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吴琳娜(尚书省)
《刀锋》是继《月亮与六便士》之后我读的毛姆的第二本小说,更平和,更家常。书里的大部分人都活的更现实和按部就班,生活异常平淡,却是真正的生活一样。毛姆的文字不晦涩,也不华丽,像一个多年的老友在夜晚聊天的舒适,让人回望、思考、沉睡。
关于毛姆,我感兴趣的是如下描述: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放荡不羁的巴黎浪子,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他的人生是比小说精彩百倍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拉里的小伙子,自由自在地生活,一直在寻求着内心不知是什么的理想,最后在印度找到——精神和肉体合一的境界。为此,他错过了婚姻,远离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可以维持生活的稳定收入来源,只为能更纯粹地体会喧嚣的世界。
通过作者的讲述,还有很多人,不同于拉里,但是有着各得其所的生活:倾情于拉里但最终选择体面而殷实生活的伊莎贝尔,爱自己的典型;出身显贵,经历破产、精神崩溃,最终安守朝九晚五生活的格雷,善于循规蹈矩;年轻时流连于众多画家之间,中年自成画家并嫁与丧妻富豪的苏珊娜,始终在寻求安全感;有着诗人的梦想,却最终活在酒吧、毒品之间,委身水手终被其杀害的索菲,得到了永久的激情和死亡……皆大欢喜的结局。我不认识它们,但每一个人又似乎都存在于我的生活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世间百态,这些人,受着如此多相互抵牾的利益的纷扰,如此迷失在世界的纷乱之中,如此地渴求善,如此地外强中干,如此信赖他人又如此小心翼翼,如此吝啬又如此慷慨。
书中有关于两个问题的剖析与思考:
关于爱情与欲望。激情是有毁灭性的,当我们从激情中挣脱,会意识到满腔柔情以及精神世界里的所有财富都倾付给了一个卑鄙的荡妇或是一个傻小子。一个原以为托付美梦的挂钩,却连一块口香糖都担待不住。而帕斯卡说过心灵自有逻辑,那是理性所无法理解的。但当人们说激情消亡后爱情还能持续的时候,其实是在说另外的情感:喜爱、敦厚、趣味相投,以及习惯。
书中又说通常克服欲望的最好办法就是满足欲望。看来作者的大部分经历都来自于这个朴素的认知。
你怎样对待爱情,就过着怎样的人生。
关于灵魂与启示。根据印度教的教义,创生的目的就是提供一个阶段,可以对灵魂前世的功过进行奖惩。而对世上罪孽来说,轮回既是一种解释,也是一种开释。而人们信赖的不计其数的神祗都是权宜之径,而万径归宗于终极的领悟,即自我与至尊自我同在。
也许在遥远的某一天,人类终究有了更强的洞察力,并由此得到启示,应该在自身的灵魂之中寻求慰藉和鼓舞。
我们都比自己所认识的要强大,而智慧是通向自由的途径。对于拯救而言,真正必要的并非遁世,而是弃我。摒除了私欲的工作可以净化心灵,履行义务则能使人有机会丢开孤立的自我,而融入普天的大我。
对于拉里来说,一个人能够设定的最伟大的理想,就是自身的完善。而他的终极目标就是“平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不活在别人的眼里……
读完整本书,并没有过多的不适感和激情,只是加重了对生活的理解和人群的认同。每个人都以自己认可和接纳的方式生活,每个人都在与生活的逐步和解中找寻到真正的自我。他人没有我们想象的程度在关注我们,而自我应当需要赋予一样的轻描淡写。我希望文中所说人类强大的洞察力,能够早日被开启,不管完善与否,我们都值得更美妙的生活,脱离生存、社交、多余的欲望,以更加随心所欲的方式:
真正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