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面容。”
《情人》开头出现的这张史上最著名的倍受摧残的脸,感动了无数人。而这本《情人》成了杜拉斯的标签。
前些时日,我忽然很想看杜拉斯的《情人》。于是在网上买了一本。
本以为是重温,后来才发现,我好像根本没看过这本书。读到一半,觉得这本书写得支离破碎,时序混乱,还以为自己买了本假《情人》呢。后来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文学素养低下,读不懂立意深远内涵丰厚的名著,有点小小的羞愧。读到后记才了解,原来杜拉斯写书就是这个特点,不重情节连贯,重心理刻画;看似混乱,却又暗含逻辑;语句冰冷,情绪却暗流涌动。
你以为我要写读后感,不不不,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当然对杜拉斯的私生活更感兴趣了。杜拉斯一生情人众多,甚至一度她的丈夫罗贝尔·昂泰尔姆和情人马斯科洛惺惺相惜,三个人就这样心照不宣的相处着,直至杜拉斯怀了情人的孩子,昂泰尔姆才最终与杜拉斯离婚。
当然,人们最津津乐道的还是杜拉斯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情人。
我爱这个男人给我的爱
这本书带有一些自传性质,书中那个中国情人确有其人,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二代,叫李云泰。从1930年初识到1932年杜拉斯回到巴黎,这期间李云泰成为她的第一个情人。
因《情人》成名后,有记者问杜拉斯:你爱他吗?杜拉斯说:我爱这个男人给我的爱。
杜拉斯那么到底爱不爱李云泰呢?
我想应该是有爱的,只是还掺杂太多其他的东西。杜拉斯七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依靠微薄工资养活三个孩子,并且这个母亲暴戾乖张,只全心全意爱着大儿子。所以少女杜拉斯无论物质还是精神都是匮乏的,而这些李云泰都可以给她。书中多次写到李云泰像对待孩子一样待她,我想,对这亦父亦兄的情人关系杜拉斯是享受的。并且看照片李云泰也算眉目清秀,风度翩翩,更何况李是富有的,可以满足杜拉斯及其家人享受上流社会生活的欲望。
只是杜拉斯直到古稀,才将这段故事写出,为何此前那么多时日她绝口不提这段过往呢?
绝口不提在我看来无非三种原因。一是伤透了心,不愿再提。杜拉斯和李云泰分手是因为李必须娶一个中国女子为妻,而杜拉斯也要返回巴黎。其实即便李能娶,杜拉斯也未必会嫁。所以有遗憾,有伤感,但还不至于伤透心。
二是羞于提及。我倒觉得这个可能性更大。杜拉斯对于中国人多少还是轻视的,她可能对于自己年少时为了钱委身于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感到羞耻,不想提及。年迈之后,有了名利,也放下了许多,为了创作,写写也无妨。当然,这只是出于我恶毒的揣测,也许事实并非如此。
三是组织要求保密。杜拉斯虽然曾加入法国共产党,但估计组织没提过这个要求。
李爱杜拉斯吗?我想是的。
杜拉斯个子娇小,据说只有一米五,跟一般高大丰腴的白人女子不同,很符合那时中国男人的审美,更妙的是东方女性般的身材配上一张白人女性的脸,满足男性猎奇的天性。李迷恋她,但还不至于为了她违抗父命,放弃家财。李应该明白杜拉斯跟他在一起的原因,没有钱,他便什么也不是。
书中最后,几十年以后,李云泰携妻来到巴黎,辗转得到杜拉斯的电话,电话接通他说依然爱她,根本不能不爱她,他爱她将一直爱到死。
这结尾与开头一样的打动人心。
对此我深信不疑,一个再也不会有的白人女性情人,一份得不到的飘渺爱情,已成为窗外白月光、心头朱砂痣,如何能不爱呢?!
陈奕迅怎么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没错。
我爱你,请原谅我的一切。
杜拉斯的最后一任情人是扬·安德烈亚。杜拉斯66岁时, 27岁的扬来到她身边。世人非议这段恋情的原因无非是因为他们之间巨大的年龄差,而且扬一无所有,还是一名同性恋。
可是那又怎样呢?在杜拉斯身边陪她走完生命最后16年的是他。是,杜拉斯给他提供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是他尽心尽力充当情人、司机、知己、保姆应得的吗?哪个人敢说自己的爱是完全不求回报的呢?世人总在探求扬跟杜拉斯在一起的原因。真相很重要吗?真相只是世人想要的,杜拉斯想要的一如几十年前在湄公河渡船上的那个女孩一样——爱。只是爱。而扬能给她。十六年共处的时光,并不算短了。
1993年,杜拉斯病危,已经说不出话,她递给扬一张纸条:扬,永别了,我走了。拥抱你,我爱你,请原谅我的一切。
杜拉斯死后,扬深居简出,很少公开露面。他也写书,写杜拉斯,写杜拉斯和他的恋情。如果,他不用杜拉斯做卖点,我会说他沉默是高贵的。不过,他这样做,我也理解。毕竟,离开杜拉斯,他什么也不是 。
2014年,扬去世。他被合葬在杜拉斯的墓穴中。
不管是否主观情愿,他做了一个情人应该做的一切。
其实,我并不懂杜拉斯。
其实,我并不觉得《情人》有多么好看。
其实,杜拉斯的作品还很多,但我想我是不会再去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