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刀锋》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晃膀子的拉里

——读《刀锋》 毛姆著

文/苏醒

题 记

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都不能伤害我,什么都不必伤害我,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

——毛姆《刀锋》

(配图 电影《刀锋》)

发现用几句话,特别是不用书中话用自己的话做个总结,不是件容易的事。书中主人公拉里,因战争引发对人生及世间善恶的思考,丢下未婚妻,丢掉工作机会,阅读、思考、漫游。从美国到巴黎,从巴黎到世界,最后到达印度。对人生大彻大悟后重返美国,开出租车,隐于市井之中。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索尔·贝娄的《晃来晃去的人》。比起约瑟夫的“晃来晃去”,拉里的“晃膀子”更进了一步。约瑟夫寻找的是自我,自己的存在感,前方尚有一条当兵的路等着他。拉里寻找的是活着的意义,前方既无工作也无事务,完全是一片虚空。人家问他做什么,他回答说“晃膀子”。

他不是无所事事地到处晃荡,没那么简单。“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的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你没法子不问自己,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为了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拉里可以每天八小时十小时钻进文学、心理学和哲学著作里。

为了最大限度的晃膀子,拉里靠每年三千块的经济来源,过着清贫的生活。他虽然爱伊沙贝儿,但看到伊沙贝儿无法与他一起过清贫的生活时,他放弃了爱情。舆论没令他让步,钱没令他让步,爱情也没让止步。看似什么都没做的拉里,在“人生”这条路上行走的路程比许多忙碌的人远得多。

毛姆一生爱漫游,他笔下人物也是如此。拉里为找到人生真谛不辞辛苦地漫游,个中滋味,冷暖自知。据译者说拉里原型是剑桥大学已故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是罗素的得意门生,是希特勒的中学同学,曾为寻找人生意义到处求索,甚至去偏僻山区做过小学教师。维特根斯坦临死时最后一句话是:告诉他们,我已拥有过非常精彩的人生。真是令人羡慕,生命终结时没有一点遗憾,全然满足。拉里也会这样的吧。

或许,每个人青年时代都应该过一段拉里这样的日子,都应该晃晃膀子,想一想活着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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