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秦人”小吏喜与他所处的时代,见微而知秦制
“始皇帝应当不会知道喜。伟大的始皇帝与一个普通的小吏之间,实在有太远的距离。但秦始皇知道,帝国权力的行使与运作要靠包括喜在内的无数官吏。”
作者鲁西奇:喜给自己撰写了一份年谱,并将之与关于“国家大事”的记载编在一起,形成后来被称为《编年记》或《叶书》的文献。这些简文和喜生前阅读使用过的诸多文书都被放在他的墓葬里。由此,我们才得以“复原”或想象他的形貌、家庭、情感,以及死亡,并讲述他的故事。
秦朝的安陆县并不是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城,它和都城咸阳之间有着频繁而密切的人员与物资交流。安陆县很可能是秦控制南郡东部地区的中心。秦代城邑的内部,也分划成若干的里或市,每个里(或市)都有土垣或篱笆围绕着,里与里(或市)之间是街巷,也有的里连在一起,中间有土垣相隔。
喜的家在安陆城内的某一个里(有可能叫“安里”或“平安里”)中,有一个由土垣围绕起来的院落里,围垣高约七尺(大致相当于一个成年男性的身高)。在院落南墙的正中间,开着门,正对着里中的街巷。
安陆是喜走上为吏之途的起点,应当就是他长期生活的地方。
喜出生在公元前256年十二月十九日鸡鸣之时的安陆里,比秦始皇大三岁。“喜”是他的名字。秦人较少称氏(族),贵族官民,大抵皆以名为称。喜是秦人,按照秦人的做法,但称名,而不称氏(姓)。
其实喜与他的先祖们,并不是“地道的”或“正宗的”秦人。在嬴政做了大约一年秦王之后,十七岁的喜变“傅”,由此喜才成为秦国的“民”。“傅”意味着成了完全的“民”(“黔首”),拥有了秦(以及后来的汉)民(黔首)的权利和义务。
喜成长在一个“父慈子孝”之家,少年时代即开始学习,长大成人后,身高在1.71—1.73米之间。喜十九岁时获得做史的资格,紧接着得到了安陆县乡史和令史的职位,这应当是他的父亲(“公”)“慈”的结果。通过他的《编年记》里,知喜在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即被任为安陆县的史。乡史是乡廷的秘书。秦时的乡吏,一般包括乡守(乡啬夫)、佐和史三人。
喜的小吏生涯,是在秦统一前后的地方行政系统中展开的。喜的父亲在当地一定有相当的影响力,才能使喜的吏途较为顺畅。
喜的父亲于公元前231年去世,当时喜三十二岁,弟弟敢三十岁,遬二十一岁。四年后,其母亦去世。喜应当单独立户了;敢应当已经成家,自成一户;遬也许还没有成家,即使成了家,也可能和父母住在一起,共为一户。
公元前236年,27岁的喜喜获长子获,升级为人父。喜总共有三个孩子,次子恢与长子获相差七岁,小女儿穿耳比二哥恢小九岁。孩子的年龄差距较大。公元前217年,喜病逝,终年四十六岁。
喜有两个弟弟,比他小两岁的敢,和小他十一岁的遬。喜、敢、遬,兄弟三人,在秦汉时代,被称为“同产”或“同生”。如果他们还有姊妹,那也属于“同产”或“同生”。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姊妹,就是秦汉法律中所说的“三族”。他们乃与当事人关系最为密切的人,所以,要共同负担最为重要的法律责任。
公元前226-227年,秦军攻楚的时候,敢和遬也都在前线军中,只有喜留在安陆家中。
喜一家的核心,由夫妻二人和儿女构成,另外还包括他家的臣、隶、妾;而对于其中的妾以及女性的隶,至少在法律上,喜是可以和他们发生性关系的。
在秦代,所谓“家人”或“室人”,就是指同居在一个房屋之下的人,并无论其成员之间是否都存在血缘或婚姻关系,他们都有义务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慈、孝为吏治国的根本原则的一部分。
喜及其家人的社会身份,大概就摇摆在黔首与吏卒之间。喜父、喜以及喜的兄弟,是否获得爵级,无以确知,但喜长年为吏,又曾从军,当然属于吏卒。其最高的职务,也只是主管狱讼的令史;解职回乡之后,大约只是较为富裕的黔首。
喜的家族,在秦汉之际,是维持下来了,其经济与社会地位,基本上没有降低,甚至还可能略有提升。
所以,喜的三个子女,获、恢与穿耳,很可能安稳地度过了秦汉之际的动乱时代,并基本上维持了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在他们的父亲死后十五年,他们成为汉朝的臣民。
在喜的时代,“秦人”是一种政治身份。喜明习律令,又在鄢县审理刑狱多年,却并未晋升为卒史,而只是被聘为郡府的属,除了没有侦破审理大案要案的机遇,或者更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吏罢。喜最终因被判定审案不公而受罚,喜为自己遭受的处罚而四处奔波、上诉无果,很快就郁郁而终。
在本书里我们能看到喜所生活的年代,人们在养育儿女的观念等方面,与现代人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异,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大抵都是期待子女成龙成凤,要么做官要么经商下海或外出务工。
关于官吏道德素养方面的要求与对个人品性的训练,与现在的考核标准基本上相差无几。秦汉时期,称呼晚辈,可能都用“小”,平民口语中称呼父母,可能都用“大” ,陕北一带,至今依然适用“大”。
不过在喜所生活的时代,由于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医疗技术条件欠缺等复杂因素的限制,生育时间要挑选黄道吉日,婴儿要健康,如若不然,可能会出现“杀子”现象。“多子”而“杀子”,根源当然在于家庭生计困难,难以养育更多的孩子。
诚然,喜只是秦始皇时代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吏。
作者鲁西奇通过对考古文献的历史资料的抽丝剥茧,以冷静、客观、理性的态度书写“小人物”所记载的“历史” ,洞察秦制,颇具说服力,诚如汉代班固所言,“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