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特殊的农民

每当黄昏的时候,他就从这个叫牛津镇的小路上走过,他就像一个哲学家那么守时,那么按部就班。仿佛这儿有什么在召唤着他,吸引着他。

这儿的人一般是不怎么理他的,他显得那么孤僻不合群,但他那种表情你又不能用孤独来形容,更莫说无聊了。他应该是一个容易知足的人,因为他的脸上始终挂着一丝欢悦的微笑,似乎一切在他眼里都是令人满意的,这黄昏时从玉米梢头掠过的风,这披着斜阳从天空飞过的鸟,这土地散发出的泥土的芳香,这迎着风扭动的草。每当看到那些在一般农村人眼里再也平常不过的东西,他的眼里总会放出光芒来。土地能让人勤快,但也会让人思想懒惰,常年生活于期间的人们会因泥土的寂静厚重而失去对生活的热情,但他似乎就不是这样,一切事物在他眼里都是那么新鲜,他看它们的眼光仿佛是一个父亲看刚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这一点在一般农民身上丢失的气质成了他的特质。他是一个奇怪的人,看到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各种说法各种猜想都加到他身上,也许是他在回忆留恋那个地主家庭的繁荣吧,因为到他时已没落了;也许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服役时落了什么病吧?战争毕竟是残酷的;也许是大学肄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伤痛吧?这样的事不是人人能忍受的。要不他怎么老是显得那么羞怯呢?看到路边树下屋前檐后聊天的人们,他总会走过来,坐在那儿,默默地一言不发,像一尊石像,人们在那儿抽烟喝茶聊天,他总带着一幅关注的神情看着说话人的表情动作,他听得那么入神,那么用心,那种专心程度在他们谈天的人身上是找不出来的。在他们心中,那些发生在遥不可及的地方的荒谬的事件由于讲话人的重复罗嗦显得没有一点味道,可他却听得津津有味。像这样的乡下人是很难见到的。

他们当然不知道,在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外面,他的名字——福克纳已是尽人皆知了,他热爱这片土地,热爱这个他自小生活的地方,这儿,密西西比州北部两个相距不远的小城镇,是美国最贫困的地方之一,他自称是“邮票大小的土地”,他从开始写作时起,就认为“家乡那块邮票般小小的地方倒也值得一写,只怕一辈子也写不完”,于是,他将写作指向从美国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段时间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构建着他的总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小说体系,中间包括《喧哗与噪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村子》、《小镇》、《大宅》等脍炙人口的名篇。

他是纯朴的,那模样一看就是一个平凡的乡下人,但他又是敏锐的,他的眼光直指向那个厚实的土地背后;他属于那片风清月白的天,那块泥土飘香的地,就是不属于那个繁盛喧闹的城市。他每天就那么定时从熟悉的土地庄园间走过,去聆听那些躬耕垄亩的人们的喜怒哀乐,从那些平常的故事中挖掘出内蕴,写到他的小说里去,安宁的心灵,平和的为人,不慕繁华,不求富足,成就了他这个被称为西方文学界的“现代经典作家”。

“这是莫大的光荣,我很感激。不过,我宁可留在家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后,他平静地说。

[简介]威廉·福克纳(1897-1962)美国作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空军服过役。战后入大学,其后从事过各种职业并开始写作。《士兵的报酬》发表后,福克纳被列入“迷惘的一代”,他发现“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倒也值得一写,只怕一辈子也写不完”。怀着这样的信念,他把19篇长篇和70多篇短篇小说纺织在“约克纳帕塌法世系”里,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圣殿》、《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是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1949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作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福克纳获诺贝尔文学奖。

[福克纳获奖演说词节选]

在他重新懂得这些之前,他写作时,就犹如站在处于世界末日的人类中去观察末日的来临。我不接受人类末日的说法,因人类能延续而说人是不朽的,这很容易。说即使最后一次钟声已经消失,消失的再也没有潮水冲刷的映在落日余晖里的海上最后一块无用礁石之旁时,还会有一个声音,人类微弱的、不断的说话声,这也很容易。但是我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我相信人类不仅能延续。而且能战胜一切而永存。人类不朽不是因为在万物中唯有他能永远发言、而是因为他有灵魂,有同情心、有牺牲和忍耐精神。诗人和作家的责任就是把这些写出来。诗人和作家的特权就是去鼓舞人的斗志、使人记住过去曾经有过的光荣——人类曾有过的勇气、荣誉、希望、自尊、同情、怜悯与牺牲精神–以达到永恒。诗人的声音不应只是人类的记录,而应是使人类永存并得到胜利的支柱和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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