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历法
茅塞顿开
干支的组合是天干的单数配地支的单数,天干的双数配地支的双数,所以不可能有“甲丑”“乙寅”之类
干支的组合是天干的单数配地支的单数,天干的双数配地支的双数,所以不可能有“甲丑”“乙寅”之类。
第七章 姓名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避讳就是不直称君主或尊长的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面,则用改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上的若干混乱。(避讳起源于秦以前,汉初尚宽,后来渐渐严格起来。)
第八章 礼俗
《说文》对于“酉”字的解释是说:酉就是八月成熟的黄黍做成的重酿酒。酉是“酒”和“尊”的本字。后来“酉”被借用去表示天干地支,为了区别,人们在“酉”字旁边加上“水”的偏旁,这就是“酒”,而表示盛酒器则是在“酉”旁边加上了一双捧着酒的手“”,这就是“尊”。商周青铜礼器里非常重要的一类就是作为盛酒器的尊。
阶级、阶层
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jì)”;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注重个人尊严、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的通称。
婚姻
“婚姻”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男娶女嫁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另一个意思指结婚男女双方的父母。《说文》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婚是女方的父母,姻是男方的父母。(也有人认为婚、姻仅指结婚双方的父亲,不包含母亲。)“约为婚姻”的意思就是“结为儿女亲家”。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第九章 宗法
宗法,即祖宗之法,是以血缘和家庭为纽带建起来的等级制度。
族、昭、穆
《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依旧说,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九族还有别的说法,这里不讨论),这是同姓的族。九族之外,有所谓三族。三族有三说:(甲)父子孙为三族;(乙)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丙)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别。嫡(dí)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
亲属
中国宗法的特点是:(甲)亲属关系拉得远;(乙)亲属名称分得细,特别是先生后生要有不同的名称,如兄弟姊妹等。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ūn,同“昆”)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晜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伯叔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晜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为族父。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侄女。《尔雅·释亲》“女子谓弟之子为侄”, 《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可见上古姑侄对称。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婿的本义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指儿子和女儿,子婿也是指女之夫),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zhānɡ)。夫之母为姑。连称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夫之弟妇为娣(dì)妇,夫之嫂为姒(sì)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zhóu lǐ)。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两婿相谓为娅(yà),后代俗称为连襟(襟兄、襟弟)。
在宗法社会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实际上,统治阶层自己并不遵守这些道德。弑父、杀兄等事史不绝书。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ūn,同“昆”)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晜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伯叔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晜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为族父。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侄女。《尔雅·释亲》“女子谓弟之子为侄”, 《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可见上古姑侄对称。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婿的本义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指儿子和女儿,子婿也是指女之夫),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zhānɡ)。夫之母为姑。连称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夫之弟妇为娣(dì)妇,夫之嫂为姒(sì)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zhóu lǐ)。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两婿相谓为娅(yà),后代俗称为连襟(襟兄、襟弟)。
在宗法社会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实际上,统治阶层自己并不遵守这些道德。弑父、杀兄等事史不绝书。
第十一章 车马
轫不是车子的组成部分,而是阻止车轮转动的一块木头。行车时先要把轫移开,所以启程称为“发轫”。引申开来,事情的开端也叫“发轫”。
第十二章 饮食
古人以牛羊豕为三牲。祭祀时三牲齐全叫太牢;只用羊豕不用牛叫少牢。牛最珍贵,只有统治阶层吃得起,比较普遍的肉食是羊肉,所以美(美味)羞(馐)等字从羊,羹(ɡēnɡ)字从羔从美。
第十三章 衣饰
通常龙和蟒的区别在于龙是“五爪”(即爪子上五个指头),蟒是“四爪”(爪子上四个指头)。贝子、贝勒等的蟒袍上的蟒都是四爪。但是皇太子、皇子、亲王、世子、郡王穿的虽然是“蟒袍”,长袍上绣的却是“五爪蟒”。“五爪蟒”和“五爪龙”在形状上几乎无法区分,这时用来区分是“龙袍”还是“蟒袍”的标志是衣袍的颜色。只有皇帝皇后的龙袍是明黄色,皇太子蟒袍只能用杏黄色,皇子蟒袍只能用金黄色,亲王、世子、郡王则只能用蓝色或石青色。
今人总以为“旗袍”的核心特征是小立领。(旗袍,即“旗人的袍子”。旗人这里指的是满族人。)其实,马蹄袖才是旗袍的核心特征。今人所谓“旗袍”,较之真正的马蹄袖旗袍,早已是面目全非了。
先秦主流的服装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上衣下裳”,即上身、下身的衣服不相连;另一种则是上、下衣相连一体的服装,这就是所谓“深衣”。“上衣下裳”和“深衣”的流行,历经了数次此消彼长的反复。从战国到东汉,深衣一直占据了主流。
当我们讨论古代服饰的时候,所谓“左衽”“右衽”“左襟”“右襟”的“左”和“右”都是相对于穿衣者本人而言的。
关于本书的注音
对于古代汉语的字音和字义,使用工具书时我们应该尽量依靠《辞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辞海》,而不是以《现代汉语词典》为准。选择正确的工具书很重要,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与精力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