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书,颇多小癖好。
不看续集便是其一。
在我看来,续集就是在第一部作品成功的名利裹挟之下的仓促之作。缺少了写作的初心,缺少了敬畏忐忑,缺少了时间的推敲打磨,难成经典。
可是这次,我破戒了。
在一个电闪雷鸣,大雨滂沱并且没电的夏日我遇到这本《一个人的朝圣》。
我很喜欢,表现就是手不释卷,舍不得中断,不想玩手机,只是迫切地想知道结局。
读完书,感觉心里慢慢的开出一朵花,不娇艳,不招摇,花瓣上盈盈立着几滴水珠,纯粹又透彻。
书里讲述了哈罗德接到二十年未联系的旧友奎妮的来信,得知她罹患癌症,不久于人世,在复杂情绪的驱动下,哈罗德冲动的踏上步行去看望奎妮之路。
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奇,六百多英里,87天,跨越整个英格兰。
开始我以为哈罗德为奎妮踏上步行之路是因为爱情。但很好,并不是,哈罗德从始至终都爱着妻子莫琳。这种关系决定了这不是一部烂俗的狗血作品。
一路上,我跟随哈罗德一起经历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儿。看城市、乡村、山野。跟他一起回忆父母、妻儿、朋友。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也接受陌生人的好意。
一起笑,一起痛,一起思考人生的意义。
因为喜欢,所以我破例看了《一个人的朝圣2》。
作者蕾秋乔伊斯说:这不是续集,只是一个伴儿。这部作品从奎妮的角度讲述了同样的事儿。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一言难尽,至少不像1那么吸引我,所以我用了好多天断断续续才看完。
俗套的是看第一部时的直觉是对的,哈罗德不爱奎妮,但奎妮爱哈罗德。一本书中,总得有人爱着谁,谁让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呢。
狗血的是这份爱谁都知道,只有哈罗德不知道。我总觉得,爱一个人是很容易被发现的,眼睛里的爱意是无法掩饰的。被爱的人一定能感知,除非他装傻。
还有很多事儿,奎妮经历着,但哈罗德却不知道。
所以奎妮是灰色调的,是克制的,隐忍的,压抑的。
我还是喜欢和哈罗德一起走在路上的感觉。
如上所言,确真如此。
最亲近的人是最被漠视的。
最美好的年华是最被虚度的。
最健康的食物是最难吃的。
最简单的事情是最难的。
就好像爱。
爱自己,爱他人,爱这个世界……
很简单,却又那么的难。
你以为爱是天生的本能,
其实很多人穷尽一生也不曾学会。
觉得自己用尽全力的爱着,
被爱的人却只想逃离。
曾经的哈罗德也是这样,
手足无措,心力憔悴。
还好,最后他终于学会了,
从他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从他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开始;
从他明白原来这世间有很多如他一样的人开始……
他终于释怀,可以和妻子莫琳一起开怀的笑,像年轻时一样。
有点晚,
终究又不算晚。
奎妮沉沉睡去了,她太累了。
带走了所有的秘密。
就让秘密永远是秘密吧。
既然不曾说,
那就永远都不要说吧!
而我,
决定以后真的不再看续集了。
我的小执拗有时是对的。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