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写了一个普通家庭中从事证券行业的丈夫为绘画离家出走,在几乎没有人理解的情况下独身一人去了巴黎,后来又远离世俗,在塔希提那里完成了多幅在后来被世人视为瑰宝的名作。 书中的主人公在Strickland在世的时候几乎一直在对他生气,而对我来说,对于Strickland,更多的是不解和疑惑。Strickland明显没有把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放在眼里。离开妻子,恩将仇报,不与人交流。世间万物(包括人)在他眼里好像都是一样的,他就像对待食物和水一样在使用着身边的人们。原始,我想这是我能想到的形容词。 可是他真的是原始人吗?明显不是,他在第一段人生可是在世俗中度过的,他明白那些规则。 既然明白这么多,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做这样的决定? 我很喜欢的一支乐队有一首歌,里面有几句歌词是这样的: 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一万匹脱缰的马,在他脑海中奔跑。 也许这就是发生在Strickland身上的事吧,就像他自己说的:像掉入了水中,不挣扎的话,只有死亡。 而绘画,就是这片海。为了活下去,他什么也不要了。就算不被人理解,甚至被人唾骂;就算居无定所,甚至食不果腹,他也不在乎。而原因很简单,他要在这片海中活下来。在这个过程中,他丢掉了钱财,丢掉了名誉,丢掉了世俗的一切包袱,慢慢变得像一只兽一样,带着对世俗讥讽的面具,以一种纯粹的姿态活着。那种纯粹的东西,让我感到不安,像置身黑暗森林,看到周围的点点绿光一样。 这种纯粹的自由让人没法理解。我们听从老一辈的经验,相信人性,相信努力就有收获,相信好人必有好报,相信正义战胜邪恶,相信真善美。而遇到这种纯粹的自由,像看到海底深处突然从窜过的身影,觉得陌生又熟悉,好像它也曾在我们体内待过,可是又去哪儿了呢?然后我们突然发现那一套理论在这样纯粹的东西面前却通通不管用了。强烈的抵触感,然后是深深的无力感席卷了我的全身,我想他不属于任何时代,他的灵魂是无法被看清的。我找不到一个根基去解释那些行为,他们像月光一样洒在我身上,却无法触摸。 他怀疑过自己吗?他痛苦过吗?他后悔过吗? 我想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也放弃以一个常人的眼光去看待这一切。我想我的纯粹,早已死在了不知名的角落,亦或是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在月色皎洁的晚上,我也只能低着头,老老实实地向前走。
我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深深的无力感。
图片
@yitian,很久没有读真正的小说了。 在很短的时间里用手机看完了这本小说,心里有种“牛嚼牡丹”的担忧。但感受极度丰富,思绪难以沉淀,在一種充盈的(作为读者的)幸福感里,迟迟难以下笔。限期将至,只能从摘录里选取二三,好讓思想的微塵有所依附。
这个时代,讲故事的人很多,真正的作家太少。 好的故事令人动容,像是心底一个久未触及,可能连我们自己都忘记的地方得到了温柔的抚摸。而真正的文学把人的心从胸腔里掏出来,端详,一时冷静,一时热切,托在掌上,一时轻轻摩挲,一时用力按压。我们被同時揭示了一种脆弱渺小和一种神圣伟大。那穿越时空到达的涟漪在我们心中激起澎湃之声,但一刻也不停留的去向了更远的地方。 “He disturbs and arrests.” 说的好像也是毛姆叔叔。
书名有趣得令人印象深刻,但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看到封箱的介绍是“天上的明月还是地上的银币?” 哦,原来如此。于是一边读,也想一边在书里找找明月找找硬币。 读完了,找到的是一个凡俗的我,一个心懷侥幸的我。 Strickland 不在找明月,也不在找硬币。 或者说他曾今银币在手,但是叮的一声弹向空中,头也不回的走了。那他应该就是去追求明月吧? 发出这样的疑问恐怕是因为我们是凡俗的,我们认为这个俗世中的人都在做着或俯或仰的抉择,还有少许的“聪明人”可以掌握銀幣,心怀明月。银币可以被踩在脚下,可以沾染污秽和鮮血,而高悬空中的月亮却永远散發皎洁的月光。明月让我们不用承认自己的那麼俗。 但不管是明月还是银币,都是我们”知道”的东西,不管是装在手里还是装在心里,都是欲求,都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企图”,都为了照出我们的样子。 硬币代表的对物质,名利的追求可以敗壞我们,那月光里对对自我,对爱,对崇高美好的向往何尝不是另一种腐蝕!而谁敢不为了”知道”去追寻“不知道”?谁敢不为了光明去探索黑暗,谁敢不为了“看到”去看? 在我心里,Strickland 是这个“谁”,他是脱俗的,而文中不断以 inhumane 来形容他的言行(俗人之口)。我甚至猶豫去說他是這個是“人”,因為他有genius,这似乎代表着他的身上早已有了某种神性。 他的勇气像日光一样强烈,哪里还会显出什么月光呢? “When a man falls into the water it doesn’t matter how he swims, well or badly: he’s got to get out or else he’ll drown.” Strickland 的勇气非来自我的选择或某种累积,实是一种生命的本能(或是他的genius) 而现在的我,深知自己的是害怕掉进水里的。所以心懷僥倖。
還好,毛姆叔叔是個身在俗世的人,他了解他的讀者,那麼不忍,他的諷刺是那麼的節制。於是從大溪地開始,不再是冷眼旁觀的筆觸,而轉為更熱切的敘述,轉述。 “In the end they get you, and you are helpless in their hands.” 读到这句,觉得毛姆叔叔终究是仁慈的。 “But whereas his medium was paint, mine has been life.”他在大溪地给我们画了一个大大的月亮。 對凡俗的你我來說,月亮還是好過銀幣吧。
图片
@Peishan,女
“好的作品让我更平静。”
看完《月亮和六便士》,我又紧接着读了《刀锋》。一开始,我是笃定不写读后感的,只想让自己的思想随着书中的场景沉浮;后来我想,还是写吧,这样至少能更清晰地知道自己在感受着什么;又后来,不小心生病了,那一点清澈和沉重混沌不堪,也就无从下笔。
死咬“月亮”和“六便士”嚼字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我也无心把二者列成绝对对立面。对于Strickland来说,“我必须画画儿”是生活的唯一理由;而Larry,他对自己想要什么尚未明晰,他想“晃膀子”。在我的理解中,那些“当证券经纪人”的日子对他们来说才是动荡不安的,而他们追随的,是内心的安稳;他们到达的,是“吾心安处是吾乡”。
从《月亮和六便士》到《刀锋》,我感受到毛姆对生活有了更深的理解与和解。在《月亮和六便士》中,除了Strickland,其他人的结局似乎总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Strickland夫人即使有了工作,也总觉得有些丢脸;Blanche Stroeve自杀并在死前拒绝和任何人说话;Dirk Stroeve黯然回到荷兰老家。而《刀锋》的结尾是这样的:“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而又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珊·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我记得刚读完这两部作品,内心异常平静,又似乎充满力量。我希望有一天,如果我为“珠宝和豪宅”留下来,我明白放他走不是因为我不想阻止他的步履,我纯粹为了我自己留下来;如果我决定继续远行,我的步伐也会同样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