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多情剑客无情剑》

古龙的小说篇幅短,描写少,语言简练,虽有故弄玄虚之嫌,但亦可回味无穷。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书,我真是已经翻过无数过,只要每次看到小李飞刀的剧,必定要重新拿出书来审视一番,比对书中描写与演员的演绎,甚至要拿书中的描写洗一洗自己的眼睛。
我对于扮演李寻欢这个角色的人物,实在是很挑剔的。爱之深责之切,是以焦美人版的李寻欢我根本看不下去,衣着、剧情、台词,简直是不堪入目,任是我爱煞焦美人的法海,也不能对他的李大哥产生一丝好感。
李寻欢是我最喜欢的古龙人物,却绝不是因为他的痴情。然而细究下去,大约还是因为他的痴情,他若不痴情,便不会这样的忧郁寡欢,这样的病酒咳嗽,这样的使人怜爱——谁说女人对男人爱情不能由怜爱开始?怜爱是一面,仰慕又是一面,他又这样的智慧,这样的侠义,我时常都要把自己当成孙小红去爱他了。好在书里还有个孙小红来拯救李寻欢,也须得孙小红才配得到李寻欢,林诗音这样的柔弱懦弱,多无趣!
然而有趣似林仙儿,却是可恨的。多数坏人比好人有趣,好人总是千篇一律,坏人各有各的坏法,林仙儿的坏,亦衬得起她“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号,坏得”天下第一“了。竟也有她这样绝顶聪明又绝顶愚蠢的,且她恶毒到连同情都不能,自作孽而不可活。然而我若是她,最终意识到最爱阿飞之后,怎么还会再自甘堕落,一定要做勇敢的斯佳丽,再去追求阿飞亦无不可。但小说里林仙儿下场如此,不知是作者(男人)的肤浅,还是情节的局限。
明明《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角是阿飞,但是阿飞却总是最后被说到的一个。明朗英俊的阿飞,天真又美好的阿飞,甚至连他对林仙儿这般痴情,亦是天真美好的,并不能使人生出责怪来,是以李寻欢纵是到底没有杀了林仙儿。为着阿飞,他非杀她不哥,但为着阿飞,他又实在不能杀她。
看,人人都是多情人。连林仙儿,连荆无命,都不是。
今次重翻此书,是因重温1978年版《小李飞刀》之故,朱江是最好的李寻欢。黄元申演阿飞亦是很合适的。我则努力地不在读书作业中去讲这部剧,虽然这真是近期看过的最好看的武侠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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