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细节》阅读总结和读后感

偶然间在抖音通过法外狂徒张三认识了罗翔老师。一度因为讲解“法外狂徒—张三”案例的诙谐和深度,他得以爆红于网络,也一度因为网络喷子的谩骂而退出网络。

恰好朋友又送了《法治的细节》这本书,读过之后,心中大受震撼。这本《法治的细节》则更多的是罗翔老师的思考,对于法律的思考,对于道德的思考,还有对于一些最近发生的事件的思考。

一、序

运气并非成就,命运之手把人托举到不配有的高度,就会让人飘飘然、让人眩晕,最终诚惶诚恐。

苏格拉底在《美诺篇》中提醒我们注意一个悖论:一个人既不能试图去发现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不能去发现他所知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了便没有必要去探寻;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那样的话,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去探寻什么。苏格拉底解决悖论的方法是认为所有的知识和探寻都只是一种回忆。对于无知的人只需要去提醒他,以便让他自己回忆起他所知道的东西。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我们在从事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遇到阻力时又会觉得毫无意义。虽然在逻辑上,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因为当你觉得没有意义,那就一定存在与此相对应的意义之所在。只是,人类从来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存在,我们有自己的软弱与感性。我们时常纠结于虚荣与虚无的诱惑,摆脱这种诱惑的周而复始,是一个至大的福分。

法治要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又要限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防止它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法治只是治理社会的次优选择或者说坏的选择。人们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对最优选择的追求,但是人类的经验和历史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的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这个世界充满着太多的聪明的“智者”,他们用各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蛊惑着人们,让我们日益肤浅与独断。亚里士多德在《论智者的谬误》中为“智者”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智者的技艺貌似智慧其实不是智慧,所谓智者就是靠似是而非的智慧赚钱的人。

书的字里行间在告诉我们,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阅读经典就如同在人类知识的阶梯上,拾级而上,登高望远,不断地超越固有的偏见与狭隘。越多地攀登智慧的天梯,人也会越来越习惯于往上看,而少了些往下看的傲慢。真正的学习不是为了炫耀已有的知识,而是承认自己的无知,发自内心地感恩自己能够获得真理的惊鸿一瞥。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一、法制与道德

罗翔老师认为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成分,所有的社会乱象都是这些幽暗成分发酵的产物。让我知道了如果一个人被道德绑架的次数多了,他就会变得没有德道下次就不太好绑架了。因为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他的力量是有限的。他还认为法制的要义就是要良法而治和普遍遵守,即使我们追求的正义有瑕疵也要继续追寻。

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为之而死的信念,我们也不可能拥有一种信念为之而生。人们往往可以承受极端而短暂的痛苦,但却很难忍受长期持续的煎熬。这个世间的仁慈只能在正义的基础上,离开正义的仁慈就如顶着美丽绿植的食人草,他诱惑着善良的人们走向残忍的狂热。人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评判一件事未受切身之疼,何言宽恕之同,所以主张死刑不可废除,只有剥夺生命才能体现出被害人的尊重,只有罪犯认识到自己的罪错,并愿意献出生命来偿还债务,他才重拾了作为人的尊严。

二、法理的思辨

在对于多个话题进行辩证性的讨论,我觉得这是在说法律的多元性。法律从来都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首先是关于幸福,什么是幸福,“如果提前知道你将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有勇气再来一遍?”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的答案,我总是在事后才发现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是当真的可以重来一遍的时候,还是在踌躇的。第二个问题在讨论,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法律仅仅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手段。而第三个问题则是在告诫我们,刑法惩罚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一个人在自由意志的前提下选择了犯罪,那么在道义上就要对他施加惩罚。第四个则是在讨论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所有的正义都应当按照正当程序去追求,否则人们追求正义的初心,很有可能结出非正义的恶果。

三、正义的实现

第三章在思考关于正义的实现。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决定法律所追寻的正义是有限的。法律的正义不可能是完美的正义,有时追求最优解反而会事与愿违,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程序正义应该高于实体正义,我们要通过既定的正义去追求有限的正义。虽然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是完美的圆是存在的,我们通过正确的手段不断地完善这个圆。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来实现正确的目标。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而法律必须要考虑民众当前的道德认知。这里突然想到了陈独秀他们的新文化运动,先启发民智,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和认知水平,然后再进行革命。

罗翔老师在本章里说生活远比戏剧更荒诞和沉重,但荒诞不是让我们绝望,而是让我们重新滋生勇气与信心,不管正义最终是否迟到,我们仍然要相信正义的存在,看见的不用相信,但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

四、性刑法。第四章是关于性刑法的讨论,主要介绍了性刑法的历史,突出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工具。因此我们最需要的是对于其他人的尊重,这不仅仅是关于两性,还是应该是对于所有人。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偏见之中,我们需要思考,自己能否跳出出身、种族、地域、性别的偏见,去从其他人的角度去思考。并且自由不能成为放纵私欲的借口,不能成为强者剥削弱者的说辞,负责人与兽就没有说明区别,认识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在任何时候,避免人的物化,重申对人的尊重,都是法律要极力倡导的价值。同时对代孕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之所以我国禁止代孕,就是人不能当成商品,不能把子宫当成工具,把怀孕当成一种服务型的工具。

五、读经典

在读书中可以超越有限的今生,拒绝读书是一种愚蠢。

但是我们也要警惕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苏格拉底也曾经用“药物”来比喻写作,书籍就像药,可能是一剂良方,也可能是一剂毒药。

(一)读书有四个维度,或者说四种境界

1.在书籍中逃避世界。如果书籍只是我们逃避世界的工具,那么当你在书房的时候,似乎就拥有了对抗整个世界的力量,但是当你走出书房,会发现自己还是那个无能为力的懦弱之辈,这难道不是⼀种自我欺骗吗?如果读书只是逃避,那又与吸毒和放纵有何区别呢?不都是为了逃避庸碌、空虚的生活吗。

2.在书籍中营造世界。这个世界不完美,但是人类喜欢追求完美。人类对于完美的追求,根植于灵魂的深处。落日余晖、云卷云舒,只有人类会因此思考和感动。如果我们只是通过阅读营造⼀个假想的世界,却不愿意走入真实的世

界,并关心真实世界中他人真实的苦楚,那么,这种自我欺骗式的阅读,其实毫无意义,这个世界不完美,但是人类喜欢追求完美。

3.在书籍中理解世界。在某种意义上,读书既是一种出世,又是⼀种入世所以,我们要在书籍中理解世界,因为读书让我们能够拥有进入世界的力量和勇气。书籍可以拓展我们作为个体的经验,让我们接轨于人类经验的总和。每个他者都跟自己休戚相关,无论是过去的人、现在的人,还是将来的人,我们都生活在人类总体经验的故事中,我们都能在他人的故事中获得教诲。没有人是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个人都是大地的⼀部分。如果海流冲走⼀团泥土,大陆就失去了一块如同失去一个海岬,如朋友或自己失去家园;任何人的死都让我受损,因为我与人类息息相关;因此,别去打听钟声为谁鸣响,它为你鸣响。当我们越多地理解世界,我们也就越多地理解自己。读书可以让我们暂时忘记真实的世界,排解自己的忧闷,但是我们终究要拥有进入世界的力量与勇气。

4.在书籍中超越世界。如果书籍无法赋予我们对抗黑暗的力量,那么,读书就毫无意义。但是这个世界真的有净土吗?如果没有净土,我们还要做白痴吗?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特蕾莎会说这样⼀段话:你如果行善事,人们会说你必定出于自私的隐蔽动机。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你今天所做的善事明天就会被人遗忘。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你如果成功,得到的会是假朋友和真敌人。不管怎样,还是要成功。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可能毁于⼀旦。不管怎样还是要建设。你坦诚待人却得到了伤害。不管怎样,还是要坦诚待人。心胸最博大最宽容的人,可能会被心胸狭窄的人击倒。不管怎样,还是要志存高远。人们的确需要帮助,但当你真的帮助他们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攻击你。不管怎样,还是要帮助他人。将你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献给世界,你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不管怎样,还是要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世界。这也许就是经院哲学家阿奎那所说的,我们今生活着的唯⼀意义,就是超越今生。

(二)哲学中的共相与殊相

只有当我们认识共相,才能理解殊相。人类只有站在伟大的观念上,才能感到自己的高贵和价值。伟大的观念创造伟大的人类,我⼀直觉得,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不在大师,更不在大官,而在于伟大的观念。如果没有对普遍观念的追求,只追求个性化和多元化可能会导致意义的消解,就像子临死之时对子贡说:“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

通过书籍,我们站在前辈的肩膀上,也许能看得更高。但是你即便站得再高,你离天依然无限遥远,我们对于智慧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唯有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才能不断地追逐智慧。我们需要拥有对普遍性的追求,因为唯有伟大的普遍才能抵御人世的无常,才能对抗每天的庸碌和琐碎,但是我们要尊重多元,共相和殊相能够在苏格拉底否定性的智慧中得到结合。越多的认知真理,只会让自己越多的谦卑,越多的尊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与光同尘。因为我们无知,所以我们读书,我们读书,所以越承认自己的无知。

(三)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

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爱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同的价值。我们一直试图建立一种体系化的理论,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人造的体系都是有缺陷的,理论的不完美是必然的,总有一些在体系之外。

 1.秩序下的自由。人类普遍视为良好的每一种习惯,几乎都需要经过或多或少痛苦而艰辛的努力才能养成。当社会道德约束一旦松弛,每个人都成为一种离子的状态,社会秩序将大乱,过分的取消对自由的限制不是促进自由,而是扼杀自由,有时候强制不是为了取消自由,而是保障自由,因为自由只有在一定的秩序中才可以得到运行。

2.法律之下的平等。法律下的平等绝非结果的平等,每个人都有机会来改进自己,但结果平等的观念是荒谬的。平均主义的道德观会破坏私有财产和社会道德。既然人在天赋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社会就会把这些差异体现出来。法律下的平等反对结果平等,它更多是一种过程的法律适用平等,因此法律和舆论应该承认这些差异,在兵役法、婚姻法等法律制度上考虑这种差异性,进行区别对待。

3.博爱不溶于自由。卢梭作为博爱倡导者爱的是抽象的人类,但却不爱具体的人。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着身边之人乏味恶心,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须付出代价的,凭空想象,收放自如,但对具体的人的爱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4.斯蒂芬在本书结尾时的谆谆教导

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起呃,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四)审判苏格拉底,读柏拉图《申辩篇》

理解爱的严肃与崇高,明白了当一个人接受了偏见,就会选择性的继续强化偏见,并把这种偏见传递给身边的人。

讲述了著名的“马虻”比喻:任何优异的个体或者集团都会因为没有竞争对手而日益懒惰,需要有马虻的刺激,不停的唤醒、劝告、责备那些睡着的人。

人类对真理有太多的局限性,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当你的知识越丰富你就会觉着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五)读《会饮篇》,理解爱的严肃与崇高

苏格拉底一直认为灵魂是高于肉体的,但在《斐德若篇》里,他把人的灵魂比作一驾马车,一匹象征高尚情操的白马,一匹象征肉体欲望的黑马,同时还有一个驾驭灵魂的骑手。这三种力量缺一不可,肉体欲望的满足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欲望的满足,都是为了灵魂更高的追求。

 

换言之,我们越追求灵魂的高尚,越是对肉体的满足有一种感恩,而不要为了追求灵魂的高尚就贬低肉体的享受。吃一顿美食,喝一杯美酒,看一场好电影,这些都不应该视作错误。

当你举目望天,你并不会失去地上的美好;但你只注目于底下,你永远不知道天有多么的美好。所以喝酒吃肉没错,只不过我们不要沉溺于黑马的享受,我们还有一匹白马和灵魂的骑手,这个三角形恰恰才是一个稳定的三角形。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虽然古希腊人认为灵魂是高于肉体的,但是肉体并不是一个不堪的、沉重的、邪恶的牢笼。

人的肉体满足都是为了更好地去追求灵魂,所以我们的理智需要情感的节制,我们的情感也需要理智的限缩。

(六)找到你的玫瑰花

不管我们什么年纪,都能够保持一颗孩童般的心,能够心中向善,保持好奇心、求知欲和对正义的渴慕。

如果你的爱是一种泛华的爱,有天下之人的大爱,但是你唯独没有对你身边的人的爱,那是一种虚伪的爱,一种自恋的爱,一种伪善的爱。

幸福和痛苦是不矛盾的,快乐和痛苦也不是一定是反义词,没有痛苦作为参照物,人们就不会知道快乐有多么弥足珍贵,很多时候人都是痛并快乐着。

这个世界那么大,有那么多的城市,但是有一个城市让你觉着与众不同,不就是因为那里有爱或者朋友吗。玫瑰花终究有一天会枯萎,朱颜老去、花瓣枯萎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换一种花呢?我想不是的,因为狐狸告诉了小王子,真正的爱,当你驯化了他,你要对他负责。所以,小王子告诉孤独的飞行员:“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它们都是因为某种看不见的东西而美丽!”

六、对话

(一)我的青铜时代

青铜时代是指人类觉醒摆脱愚昧。

这个世间越是免费的东西越是宝贵的,都是钱买不到的,比如阳光、空气、父母的爱。

罗翔小时候小混混抢劫叫他和朋友去望风,他没去,朋友去了,结果朋友就被抓了,人生的很多特殊的时间节点,我们只能把它归结于命运,要惶恐、要敬畏,人生要演好现在所演的剧本,有可能他本来都不属于你,这种命运给你的东西,要好好攥住。

在黑夜中看到了微光,就要朝着微光的方向走过去,虽然我们有时候会怀疑是不是走错了,但是怀疑就是为了确信,过好每一天,演好当下的剧本,朝着心中的标杆去前进。

(二)如何做一个称职的老师

罗翔说我开始做老师的目的一点都不性感,没有什么伟大感召,就是为了赚生活费,还有治结巴,就是这么卑微的出发点。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一件事,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一定是热情和使命。

人生有两种路径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一种是找到一个自己热爱的事业,另一种是热爱自己选择的事业。这世间一切有意义的知识,最终都是为了行动,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就是知道和做到。

最好的礼物,就是今天,拥有持续行动的勇气,获得源源不断的热情,在使命中超越我们有限的今生。我们无需关注未来,我们只需要活好今天,因为永恒由每个今天所构成,每个今天都可以触摸永恒。

(三)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它是存在的

罗翔认为在他的词汇中,“勇敢”是一个最高级的词语,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

苏格拉底认为,对于你懂得的东西,你才真正的认同,对于你不懂的东西,你不可能真正的认同。

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承认自己是有限的,承认逻辑是有限的,承认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预先的,承认你整个人就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

一种行为,如果在道德上是值得谴责的那它一定是犯罪,但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中是被鼓励的,那它就不该被惩罚,法律其实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我们不可能追求到绝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绝对善追求不到,而退向相对主义。我们依然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有瑕疵的善,不管你拿到什么剧本,都要按照内心最想要的、最真诚的样子去演好,时刻警惕自己,不要进入一些试探和诱惑,要节制。

七、后记

人其实不需要被教导,人只需要被提醒,我们需要有一种声音体系我们,行走在正道。我们生活在无解之中,但这本身就是人生常态。当我们认识到人生不完美,我们才有朝着完美前进的勇气。

人总是害怕失去不配拥有的一切,这是极大的贪婪与背叛。抽象的人永远无法代替具体的人,愿我们都能走出这种习以为常的伪善,在每个岗位中勤勉度日,不负所托。

前方的道路不可预知,有着各种可能,生命充满神秘莫测,愿每个人都一路平安,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但求理解。

八、收获

(一)对法律权威性的认知。个人为什么需要法律,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国家为什么需要法律,罗翔老师对此做了基本的讲解。讲解这三个问题是很困难的,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唯心和唯物的争论。法律代不代表正义?法律代表谁的正义?法律是不是人的主观产物?所以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这些问题纠缠在一起,让你对这个世界的运行体制产生深刻的怀疑。罗翔老师对这些抽象问题的解释是大略的,他援引古世纪哲学家们的思想和说法,在逻辑上大体说通了法律的客观性,也说通了法律所代表的正义的客观实在性。为此他还是使用了他经常使用的那个比喻: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圆,但我们都在努力地靠向那个完美的圆。法律所代表的正义一旦有了客观实在性,它就有了惩罚的正当性。罗翔老师的讲解在这个基础上就铺陈出去了。当然,虽然是大略的,但罗翔老师是无比坚定的。这种坚定对于法治理念的普及是最有效的加分项。所以我想,也许罗翔老师接受采访时那深情笃定的眼神,比他的文字更有力量,更容易让人进入到法治的细节中去。因为,比起逻辑,理想主义的光辉更加具有诱惑力。什么是理想主义?那个“完美的圆”就是理想主义。

(二)对法律权威性的认知。对人的权威性的远离。这是在收获一的基础上发生的。论证了法治,那自然就否定了人治。罗翔老师列举了“哲学王”的例子,从而说明这个世界没有哲学王,我们都是普通人,而法治恰恰是普通人的最不坏的选择。其实罗老师还可以列举很多国内的例子,只不过“哲学王”这个例子最典型罢了。当你否定了人的权威性,承认了人的有限性,你才会真正理解法的精神。罗翔老师一直在公众面前说“认识你自己”,一直在说自己是无知的,在我看来,这是对他的学生的最好的教诲。他的学生,或者屏幕前看他视频的所有观众,可以记不住任何的知识点,但一定要记住他们的老师是一个“无知”的人。

(三)对社会事件的思考力。罗翔老师在后面讲了很多他对热点法律案件的剖析和解读。这个解读可能是主观的,但大体上是运用了法律的思维。给出一种法律思维的样本并不难,难的是把这种思维嵌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当然不嵌入也没有关系,社会并不需要每个人都有法官的意识,但社会需要每个人都有对法律裁决的警惕性。这种警惕性在你的每一次思考中被养成。它不再是法律从业人员的专属物品,他可以被解放到每一个人的头脑里。罗翔老师作为法律的专业从业人员,积极地投身到这场解放中去,是值得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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