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的自述(散文)
洪仁忠
我是棉花,虽有“花”之名,但百花园中没有我的身影,名花录上没有我的位置。我不如春兰那样典雅幽香,也不似夏荷那般品性高洁,既没有秋菊“此花开尽更无花”的清高,也没有梅花“凌寒独自开”的孤傲。在人们心目中,我就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平凡无奇,无需赏识。
我虽然平凡普通,但在炎黄子孙看来,我是名副其实的舶来品、进口货。据世界多个国家的史料记载,在非常遥远的古代,我的子子孙孙就分布在世界多个大陆,如南亚古印度的亚洲棉(又称木棉)、非洲北部埃及尼罗河河谷的非洲棉(又称草棉)、北美洲墨西哥的陆地棉等。我的子孙很早就来到了中国,秦汉时期,我的长子亚洲棉的后代就分两路传入华夏大地,一路经东南亚从海上先传入海南岛和广东、广西,继而传入福建、四川等地区,另一路经缅甸传入云南。西汉张骞“通西域”之后的南北朝时期,我的次子非洲草棉经中亚传入新疆、河西走廊一带,后来又传播到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有趣的是,当初北方地区一些富贵人家把我作为奇花异草栽在花园里观赏,九世纪时正值唐朝晚期,一位阿拉伯旅行家苏莱曼来中国旅行期间,曾被邀请到花园里观赏我,后来他把此事记载在《苏莱曼游记》中。十九世纪后期,我的三子美洲陆地棉的种子被西方传教士携带到中国,起初有极少数农家零星试种,后来湖广总督张之洞曾两次赴美国购买种子,从此陆地棉从湖北、江苏等省逐步推广到四面八方,由于产量较高、品质较好,最终淘汰了其它品种,如今华夏大地上种植的都是我三子的后代。
我生性娇弱,一生多灾多难,需要精心呵护。有句农谚叫“枣芽发,种棉花”,是说春天谷雨时节枣树萌发新芽时,就该让我的种子入土生长了。由于我的种子种皮坚韧,且表面有一层短绒,如果干播会影响出苗,因而播种前要先用冷水浸种催芽,萌芽后再种到田里。我幼苗长出不久,要及时间苗和定苗,需要有经验的农民精心选择、择优留用。我的一生都在跟害虫斗争,“棉花一出土,就遇地老虎”,地老虎又名土蚕,这种土褐色的家伙非常狠毒,专咬我的幼苗,会把我的头咬断,造成缺苗断垄;接着是蚜虫,俗称腻心虫,繁殖很快,一茬接一茬,从我身上吸取汁水,造成落叶落花落铃;后期有棉铃虫,一代代繁衍不息,专咬花蕾和棉桃。其它还有红蜘蛛、盲蝽蟓、蓟马、白粉虱、棉叶螨等。防治这些害虫,人们想了很多办法,古代主要靠人工捕捉,现代发展到喷施农药和改良品种,让我少受虫害。在我长达七八个月的生命旅程中,人们还要不断地为我松土、浇水、施肥、锄草、整枝,精心侍候,全力保护,才能让我顺利成长、开花结蕾。
我开花很特别,也很有故事。我一生中两度开花,先开五颜六色的鲜花,再开洁白的棉花。我的鲜花会变戏法,七月盛夏来临,我的花蕾含苞欲放,在艳阳高温催化下,逐渐发育成花朵,开出鲜花,初开是乳白色,过一阵变成淡黄色,再变粉红色,第二天一瞧,哟,又变成紫红色啦!由于同一棵花枝上许多花朵开得有先有后,看上去就是五颜六色的。为什么这么神奇呢?听我讲个故事:我原是天宫王母娘娘枕头包裹里收藏的彩霞,每天傍晚,我在天宫中翩翩起舞,五彩衣裙与天边的彩霞相呼应,给王母娘娘助兴。后来,我感到天宫太寂寞,就偷偷逃出来飘落到人间,恰好遇到一位缺少衣衫的贫苦少年,我就从天边扯来一片彩霞裁剪成衣服送给他,并许诺嫁给他。王母娘娘知道后很生气,但她念我心好,就罚我到人间变成棉花,命我先开出彩霞般的五彩花朵,再开出棉花造福于民。从此以后,我年年岁岁用我的青春盛开出五彩的鲜花,把全部生命绽放成洁白的棉朵,奉献给人类,千万年来,无怨无悔。听了我的传奇故事,你感动了吗?其实,故事归故事,我能开出五彩之花,实际上是体内的花青素在起作用,它就像画家一样,在我身上调出多种美丽色彩,把我装扮得五彩缤纷。
人们喜欢我,最早是用我来填充冬衣抵御寒冷。中国古代《二十四孝》中有“芦衣顺母”一章,其典故来自于《论语·先进》中,讲的是2500多年前春秋时期闵子(名损,字子骞)孝顺后妈的故事。闵子生母早死,父亲再娶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后妈经常虐待闵子,冬天,给两个弟弟穿的棉衣是用棉花做的,而给他的“棉衣”里面却填满了芦花。一天,闵子跟随父亲出门拉车,因天气寒冷颤抖,绳子掉落地上。父亲举起鞭子就打,“棉衣”被打破了,芦花飞出来,父亲才知道他受到虐待,立刻扭转车头回家,要休掉后妻。闵子跪下来求父亲饶恕后妈,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后妈又羞又悔,从此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对待闵子。这个故事发生在安徽萧县,闵子所在村现在叫“鞭打芦花车牛返村”,这是全国最长村名,天下罕见。当年闵子亲手种的一棵柏树如今仍在,已有2500多年树龄,是罕见的长寿树。不过故事里有个错误,我那时应该还没有来到华夏中原地区,我猜想,当年闵子后妈给两个弟弟做棉袄用的可能是木棉树的绵絮或蚕丝的绵絮,而《论语·先进》中的记述简洁笼统,语焉不详。我刚进入中国时,许多人将我和木棉树混为一谈,后来元代郭居敬编录《二十四孝》时可能错把彼“绵”当此棉。然而这个故事正好证明,我来到中国后,人们很快发现我保暖效果比轻薄的芦花、香蒲的蒲絮、昂贵的丝绵都更好,也比动物的皮毛好用,纷纷用我的棉絮填充冬衣做成棉袄。到了唐朝,棉袄越做越漂亮,成为奢侈品,那时穿一件棉袄上街可比穿貂绒大衣都更加拉风哟。
纺织技术的兴起和发展使我从天然的棉絮变为精美的棉布。当初随着我的引进,原始的棉纺织技术也传入了海南、广东等南方沿海地区,但由于地处偏远,此后上千年中发展缓慢,影响力不大。棉纺织技术在华东华南大地上广泛传播和革新多亏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叫黄道婆,上海松江府人,生活在南宋末到元朝初年。她出身贫苦,幼年父母双亡,8岁给人当童养媳,受尽打骂和虐待。她偷偷逃出来,随海船辗转来到海南岛南端的崖县水南村落脚,一住就是40多年。她向当地黎族妇女学习较先进的棉纺织技术,由于心灵手巧,又虚心求教,很快成为技术能手,全面掌握了纺纱织布的技术要领。年过半百后,她返回故乡,并带回了棉纺织工具。当时江南棉纺织技术还很落后,黄道婆将黎族的棉纺工具加以改进,创制了脚踏式纺车,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纺纱工具,既减轻了劳动强度,也提高了工效。她还运用先进技术织出色彩鲜艳的各种奇花异草、飞禽走兽等图案花纹,毫无保留地将技术传授给家乡姐妹。在她的推动下,她家乡松江府棉花种植和棉纺织业发展很快,迅速成为上海地区的棉纺织业中心,并逐渐辐射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及更远的地方。黄道婆去世时,远近的乡亲人人送葬、个个垂泪,并专门立“先棉祠”“黄母祠”祭祀她。
我在中原地区推广普及的功臣首推明太祖朱元璋。这位前半生饥寒交迫的“要饭花子”对我特别钟爱,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人有三件宝:丑妻薄地破棉袄”,对我助人御寒保暖的本领非常看重。当了皇帝后,他在全国强制推广种植我,规定全国自耕农拥有十亩地以下的必须种半亩,十亩地以上的至少要种一亩,多种有奖励,收成好免税,不种者则处以充军、流放、刑囚等处罚。重奖厉罚之下,我很快被推广到全国,凡气候水土适宜种植的地区都可见我的子孙后代。
我的全面普及大大推动华夏民族衣着和日用品的革新发展。棉袄棉裤从奢侈品变成人人必备的平民用品,棉纺车走进千家万户,妇女们纺纱织布、缝纫成为女红的必备技能,或精美或粗糙的棉布逐渐代替了桑麻和皮草制品,连流行了几千年的带结也被棉布棉线做的扣子所取代。后来,我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从人们的衣帽鞋袜发展到床上用品和众多日常用品,我的身影几乎占领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一直是医生的得力助手,自古以来医生的药箱里就有我的位置,消毒、包扎等都离不开我。后来医疗技术无论怎么发展,再高级的医院、再高明的医生还是要选我来助一臂之力。我的纺织印染技术不断发展进步,从手工进化到机械,再发展到大机器,直到全自动一体化机器纺织和印染。我的绿色、环保的品性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前些年化学织物兴盛一时后,如今人们讲究“回归自然”,把“棉制品”与人的生命健康直接挂钩,使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恩宠。
我还是军人忠心不二的伴侣,很早就进入军营,帮助军人保家卫国,浴血杀敌。古往今来,一代代军人身上穿的、行军时背的、宿营时铺的盖的,都是我的制品,战士们在战斗中负伤,都是用我来消毒和包扎。发生在七十年前抗美援朝中的一桩惨痛旧事让我一直痛惜不已:1950年12月,志愿军某部3连奉命急行军赶到死鹰岭阻击准备逃跑的美军,赶到后,战士们在死鹰岭上发现了一个阻击阵地,上面有志愿军另一个连队正在把守,走近一看,所有战士都已冻死在阵地上,每个士兵仍然保持着战斗姿态,100多支老式步枪枪口直指岭下的公路。面对如此悲壮的场景,3连战士个个泪流满面,他们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坚决地投入消灭敌人的战斗。令我感动的是,当年在那异国他乡的寒冬,由于敌人占有绝对的空中优势,不停地狂轰滥炸,致使志愿军棉衣等御寒物资运不上去,许多战士身上还穿着单衣,在零下三、四十度的酷寒中坚守阵地,牺牲生命也决不动摇。令我痛惜的是,在英雄战士们最需要棉衣御寒的时候,我却不能提供帮助,让那么多勇士活活冻死在阵地上,一想到这我就哀痛不已!令我欣慰的是,如今经过几十年的持续发展,人民解放军的装备水平和战斗力有了极大提升,后勤保障能力空前提高,往日的悲剧绝不可能再度重演,如果再有豺狼胆敢来犯,中华健儿必定让它有来无还!
最后,借用现代诗人叶千华《棉花》的诗句来结束我的自述:“花开不为人赞美,花放不求谁闻香。只是献花送温暖,只是用花作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