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
我经过睡眠的更新(当真是这样时),重新进入醒着的生活。身体上,从赤身裸体到穿上衣服;心灵上,从相对纯洁到污秽不堪。我打开窗户,考察天气;翻开报纸,认识世界。
你,我,他,我们的一天是不是也这样开始?这样开始是自然的,没有好不好或者对不对。只是这样开始的每一个日子里,有没有感觉到失落了一点什么?当我们说“睡眠”的时候,我们有没有真正地进入睡眠?当我们说“醒来”的时候,我们有没有真的从睡梦中醒来,还是白天依然是夜晚的迷茫无助黑暗的延续?少了点什么?缺失了点什么?或许是那个叫“自我”的东西。对,自我!
镜头二:
我猛然把收音机关掉,头脑马上像无人的街道空空如也。我站起来重新打开收音机。三点钟,对我来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三点钟,只是暮色悄悄拢来;三点钟,只有邮差最后一次轻轻走过,而在我的邮箱里任何东西也没有留下。报,已经看过了;书,也已经翻过了。我又在胡思乱想了……
三点钟,某些闲人的理想的下午,茶香伴着点心飘进味蕾;三点钟,玩累了的孩子百无聊赖地在课堂打磕睡,偶尔听一两句算是对学习重任有了交代;三点钟,不想活下去的人从几十层楼跳下,坠落之后永远感觉不到疼痛。三点钟,我祈祷我能思考而不要胡思乱想,可是这又有什么区别呢……
镜头三:
啊,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
人所追求的,现时永远追求不到,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如此希望才会永不破灭不是吗。追求的世界,期望的世界,梦想的世界,是单纯而美好的,可现实世界永远那么混乱不堪。多出来的东西是什么呢?是那可叫做“贪婪”的东西吗?
镜头四:
犹如一个孩子觉得他的父母是冒充的,真正的生身父母不在身边,将来在某一天会来找他一样。在许多人的眼里,都把眼前的世界看成是假的,冒充的,而真正的世界并不在眼前。
犹如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我们此时此地过的不知算什么;犹如泰戈尔说:接角着,你也许伤害了,远离着,你也许占有了;犹如曹雪芹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镜头五:
他是一个步步高升的青年,日子过得舒舒适适,别人都羡慕他。眼下,他还没有遇到我最近所面临的精神上的火山口。最可怕的是,麦伦像许多人一样,学会了贪图安逸,学会了随机应变。这虽不是他个人的恶习,可是却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
贪图安逸,随机应变,恶习?这不是很多人所追求的类似“美德”的东西吗?细想,确是恶习!独立思考的最大敌人也许就是舒适。舒适是温床,是糖衣,太过舒适的生活尤其是陷阱。
镜头六:
我想,人类出现这种场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发泄郁积在心头的烦闷;犹如动物本能地寻找盐和石灰一样,我们也要出于某种需要,像依洛西斯聚会一样聚集在一起。搞搞仪式,跳跳舞,或者举行其他盛大的节日集会和舞会,使我们的痛苦和磨难,仇恨和热望,得以暂时解脱与排遣。
抬起头,我门前的枫杨树上有三个鸟窝。每天清晨,它们会在其中一个窝里聚会,像合唱团一样开始大合唱,直到一个高亢的音符把我叫醒。他们需要集会,人类也是如此。能享受孤单的人和鸟是极少极少的,或者孤单也没那么值得享受。
镜头七:
从前,曾有过专烤面包的日子,专洗衣物的日子,事件开始的日子,事件结束的日子;而现在呢,千篇一律,彼此雷同。
烦恼,就像身体上的疼痛一样,使我们敏感地意识到我们活着。当我们所过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支撑、吸引、激动我们时,我们就会追求它,向往它,甚至宁肯遭受窘迫、痛苦,也不愿变得麻木不仁。
怀旧似是人类的通性。想起木心的从前慢,想起孔子怀念的周文王时代,想起电影《午夜巴黎》中主人公向往着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生活的1920年代,海明威却向往着更之前的文艺复兴,而文艺复兴大师却又向往更古时候的文明。烦恼在当下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时过境迁就变得一文不值。记忆中留存下来的是爱、幸福和欢乐或者刻骨的恨,是激烈的情感印记。我们怀念的便是这旧时的印记,有时靠着它能支撑起眼前的生活。
镜头八:
我们有我们的计划和理想,这些也是危险的。它们就像寄生虫一样,能够消耗我们,把我们吃光、喝光,使我们气息奄奄,一命呜呼。然而,我们总是吸引着寄生虫,仿佛我们渴望被吸干,被吃掉似的。
理想和爱情一样,是把双刃剑。它可能成就你,也可能毁灭你;它或许给你带来难以言表的幸福和充实感,但接踵而至的便是比没有它更难忍受的寂寞和无边无际什么都抓不住的虚空感。而我们总是心甘情愿为它付出一切。
镜头九:
艾娃已经不能生活在对我的迷恋之中了。有的是服装、仪容、家具、轻松娱乐、神秘小说、时装杂志、收音机和愉快的夜晚对她的吸引。面对这一切,你能说些什么呢?女人——我这样推理——不具备抵制那些东西的素质。你可以强迫她们读上十年雅各布·伯麦的著作,但却无法减少她们对这些东西的渴望;你可以教她们赞叹《瓦尔登湖》,却永远不能让她们爱穿旧衣服。
刘备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莎士比亚说: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这些话女权主义者听了是要跳脚的。但先止住吧,理性一点来分析。刘备和莎士比亚刻薄了些,却未必没说出真理。无论这是男人制造的也好,女人自己给自己挖的坑也好。时代发展到今天,女人难道不是在皮囊上花费了过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吗?真的有必要如此,有必要吗?一辈子做个行走的衣服架子,或一张精致的面具。然后呢,拿这样一个美丽的容器装什么?
镜头十:
歌德的感受是对的。他说活着就是希望,死亡则结束选择;选择的余地越小,我们就离死亡越近。最可悲的莫过于希望已经断绝而生命尚在苟延。终身囚禁就是如此,某些国家的公民也是这样。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得过且过、盲目地活下去,仿佛那平凡的希望并未动摇似的,然而这需要惊人的自我克制。
我们为自我负责,才是我们的人性所在,我们的尊严所在,我们的自由所在。
选择,是的。人活着最基本的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但这也不容易得到。旁人的观念、评价,特别是自己亲近之人的看法,太容易影响一个人的选择了。人面对感情是脆弱的动物,被感情绑架是常有的事。而自我,在哪里呢?在外面还是在里面,或者说,外面也就是里面。我们所见到的,感受到的世界,就是我们自身。那么也就是说,想要保持自我,守住自我,我们便不能抛弃眼前的世界,无论这世界中有多少混乱不堪存在,都不能闭眼,不能对它视而不见。世界或许就像一面镜子,从中可照出自我的觉察程度。
总结:本书是索尔·贝娄的处女作,以美国青年约瑟夫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一九四三年四月九日的日记组成。是日记体小说中难得一见的佳作。尽管作者本人对它评价不高——在他晚年时。但对于读者来说,这是最易了解也最易阅读的一本索尔·贝娄。书中最出彩处便在于对约瑟夫内心活动的种种细微描述,甚至有两节直接让约瑟夫一分为二,自己和自己的“替身精灵”探讨思想和人生。这一技巧后来被史铁生在《我的丁一之旅》中用得炉火纯青,他未必是模仿贝娄,两人一先一后想到这种方法也未可知,这种巧合在文学史上极常见。
贝娄自己评价不高大概觉得写得太过直白,他后期的作品如《懒人瑜伽》就开始与读者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把人物心理隐藏于事件或其它描写之中。若想知道书中人物怎么想的,你得不放过一个字地盯紧书中随时可能透露的一星半点的信息,否则书读完了,还不明白他要写什么。
《晃来晃去的人》是一本自我追寻之书。约瑟夫在等待应征入伍的四个多月,看似无业游民整天晃荡无所事事,其实一天都没闲着。他通过自己的生活,通过身边人生活,通过观察到的一切陌生人的生活,可以说通过这个世界给他的一切材料去思考自我是什么,它有何意义。约瑟夫的年龄正处在一个人从迷茫走向理智,从模糊走向清醒的年龄——三十岁。中国古人说三十而立,我们总理解它为立业,看了这本书,便觉得,立业只是结果而已。源头是独立的思想,有独立的思想才能产生独立的意志,继而生出独立的目标,做出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独立思想来源于独立思考,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人失了自己。无论从哪个渠道来源的信息,均要持怀疑的态度去思考,揣摩再三心悦诚服能变为自己的才算有用的信息。
本次于书中截取十个镜头,乃重读时依然令我印象深刻想一遍遍重温的镜头。索尔·贝娄用词的准确性也令我深深折服。真想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读下去,可一天一本的进度不容于此。快快读完,未过足瘾,对这本书的喜欢又加了一层,再次重读或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好书如好友,未分别便已期待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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