的症状和霍乱的症状是相同的。”
为了便于自己记忆,仍像对付《百年孤独》一样,给每章起了个标题。
第一章:不正常的死亡与重新开始的追求
第二章:一眼“误”终身
第三、四章读书笔记
这两章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主人公的性爱。本书也因此成为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年轻人的性爱教科书。
一、第三章
我给第三章起名“结婚与失贞”。因为在这一章里,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都失去了童贞。前者因为结婚,后者属于强奸,甚至最后他也没弄明白是谁夺去了他的童贞。我也没弄明白。
1. 结婚
这一章前半部分写医生对费尔明娜的追求,以及费尔明娜会嫁给医生的原因。
医生的优秀是弗洛伦蒂诺方方面面都比不上的,不论从哪个角度看,让什么人看,医生都是最好的结婚对象。也许这就是他的追求过程文质彬彬、不慌不忙,透着势在必得的自信的原因吧。况且还有外部力量的推波助澜:父亲恨不得把女儿双手送上,贵族学校校长也奉命来利诱、劝说,一封封的匿名信带来刺激,甚至表姐与医生的互动对她都是一种促成。当然,关键还是她自己动心了。毕竟她已经从初恋的狂热中醒来,毫不犹豫地回绝了弗洛伦蒂诺,而自己又到了该结婚的年龄,面对处处优秀,又对自己一见钟情、温柔体贴的医生,怎么可能无动于衷?要知道,医生并没有开口求婚,谁知道他是不是只想来一场王子与灰姑娘式的恋爱呢?但费尔明娜告诉他:“医生,同父亲去谈吧。”同父亲能谈什么呢,只能是结婚的事吧?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少女的小心机。
但是,不论是医生还是费尔明娜,心里都明白这不是爱情。对比前一章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初恋时的种种表现,他们显得太理智了。甚至他们的新婚之夜都像在上生理卫生课。而从生物学的角度看,坠入情网的人也不可能如此理智。
2.失贞
此章后半部分写了弗洛伦蒂诺失恋的痛苦及失贞对他产生的影响。
作者并没有用太多的文字描写弗洛伦蒂诺的失恋,大概是“恋爱的人各有各的快乐,失恋人之痛却基本相同”吧。
不过,弗洛伦蒂诺失恋的痛苦好像并没有达到痛不欲生的程度。一方面是他在被费尔明娜当面拒绝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一方面是爱情有保质期。从他们一见钟情到费尔明娜答应医生,已经过去了5年时间,按照爱情生理学的理论,大脑中的爱情物质苯基乙胺(PEA)不可能永远处于高浓度状态,只能维持6个月到4年的时间。所以,弗洛伦蒂诺的失恋痛苦没那么毁天灭地,实属正常。
更何况,在这关键时刻,他那保留了二十多年,住在妓院都不曾失去,一心要在新婚之夜献给费尔明娜的童贞,却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不知名的女人夺去了。而失贞也让他发现:“对费尔明娜的幻想之爱可以用现实的情欲来代替。” 这也是他之后几十年持续不断猎艳生涯的开始。
这种写法也很合理,不然的话,漫长的51年9个月零1天的等待会变得不可信。
这一章出现了一个魔幻情节:布娃娃会长大。还出现了有关中国的字眼:中国跳棋、中国瓷器。很亲切的感觉。上网查了一下,跳棋是1880年英国发明的,1930年传到美国,改用了“中国跳棋”的名字。
这一章有两处提到霍乱,一是弗洛伦蒂诺在旅行时遇到“高高悬挂着瘟疫黄旗的船”,据说是船上发现了霍乱。二是弗洛伦蒂诺因忌妒而病倒,别人以为是霍乱。
这一章还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名:左拉、王尔德、雨果等。
二、第四章
我给第四章起名“爱情过客与婚后生活”。
1. 爱情过客
这一章一开头,弗洛伦蒂诺就立下目标:为了配得上爱人,他要去争名夺利。(但是,整个一章也没一句写到他是如何争名夺利的。)爱人结婚也没关系,他可以等到世界末日。因此,虽然作者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弗洛伦蒂诺的猎艳生活,但并不妨碍他对费尔明娜爱情的忠贞。他那无法倾诉的爱,借助代别人写情书抒发出来,甚至可以出版一本《恋人尺牍大全》。他说服母亲继续修葺房子,为接回费尔明娜做好物质准备。与费尔明娜结婚成了他生活的唯一目标。
他似乎把爱情与情欲分得很清楚,在无望地爱着费尔明娜的同时,他也在疯狂地偷香窃玉。一是生理需要,二是他“幻想能减轻费尔明娜之痛”,“至少他可以不见费尔明娜而生活下去了”。颇有点“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意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频回顾,半缘情欲半缘君。
在弗洛伦蒂诺眼里,所有他睡过、爱过的女人,都是他爱情长跑途中得以喘息的驿站,自始至终,他的目的地只有一个,那就是费尔明娜。
以上是我先入为主,以“弗洛伦蒂诺爱费尔明娜”为主题的读后感。抛开这个主题看这一章,我只想说:让弗洛伦蒂诺的“爱情”见鬼去吧!别再打着疗爱情之伤的名义行荒淫无耻之实了。生理需要、性欲旺盛,这些都可以是他几十年如一日“不是在猎艳就是在猎艳的路上”的借口,毕竟是两厢情愿的事。但是,作者又写他认真爱上了一位有夫之妇,不断地写信勾引,终于成就了一夕之欢,却因自己的不谨慎害死了她。这与他爱费尔明娜有什么关系?!作者写了,遇到她以后,他的内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冒着被发现的危险给她写信并属上名字,这些都是他对其他露水姻缘不曾做过的事。如果这位有夫之妇不死,他会不会让她离婚与他结婚?当然,那就不是这本小说的事了。
如果把性别换一下呢,弗洛伦蒂诺是女性,不婚不育,夜夜笙歌,但宣称自己并不是贪恋性爱,只是为了缓解不能与所爱结婚的痛苦,等待所爱的妻子死亡后再与其重续前缘。我们会不会觉得虚伪?她恐怕会被人骂死吧。
所以,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爱情”已经变味,成为一种执念,也成为他不断猎艳的遮羞布。
在此期间,弗洛伦蒂诺遇到了几位奇女子:毫无顾忌享受情爱的祖母级情人,默默为他做了许多事却不图回报的黑人女子,他爱了五年后被弃的女诗人。这位女诗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他是位过客”。这些女人的言行,尤其在享受情爱方面,很像是女权主义先驱。而作者也借弗洛伦蒂诺与寡妇们的情事,一本正经又略带调侃地分析了寡妇的心理:“在她们的丈夫死后家里是多么幸福。”
马尔克斯似乎对女性心理很有研究,了如指掌。
2. 婚后生活
费尔明娜婚后并没有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她和千千万万女人,尤其是从底层嫁入豪门的女人一样,遇到了婆婆的刁难,丈夫的装聋作哑,吃饭不合口味,举止不合规矩种种难题。但她不是个软弱可欺的女子,最终争取到了表面看起来幸福的生活。而夫妻两人经过几十年的婚姻生活后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爱比任何事情都困难。
与所有家庭主妇一样,费尔明娜最终成为家庭“豪华的女佣人”,而这个家庭的一切都是为丈夫服务的。这就是旧式家庭的真相。
作者一再强调,他们结婚时没有爱情。
在这一章里,借费尔明娜的回忆,说清了她嫁给医生的心理。爱情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合适。而结婚以后的漫长岁月,会让两人产生不多不少能把日子过下去的亲情。这也是许多家庭,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家庭的正常状态吧。
即使因为真正的爱情而结婚,婚后的油盐酱醋、鸡毛蒜皮、“油瓶倒了都不扶”却不断挑剔水热饭烫的丈夫,也会让爱情成为遥远的回忆。世上那么多的出轨行为中,除了道德败坏、意志不坚定之外,也有人是想在婚姻之外暂时喘口气的吧?
年纪越大年轻时的记忆越清晰,费尔明娜在进入老年时反而对拒婚弗洛伦蒂诺产生了负罪感,并经常想起他。第一章的最后一句“睡梦中她想念弗洛伦蒂诺·弗洛伦蒂诺甚至超过她的丈夫”,在此找到了回应。
马尔克斯似乎喜欢把过去、现在、未来发生的事放在一起写,经常让我看得不知今夕何夕。就像弗洛伦蒂诺一样,有一天在给母亲扫墓时突然发现,母亲已经过世多年。自他爱上费尔明娜起,已经过去了30年。作者这样写,难道也是为了突出弗洛伦蒂诺因为爱情,在这30年间一直过得浑浑噩噩?
这一章里出现了中国移民。作者对中国人的描述与我们对欧美人早期的感觉相似,觉得他们长得一样,过着奇怪的生活。
中国移民却获得了当地人十分重视的一项诗歌大奖。不知道这个插曲意味着什么。
第五、六章读书笔记
这是本书最后两章。
一、第五章
这一章我给它起名叫“出轨的医生与不服老的弗洛伦蒂诺”。
相比其他几章,这一章的篇幅最短。它主要写了弗洛伦蒂诺在公共场合看见的医生夫妇;医生的出轨与费尔明娜的离开;叔叔退休,弗洛伦蒂诺成了航运公司老板;弗洛伦蒂诺的忘年之恋(诱奸);弗洛伦蒂诺意识到时间不再是他的同伙而成了随时准备谋杀他的敌人。
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两件事:医生出轨病人、弗洛伦蒂诺诱奸少女。
至于弗洛伦蒂诺在公共场合见到医生夫妇的所思所想,没什么新意了,总之就是见一次激动一次,与费尔明娜结婚的决心坚如磐石,永不动摇。弗洛伦蒂诺没疲劳,读者我已经审美疲劳了。
医生出轨,让我们看到了坠入情网的医生是什么样子。真的是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他像情窦初开的18岁小伙儿,想方设法去见她,“除了她,他把一切忘得精光”。为了避开众人耳目,他甚至“想为她一个人单独搞一套秘密住宅”,希望“一辈子”与情人保持关系。
马尔克斯入木三分地描写了医生出轨时的各种心理和举动:以复查身体的名义进行勾引、试探,得手后争分夺秒与情人在一起,激情过后又担心对自己名誉有损;一面迫不及待去找情人,一面又希望发生什么意外阻止自己前往;失眠,头疼,想哭。最后,两个人的爱情变成了匆匆忙忙的性交。有点儿可笑。
弗洛伦蒂诺与13岁的少女阿梅里加·比库尼亚,他的孙女辈亲戚相爱了。他经过一年时间的“精心培育”“以慈祥的老祖父的悄然的计谋,把她引到他的秘密砧板上去了”。作者说,弗洛伦蒂诺是真的爱上了她,虽然她与少女时的费尔明娜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他从不拿两人来比较(不经过比较是怎么知道两人有许多相似的?),他是因为她这个人才爱上她的。(看到这里时,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杜拉斯的《情人》。但《情人》里写的是15岁女孩儿与27岁青年的爱情。我太纠结于年龄了吗?真爱可以跨越一切?)
但是,不管作者怎么为他的男主圆场,说这个女孩儿多么多么喜欢这种关系,甚至最后为此自杀,但对我这个老读者来说,这个情节让人有点儿接受不能。一个13岁的女孩儿对爱情知道什么?即使热带地区的人早熟,也不会早熟到对一个比自己大60岁,没一根头发、没一颗牙齿的“老色鬼”(这是弗洛伦蒂诺对自己的评价)情有独钟吧?弗洛伦蒂诺70多岁了,如果真爱她,不是应该等她长大以后再与她发生性关系吗?我的评语是:这是诱奸,是在爱情旗号下奸淫幼女,不知道哥伦比亚法律是不是允许,但在大多数国家是会被判刑的。
这一章还用回忆的方式,写了莱昂娜·卡西阿尼对强奸犯的念念不忘。这让我觉得作者是为写全爱情种类而生硬地加进来的。毕竟莱昂娜·卡西阿尼在前几章还是一个等待弗洛伦蒂诺来对她表白爱情的人,到了这一章忽然变成了因为年轻时被强奸而爱上强奸犯的人,实在莫明其妙。
也是在这一章,弗洛伦蒂诺终于等来了51年之后费尔明娜的第一封信。由此引出了下一章的内容。
二、第六章
我给这一章起名“月正圆,花将落”。因为看到最后一句时既感动又伤感。或者叫“祖父祖母的爱情”,也行。
这一章内容相对比较单纯,就是写两位老人通过写信、拜访,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像是重新认识了一样。尤其是费尔明娜,过去一直觉得弗洛伦蒂诺是个影子,认为自己年轻时与弗洛伦蒂诺的交往不是爱情,只是一种纯洁高尚的行为。但现在,弗洛伦蒂诺的信里不再狂热地倾诉感情,而是对人生的分析与感悟,不但让费尔明娜看到了一个睿智的老人,也让她从颓丧中恢复了生机。弗洛伦蒂诺摔倒卧床的两个月,让已经习惯了弗洛伦蒂诺定时来访的费尔明娜感到了失落,也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感情。当然,这与弗洛伦蒂诺高明的追求手段也有关。他虽然等待了半个多世纪,但机会到来的时候并不像年轻时那样急不可耐,而是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地试探,把爱情藏在关怀、体贴的背后,让费尔明娜逐渐习惯了自己的陪伴。毕竟是除了无数短暂艳事之外,有过“连续622次爱的记录”的猎艳老手嘛。与他相比,费尔明娜像一张白纸,面对这似水柔情,正处在孤独颓丧中的她,怎么可能不动心?
还有外力的推波助澜:一是报纸刊登了医生出轨费尔明娜的闺蜜的文章,气得费尔明娜恨不得丈夫再死一次;二是女儿激烈反对,甚至说出“在他们那种年龄上爱情是卑鄙下流的”这样的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一切反而形成一种合力,推着她一去不回头地向弗洛伦蒂诺奔去。她直截了当地对儿媳说:“一个世纪以前,由于我们太年轻,妈的,把这个可怜虫从我的生活中剔除了;现在,因为我们太老了,妈的,又想这么干了。”“让他们见鬼去吧!”她说,“如果说我们寡妇有什么优越性的话,那就是,我们是无人管的。”
(我看到这里笑出了声。费尔明娜太可爱了!希望我国的失偶老人都向她学习,我的生活我做主。)
这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了。当然,结尾有点儿理想化。“一生一世”住在船上、漂在水上,算是另类的世外桃园吧,但也不是不可能。从物质上讲,航运公司是弗洛伦蒂诺自己的,费尔明娜是贵妇,两人都不缺钱,也不需要养活谁,也没谁可以牵挂;从精神上讲,半个多世纪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但两人都已是风烛残年,随心所欲又能有多久呢?何必下船去经受别人的指指点点?眼不见心不烦,好日子过一天赚一天。
(看这本书时,脑子时不时会想到林徽音与金岳霖。)
这一章里也提到了中国,一是费尔明娜的父亲与人合伙从加拿大贩卖中国人;一是弗洛伦蒂诺的船上的总统舱“里面全是中国的装饰图案”。马尔克斯有中国情结?
带一点魔幻色彩的,是河对岸出现了一个白衣女人,是个淹死鬼,朝船挥动手帕。
整体来看,这本书真的是紧扣主题,专注于写爱情。两条主线,一是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坚定不移的爱的等待,以及等待过程中与各种女人的情与爱;二是费尔明娜与医生的并不平静的家庭生活。通过这两条主线,作者写了爱与情的各种表现形式。除了同性爱与跨物种爱,好像无所不包。说它是爱情百科全书好像不太准确,毕竟各人理解的“爱情”各不相同。一幅五彩斑斓的爱之画卷?
书中好像没写什么大事。虽然这半个多世纪中,哥伦比亚社会动荡,战争不断,瘟疫横行,但对书中主角似乎没什么大影响。书中直接写到的只有医生的父亲因奋不顾身救治霍乱病人而丧命,医生学成归来后也竭力改变当地的卫生面貌。战争只是作为背景,偶尔提到“他从行刑队的枪口逃脱”“千日战争早在六七战争中就失败了”等等。作者真的在专心写各种爱与情,尤其是老年人的爱情。作者写这本书时57岁,也算是老年人了。他对老年人的生活、感情、身体、心理的描写真的是冷静、客观,入木三分,一点儿也没有美化的意思。但身体的丑陋并不妨碍爱情的美好。爱与生命同在。
作者实在是太厉害了,半个多世纪发生的事,他时而正叙,时而倒叙,一会儿让这个人回忆,一会儿描写那个人的过往,跳来跳去却条理清晰,吸引人废寝忘食地读下去,想看看这朵爱情之花到底会结出个什么果。他在写各种人的行为、心理时,似乎不是在写,而是把那些人放在了读者面前,让我们自己去看去听去想。可惜我实在是能力低下,无法写出作者的写法如何高超。
对于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在书中看到的这两者的关系,一是最后一章写到了“霍乱时期远未结束”,也的确如此,书中时不时会出现霍乱的影子,不是挂黄旗的船,就是尸体;二是他们最后不上岸的原因也是挂了表示霍乱的黄旗。
这是我这辈子写的最长的读书笔记,总觉得还有好多想法没写出来。这本书的内涵太丰富了,有许多可以拿出来作文章的线索,但那已是我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我还是就此打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