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厄普代克《兔子,跑吧》书评_读后感_历史故事_作者轶事

《兔子,跑吧》
约翰•厄普代克

1960

1959年,约翰•厄普代克对世纪中期美国的幻灭才刚刚开始。“我想我就观察一下吧,看看1959年自己周围的美国社会,有这么多恐惧胆小、畏畏缩缩的男人,”厄普代克接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采访时如是说,“我觉得自己的内心也有一点恐惧和畏缩。有种不安和焦躁,不愿意做出承诺,没法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厄普代克觉得,美国男人这方面的性格特征似乎在20世纪中期的文学作品中没能得到很好的体现。这让他有了灵感,创造出小说的主人公,外号“兔子”的哈利•安斯特朗。“我想象他以前是个篮球运动员。上高中的时候我经常看篮球赛,甚至还亲自上阵打过一些比赛,所以我比较清楚做个高中篮球明星是多么辉煌的一件事,这也是美国人生活中稍一观察就能看到的事实。你擅长运动,身材高大,十八岁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人中豪杰,然而那之后的一切都开始走下坡路。他的性格就这样慢慢形成,还得了个外号‘兔子’——畏畏缩缩、性欲旺盛、总是紧张、喜欢吃草和蔬菜。我很轻而易举地就描绘出他的形象,还有他下意识的反应,他和别人说话时的样子,好像早就刻在我脑子里了。可能是因为在很多方面都像我自己一样。”
厄普代克故意进行了一种误读,部分是源自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On the Road)(杰克•凯鲁亚克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在路上》这部长篇小说带有很浓的自传意味,结构松散,描写了一群年轻人荒诞不经的生活经历,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一代的经典之作。(见本书。——编者注))。厄普代克说:“这本书很显然是在劝人跑路、逃避,不用读我就很厌恶这种劝告。《兔子,跑吧》是想进行一种很现实的表达,让人们看看一个年轻的美国居家男人上了路会有什么后果:被他抛下的人会受伤。想要从50年代已经有些松动却让人紧密联系的社会网络中退出,是不可能不经历痛楚的。阐述一个这么刻板的道德准则当然不是我唯一的目的,书的最后主人公欣喜若狂,是个开放式的结尾,就该这么开放,仿佛在见证我们心中一种与道德无关的执着追求,追求一种曾经的慈悲与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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