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朝圣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

许久未进行内容上的更新了,这个月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充满海的岛地度过,想想也是疲惫的,一次火车的路程便有六个半小时,就是这样,给了我一个去看一个从未看完旧书的机会,《一个人的朝圣》是乔伊斯在2013年的作品,该小说在当年度获得了欧洲畅销书的第一名,我买书的时候是15年,现在已是2020年了。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老人哈罗德收到了远方故友奎妮的一封信而引发的贯穿英国南北的行程,在行程中,老人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听到了形形色色的故事,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冲突,最后到达了目的地,获得了新生。

徒步的远行,是很多人心中的梦想,但却鲜少有人去真正的执行,因为这种形式的行程,虽然带有自由的气息,同时却充满着巨大的压力,尤其在经济并不乐观的情况下。哈罗德先生是在非常偶然的机会,收到了二十年前好友奎妮的性质类似告别的信函之后,又遇到了一位加油站女孩之后才开始了行程,行程的目的很简单,用从南到北走下去的信念让奎妮坚持继续活下去。

一位老人,一双帆布鞋,就在听到了加油站女孩关于意念的故事后开始了行程,在漫长的行程之中,经历过独行,经历过结伴而行,经历过闪光灯,经历过无人问津,在这段岁月之中,已经冰冻了二十年的夫妻感情,也伴随这一过程产生变化,二十年中平庸而行的哈罗德也开始变得闪闪发光。

一个长篇故事,过程以一个个短故事衔接起来,并以行程的地点以及明信片为线索,提醒着读者,行程仍在继续,意念的力量仍在发挥着力量。

在现在的世界之中,大家很少以曾经运动时期的感性>理性的态度看待问题,慢慢变得理性化,而与此对应,则是很多人丧失了感性,这一点在法学及经济学行业从业者之中尤为明显,这些行业中的一部分从业者以一种模式化的目光看待与其共存的其他事务,就像著名作家余华的很多作品(不带贬义),面对人物,没有一丝感情化的理解,动不动就言及类似“公正”“程序”等等概念,并以此标榜自己的不平凡,像看着封建时期的顽石一般瞥视旁人。

理性地思考问题是人作为高级哺乳动物所必须的,但同时,感性也是人作为哺乳动物的前提,如果没有了感性,那便是冷血动物了。

在目前这样一个快速商业化的时代,物质与精神的富足都应该是人们所应该去追求的,每一个人的人生可以以自己喜欢的各种方式存在和延续,但这些各种方式,无论是佛系、奋斗、庸庸碌碌、恶人等等类型,其中都蕴含着其行事的感性,或者用考究一些的语言,可以说是信念。

每个人生的道路就像是故事中的那段行程,遇到人,做事情,有的人精致就像里奇,布满光芒,喜欢走捷径,有的人顽然就像维尔夫,转瞬即逝,喜欢走劣行,做事情,有人讲道义,有人讲感情,有人讲人设,宝贵的是人与人之间能够倾听,而不评判,就像故事中的演员和绅士,在这一点上我做得很差,我是个比较喜欢八卦的人,换句更接地气的就是爱嚼舌根的人,慢慢改吧。

如何走好的自己的路是一辈子所要去研讨考究的,不是每个人的终点都是最北,同样路上不只是朝圣。以我为例,我经常被评价不仔细(这点确实存在)、书生意气(这点我自认为并非贬义),不够灵活不会社会(确实存在一些),路上有很多人会给你有用的建议,但也有一些人会给你一些模糊的建议,犹如丢失的指南针,会使得你偏离路径,比如有这样的表述:律师不能做好人,必须做痞子坏人。这不就是瞎TM扯淡呢么,如果真的有这样一种全是坏人的职业,那还不如取缔掉。还有这种的表述:律师的知识其实只是工具,重要还是得在社会经验。这句话半半而言有道理,然而我还是觉得瞎TM扯淡,社会经验是社会经验,但很多人将一些陋习,如劝酒、倒酒、吹捧等等也纳入到了这一范畴之内,这就是恶习的传承了,在年轻律师的群体里,看到这一趋势慢慢有所好转,这一点值得称赞。

在自己的道路上,要慢慢的改掉自己的真正劣习(比如我的粗心、嚼舌根、拖延症这类),同时不被恶习沾染,自己的路未必是去朝圣,也要是一段值得回忆的旅程。一步步踏着不适于远行的帆布鞋,一次次磨出水泡,贴上膏药,贴上胶带,丢失了指南针之后,迎来引路人。

发散了很多思维,说了很多有的没的,重新回到《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是译本的原因,可能文采上较为平和,但是描述的逻辑以及故事的内核始终凝聚在整个行文的过程之中,充满着信念与感情,通读整个故事,简单的逻辑下蕴含着巨大的引人深省的能量,所谓大剑无锋就是这样的文感,在13年,这样的故事结构还是较为少见的,用句流行的话就是“治愈系”,但同时又没有太浓重的鸡汤味道。

我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在自己的路上过得有意义,看到好的风景,遇到好的人,做出好的事情,不只是让奎妮继续活下去,也让自己真正的活下去,是真正的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活下去,祝福大家,也祝福自己。

“你好,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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