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一件让自己恐惧的事
——读《不要和鲨鱼接吻,但要和它一起睡觉》诺艾儿.汉考克
文/ 青青子衿 (21天共读群)
很有趣的书名,自带一点战栗感,位居畅销榜。
周末看了这本书名长达15位的书,讲述一个耶鲁毕业的广告金领,面对突然失业后,选择每天做一件让自己恐惧的事。
谁都有恐惧,生理的,心理的。拿最常见的来说,搭讪——就是很多人恐惧的社交刚需。
摘抄一句书中的搭讪法,窃以为改叫“勾搭”更合适。
{等到他端了一杯饮料要离开吧台时,我走到他的身边。“苏格兰威士忌不加冰块,对吗?”我用手比酒杯说,“你知道这杯酒配什么最好?”
“配什么?”
“配我。” 我微笑地说。}
女追男,勇敢吧,这只是鱼饵咬钩的第一步。
他们正式认真约会,则是在几个月后。那天在派对上要上厕所的人大排长龙,所以男主帮女主把风,让穿着绸缎晚宴礼服的美女,在太平梯口,尿在一个高脚杯里。
很喜欢这个情节。确定他是对的人,搭讪又有什么可害羞的?!有志要生活一辈子,最起码你要敢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因此,拿出你最幽默那部分,言简意赅搭讪,to do,就是这本书的主题。
带着面具生活一辈子的,我也见过——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美满体面。但体面,其实是看上去的一体,背后的两面。一体两面,比撕逼翻天要保险,翘辫子时候易被墓志铭称为幸福一对。可我们都要过很久才翘辫子,这种赢面不要也罢!
书中写了很多面对恐惧的尝试。在深海的笼中,面对鲨鱼近在咫尺的横冲直撞;作为恐高症患者,玩花式跳伞;五音不全参加卡拉ok的唱歌比赛;攀登乞力马扎罗山……
其中大半挑战,我都并不认同。生命配额一人一张,盲目扩大意外事故死亡率,就为了酷那么一点点,只能叫做无意义的经验。就像一罐带汽的可乐,喝完的神清气爽容易早泄;有意义的经验才像一杯酒,醒酒沉淀,慢慢体会到香醇芬芳。
有意义的体验,包括和一个比你优秀的人,共事作伴。很多人害怕和高手同台竞技,不到万不得已,能躲则躲。
{ 我认为情侣处得好,就是要当彼此的死忠粉丝。但万一其中之一比较崇拜对方怎么办?}
[嫁给他,会不会像一辈子都在读耶鲁,会不会像当时一样拼命想赶上别人,但最后却觉得自己不够优秀,无法和这些人做同学?他会不会因为我表现不如他的预期,最后对我产生厌倦呢?}
如此担惊受怕,视野窄化到死角。那没有镜子的舞台,让你和优秀从此失之千里。
勇气就像肌肉,需要常常锻炼才不会松弛。
小时候,我们都做过勇敢的事情(或者我们当时叫这个为蠢事)。现在转身看看,自己真是越长大越娘炮。前几日听人评价我:从来没见你发过一次脾气。
我听来却是另一个意思:你就这么爱取悦他人吗?这话真不让人好受。回想从小到大所有勇敢的时刻,第一次打架,第一次逃课,第一次表白,第一次做培训…….
当时也曾吓到脚抖,但我做到了!
再High一次吧,我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