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卷书写的宿命——《百年孤独》读后感

我从大学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第一本书是《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译者何裳,来自东坡区图书馆(前文:图书馆的向往)。当年还是实体的借书证,编号大概是2477之类的,借哪本书,就把书里面的登记卡拿出来放到借书证里,再把借书证押在服务台,每本书可以借一个月。那本书我连着借了两次,一次是为了看书,后来一次还带回了大学,因为我在抄写第一个中篇《枯枝败叶》。这是马尔克斯22岁时完成的处女作。

当年我的年纪已近20,尚未真正认清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总觉得是我不够努力,于是不可避免地焦虑。只能通过抄书来缓解。在《枯枝败叶》里,马孔多已然闷热而潮湿,闭塞而腐烂。时常出现描写祖父如“反刍动物”一般咀嚼的字句。那半个月,我沉浸在马孔多的世界,隐隐觉得人生那么宽阔,而我们都走不出自己创造的“马孔多”,颇有些宿命的悲哀。

书其实只看了一遍,但至今我仍然记得其他几篇的题目:《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恶时辰》《巨翅老人》……倒也不算刻意,但就是有这份记忆。从那时开始,马尔克斯就是我最喜欢的当代作家——尽管我还没有看《百年孤独》。

后来我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2015年左右又买了《族长的秋天》。《霍乱时期的爱情》直到2020年疫情期间才读完,但《族长的秋天》我从买了书开始,已经读了三次,仍然只坚持到90页左右。于是只剩了《百年孤独》。今年终于一气呵成。

我买的是南海出版社2011年6月版,当年的腰封号称“中文版全球首次正式授权”,译者范晔。我这种没有见过世面的刘姥姥,一旦看到什么“全球”“首次”便在心里将它奉为圭臬,而半个月后我又用全书47个勘误亲自把这个版本拉下了神坛。再次证明了我最适合的职业是校对或者责编。

但马尔克斯是写得真好。

布恩迪亚六代人的延续,见证了小镇马孔多从建立到繁荣到衰败,直至消失;小镇马孔多的变迁,也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从奋进到显赫到凋零,直至断绝。而贯穿始终不变如一的,是家族中所有人的孤独。这种孤独与生俱来,如基因一样被刻入了身体和生命。

尤为典型的是第二代布恩迪亚上校。他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赋有预见事物的本领,少年时就像父亲一样沉默寡言,整天埋头在实验室里做小金鱼。后来参加内战,躲过几十次的暗杀。到意识到战争的无意义,签订停战协定后选择开枪自杀,子弹自胸膛而过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一生有过18个儿子,来自18个不同的女人,而他美丽的怀有双胞胎的妻子却因被自己的亲妹妹误杀而死去。年老归家,每日在实验室炼金子作小金鱼,达到25条时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他像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成功过也失败过,辉煌过也落寞过,最后几乎活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已经不相信马孔多镇布恩迪亚上校大街的命名是因为曾经真的有这个人,而讹传为传说。更唏嘘的是,除了和哥哥的情妇生下了家族第三代,其余17个来自内战中不同地区的儿子,几十年后全部被人追杀,无一幸存。

第四代中值得记录的当然是美人儿蕾梅黛丝。她惊为天人的容颜、与生俱来的香气与她无动于衷的迟滞、置身事外的冷漠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美而不自知”的天真且残忍,让士兵为之疯狂,让马孔多为之嫉妒,让祖母为之“惊恐”,甚至让最体面最高贵的绅士自愧弗如自惭形秽,卑微地沦落到自杀而亡。而她最后随着一阵风轻飘飘的白日飞升,更是为整部小说增添了无可比拟的魔幻色彩。

第五代里两个女性都至关重要,继承了姑妈名字的梅梅因为追求爱情被母亲发现后放逐到修道院,生下孩子后终身一言未发,孤独老死。而小女儿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作为拥有第一代和第二代家族女性名字的继承者,几乎给不可避免走向没落的家族带来了重生的希望。她善良、活泼、念旧,似乎没有遗传家族的那份孤独。不仅如此,她还企图用新潮和活力来拯救整个家族,甚至是马孔多。然而那些虚假的热闹不过是昙花一现回光返照,房屋的破败与人口的凋零,又怎么能抵抗羊皮卷的预言。

5

第六代只有一个人,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对周遭一切都漠不关心的他只热衷于破解羊皮卷密码,却在姨母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返回马孔多后,于朝夕相处间不知不觉的发生了爱情,最终产生了乱伦。尽管他们受到了孤独与爱情的折磨,但他们自认为是人世间唯一最幸福的人。后来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下了一个男孩:“他是百年里诞生的布恩迪亚当中唯一由于爱情而受胎的婴儿”,然而,近亲繁殖导致他身上竟长着一条猪尾巴。

故事很快来到大结局,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因产后大出血而死,既是第六代又是第七代的“最后的男孩”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啃噬而亡。最终时刻,奥雷里亚诺·布恩迪终于破解出了羊皮卷的密码——“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与此同时,一阵飓风袭来,漫天飞舞的羊皮卷中,房屋、人、马孔多全部消失。

6

合上书的那一刻,我跟师妹发信息说“看完了《百年孤独》,写得真他妈好!”“非粗口不足以表达我的敬意”,这是最真实的情感流露,最真切的读后感。以前以为的种种艰涩深奥,一旦厘清了人物关系便迎刃而解——除了记不住的名字——但我可以标记为第几代啊。以前想象的诸多奇崛魔幻,一旦进入了马孔多的范围便顺理成章——除了刻意模糊的时间流逝——但我可以标记为第几代啊。

只是,无论我读了马尔克斯多少本书,除了感叹写得好,然后绞尽脑汁写一点读后感之外,于自身生活并无裨益——我既不能见证百年,也并不愿感受孤独——也许最大的意义,就是提醒我文豪与伪文青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我在新年第一天坚持写作就能望其项背的。遑论这2200字,我竟然写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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