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喧哗与骚动》

读《喧哗与骚动》

文|思

《喧哗与骚动》的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书分为五部分,康普生家族最后一代的三位男性成员昆丁、杰生、班吉现身,以各自的独白叙述了这个家族唯一的女性凯蒂的失贞堕落,伴随家族由盛转衰、不断没落的命运,第四部分采取全景视角,以老女仆迪尔西的活动为线索,补充了未完全讲述的故事,最后一部分,是书出版15年之后福克纳所作的附录,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康普森家族世代的历史、来龙去脉,最后各个人物更明确的归宿,他们下落不明或苟活失踪,不再有凝聚力,家族衰败不复存在,如《百年孤独》中七代人的故事,于羊皮卷中灰飞烟灭。

这个家庭的破坏性的侵蚀,以女性的放荡、仇恨、出走作为报复,以男性的自杀、疯癫、自暴自弃为归宿。三个男性成员均心智不健全,大儿子昆丁迷恋死亡、视妹妹的贞操如同图腾崇拜,当妹妹失贞,他觉得家族的遮羞布被一把扯下,他无颜苟活,沉湖自杀。作为大哥,昆丁对妹妹的身体和心理的情感引人遐想,难以述清,在追问妹妹如何失贞、表达他的痛苦的夜晚,在小树丛中,他与妹妹发生肢体冲突:抓握、撕扯、刀刃相见、相拥而泣,可窥见相爱相杀的一面,有一刹那的暧昧,也让人想到乱伦,犯忌与道德约束的纠缠不清。何况,福克纳似有所示,尼采小时候与妹妹的爱恋,他曾与妹妹肌肤相亲,有孩子般朦胧性意识的摩擦……但在附录里,福克纳否认了这些,他把昆丁说成是只受思想蛊惑的青少年。

小儿子班吉,福克纳干脆设置为一个只有三岁智商的白痴儿。他在文中作为家庭成员首现,代表了这个家族的神经质,他本身的的意识含混不清,又是白痴,随时随地插入的回忆非常零乱、破碎、前言不搭后语,他的独白部分放在第一章,开始对整个故事毫无头绪,我不得不借助注释才能理清。另外这章情节趣味缺失,语言并无魅力(毕竟只是相当于三岁孩子的说话),好歹耐着性子,读到一百多页了才渐渐觉得有点趣味。

不过痴儿班吉对光影和气味捕捉还是强烈的,就像一个原始人,他的感官触觉发达,虽然智力退化,这些光影气味的摄入于他类似诗歌的印象捕捉,比较纯粹,他传递给我们的是精准的直觉性的东西,他的每一次令人烦躁和心乱的动物性哀嚎里,都预示着某种灾难的临近,在本书中,他成了巫师预言的角色,映照出康普森家睡梦的迟钝—— 他们尚未意识到的危机。姐姐凯蒂于他是树的原始气味,凯蒂失贞那晚,班吉嗅出异味,一向给他安宁的树的气味搅乱了,他大哭,像个受冤的孩子,死命拖着姐姐去浴室洗澡。对昆丁来说,妹妹凯蒂却是忍冬的气味,父亲是雨的气味,这些气味隐隐传递着凯蒂给我们的片段印象。

与昆丁相反,我觉得凯蒂和她的私生女小昆丁是前瞻性的,至少她们有破坏的欲望,打碎一切,并付诸行动,或许她们并未清楚意识,却有了本能的反抗行动,凯蒂两度被男人抛弃,走向大都市寻求新生活,过于早熟的涂脂抹粉的女儿小昆丁,与母亲命运何其相似,花季时,与庸俗不堪的年轻戏子上演私奔大戏。

最后,凯蒂与小女儿昆丁不再出场,下落不明,就好像这个曾经显赫的家族,它羞于启齿难言之隐,要从北美田纳西或密西西比曾经荒凉的一角消失,不复存在,或像沙粒遗落在沙尘里,面目模糊,无迹可寻,实际又在人类历史缓慢的更迭中参与,这些终将消隐的故事,曾经亲密的人类关系,它们如何变得疏淡寡味,人的作为与不作为的留迹,福克纳的文字为它们作了见证。

我们看看隐而未现的凯蒂,她作为亲人的讲述而存在。作为康普森家唯一的女儿,少女的凯蒂被赋予贞洁的象征和希望,就像大自然的树和忍冬的气味,于兄弟俩生来如此,但我们没想过,这是文化和习俗的规约,于凯蒂是束缚,或许不公,她很小已露出叛逆的萌牙,她爬树、她玩耍,总是把白色内裤那儿溅上污秽,弄得很脏,这个强烈的性早熟与堕落的暗示,福克纳早有所示。一个花季少女对性充满激情和迷恋,她的身体强烈回应一个男人的“入侵”,这让亲人尴尬,但凯蒂并非那么不堪,她理解哥哥昆丁对她的爱,理解家族日渐衰落的荒凉,理解父母的性格缺陷和苦衷,她怀上不知父亲是谁的私生女,被母亲急促安排走进一场婚礼,遭人抛弃,后来,她的出走与其说是叛逆,不如说是奔找救赎。康普生先生说,因为迪尔西爱凯蒂所以她是通过人们的缺点来爱人们的。

为什么班吉的独白安排在第一章,回忆本身模糊不清,表达也是,我能想到的理由是这种安排增加了故事玄念,就像作者抛过来一个模糊形体让你辨认,类似“抛砖引玉”。试想,班吉独白部分放在后面会逊色很多,因为这样违背了我们认识事物的顺序——由光影朦胧至深入观看的清晰。福克纳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从班吉、昆丁、杰生的视角,从全景角度,另加附录的家族背景介绍。

康普森家族在祖上是名门望族,历史上出过一位州长、两位将军。从本书故事叙述的前一代已开始没落,直至本书这个家族分崩离析、根基不在。家族的衰颓显而易见,或许原因也有迹可循,我们来看看这个家庭的教育方式、家庭成员的性格及相处模式。

作为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是典型的犬儒主义者,对人生持悲观论调,且把这种宿命论像病毒一样传染给大儿子昆丁。他自己掉进“时间的陷阱”爬不出来,在“昆丁的独白”那一章,他送给大儿子一只表,一开始就告诉昆丁:“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reducto absurdum (归缪法),这些人类的所有经验对你未必有用,我把表给你,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

可以看出,康普生先生的观点显得极其消极,似乎人的作为对时间之王来说,可一笔勾销,我们甚至未开始之前已注定为失败者,命由天定,我们挣脱不了时间的管辖统治,只能甘认失败,这与存在主义哲学的个人积极抗争截然相反,难怪萨特极力反对,在一篇叫《福克纳的哲学是时间的哲学》的文章里,他大声宣告:不不不!我承认福克纳的艺术成就,他精彩地描绘了一个垂死的世界,人们在其中的喘息和窒息,但决不赞同他的时间观,人类现实的存在取决于‘本身的期望’,是一种在那些可能性之下的存在方式。”

让我们返回头看看福克纳关于时间的哲理,也就是康普生先生的观念,康普生先生认为:“我并不是现在存在,而是曾经存在。”人是什么呢?人是“他的高潮的经验的总和”,是“他的不幸的总和”,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一切的总和。”

福克纳对人的设定是过去,他唯独不提未来,他把人写成没有未来的存在物,书中三个人物的内心独白、意念闪光、回忆段片,这些过去之物的提醒,才证明他们的存在,这不免悲观而无趣,也体现了“喧哗与骚动”的题义,如回应开头麦克白所说的那段经典独白。

萨特不信任福克纳的时间哲学正源于此,这与福克纳所呈现的意识流分不开,昆丁多次提到内心的暗流,像幽暗之河涌动,这是人在自然状态下,他的无意识的记忆,从另一角度说,是时间的流淌。凯蒂说昆丁活着其实他已经死了,也是这个意思,昆丁迷恋人的潜意识的古老幽泉,不向前看,他守着某种旧时之物和观念,困死在了今日的白日光照里。

康普生先生对人的作为持否定论,因而对子女疏于为父的适当管教,他整天无所事事、酗酒成瘾,最终死于淹没他的酒坛之中。康普生太太整日无病呻吟、神经兮兮、唉声叹气,只念念不忘祖上的叱咤风云与荣光,病恹恹卧于床榻,以大家小姐自居,沉浸在对昔日望门贵族的缅怀里。夫妻关系说不上亲密或生疏,只觉得一道观念的篱笆横亘其间,他钻不过去,她走不过来,于是各寻出路,在自我的狭小世界里辗转、沉沦。可想这样的家庭,对子女成长的影响让人堪忧。

昆丁与父亲的谈话看似富有哲理,这也是许多人最喜欢的一章,它貌似包含许多人生疑惑和谜题,以及别的大题。比如康普生先生发表过以下宏论:

“钟表杀死时间,只要那些小齿轮在咔嗒咔嗒地转,时间便是死的;只有钟表停下来时,时间才会活过来。基督不是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他是被那些小齿轮轻轻的喀嚓喀嚓声折磨死的。”这反映了人在心理上困惑于时间,被其束缚,人给自己发明了“时间”这一观念障碍,但人的的确确又生于时间之中,因为有自然寿命极限和死亡的参照。

“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比死去的人强,可是任何一个活着或死去的人都不比另一个活着或死去的人强多少。”这一锤定音,多么悲观,阻止了年轻人的探索,让初尝人生滋味的昆丁觉得,人生充满荒诞,努力白费,了无意趣。

“童贞这个观念是男人而不是女人设想出来的。这就跟死亡一样,仅仅是一种别人都有份的事儿,世界上一切事情之所以可悲也正在于此。”这句话似乎颇有洞见,或许正是秉持这样的观点,让他对女儿凯蒂疏于管教,任其随自然天性沉浮。

“人者,无非是其不幸之总和而已。你以为有朝一日不幸会感到厌倦,可是到那时,时间又变成了你的不幸了,你拖着你幻灭的象征进入永恒。”

这些貌似深刻的话看起来冠冕堂皇,父亲仿佛自居先行的智者,传道解惑,殊不知对儿子的负面影响深远,就像你强行拖着一个本来阳光的少年快步进入暮气沉沉的老年。我想,父亲诸如此类观点不能算是一种普遍哲理,只能算有失偏颇的个人观点。

昆丁的独白里常常有“父亲说”的字眼,可见影响其深,有时他会反驳他,有时不,问题不了了之,如未自杀,他还会冥思苦想下去。他是爱思考的哈佛学生,却未走出思想的囹圄,他的故事使我们一再想到加缪那个问题:“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的自杀。”

昆丁自杀前像一个精神恍惚的人反复提到他那神秘的影子,“我走在我影子的肚子上。我可以把手伸到影子之外去。”“我用硬硬的皮鞋跟把我影子的骨头踩到水泥地里去,这时我听见了表的嘀嗒声。”“我的脚刚踩在我的影子上钟声响了。”不断出现的、被他征服的影子也许是死亡象征,当然可能是多重象征。

昆丁面对死亡从容不迫,有条不紊,他打包好要寄回家的行李,写好给父亲和熟人的两封信,他出去买烫斗,准备绑在身上自沉湖底,他一路静观人们为欲望而活而争斗,死前他甚至给一个穷小女孩买面包,帮她寻找回家的路,大费周折,直至——他意识到这件事没完没了,影响了他的自杀安排。

后来,他被人误以为是拐卖小孩的人贩子,被同学担保回家,又莫名其妙和另一个他看不惯的同学干了一架,被打得鼻青脸肿而后快,仿佛,他生前最后还干着自讨苦吃的正义行为,他并非要丢弃它们而去,这整个故事充满反讽、戏谑和荒诞,昆丁作为当事人,他的自杀越冷静越让旁观者感觉着急、疯狂和悲哀,与人们对生的郑重态度形成奇异对照。你会想到,爱护贞洁、正义的人死去了,而留下来的一群且还苟活着。

昆丁的独白里,还有描写当时白人对黑人的态度,与他们的互照关系的段落:

“对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黑人还是白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按他们对自己的看法来看待他们,完了就别管他们。我早就知道,黑鬼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一种行为方式,是他周围的白人的一种对应面。”

描写白人长期统治以来,黑人对白人已形成极其复杂的依恋、顺从又矛盾的关系,这种明显的主奴角色,同样是强势经济和文化征服殖民的后果:

“列车拐弯了,机车喷发出几下短促的、重重的爆裂声,他(一名黑人)和骡子就那样平稳地离开了视域,还是那么可怜巴巴,那么有永恒的耐心,那么死一般的肃穆:他们身上既有幼稚而随时可见的笨拙的成分,也有与之矛盾的稳妥可靠的成分,这两种成分照顾着他们,保护着他们,不可理喻地爱着他们,却又不断地掠夺他们,并规避了责任与义务,用的手法太露骨,简直不能称之为狡诡,他们被掠夺被欺骗,却对胜利者怀着坦率而自发的钦佩。一个绅士对于任何一个在一场公正的竞赛中赢了他的人都会有这种感情,此外他们对白人的怪僻行为又以一种溺爱而耐心到极点的态度加以容忍,祖父母对于不定什么时候发作的淘气的小孙孙都是这样慈爱的。”(这一段原没有标点,为方便阅读我断了句)

就这一层面上,不光是黑人对白人的复杂心理,还把白人(至少作者)对黑人与自己关系的认识深度勾勒出来,包括那个天天参参加游行的哈佛黑人执事,他的双面行为,活脱脱“汤姆大伯” 的形象,执事长期训练自己在世人面前作出自负、虚伪,却还不算粗野的模样。这样的黑人团体蓄积着一种反抗力量,与白人暗地斗争,他们做着市政府与军队的大美梦。书里还有康普生家的三代驯服或不驯服的黑佣,与他们认识的在街上打招呼的黑人朋友,以及小教堂里听取布道的黑人,时不时零散地显现,仿佛他们是一道黑光斜插过来,不容忽视,他们一直存在,于白人的呼吸与生活中。福克纳涉及的黑奴问题,使这部作品增加了现实问题的宽度与厚度。

二儿子杰生,因痛恨父母不公,他们出卖家里最后一块地供哥哥昆丁上哈佛大学,为凯蒂办理风光的嫁妆致经济拮据。他只能自食其力,勉强上了一家技术学校后靠鉴定棉花等级为生,并在支离破碎的家庭里撑起生活的主支柱。由于姐夫承诺的银行职位成为泡影,他憎恨凯蒂及其女儿小昆丁,他成了一个典型的偏执狂和虐待狂,再加上生理的头痛病时常发作,要靠蟑脑油醒脑,他变得极其乖张暴戾、唯利是图、心理扭曲和异化。但作为内心独白,福克纳留有他的一角,我们从他的逻辑去理解生活,会发现并非全无道理,直至理解宽容,为这扭曲的人性叹息,好的人性刻画大抵就是如此吧,若善恶有因,我们追索理解,并学习或纠偏。

杰生私自克扣姐姐寄给女儿小昆丁的抚养费,但没想到,终有一日,16岁的小昆丁,这个同母亲一样过早谙熟男女那档事儿的外㽒女,叛逆如母,会偷走原属于母亲给自己那部分生活费,连同杰生舅舅三千块的血汗钱,同一个来本地演出的不可靠的戏子跑得无影无踪。也是善恶有报了,更折射出反讽的趣味。

杰生还自作主张,隐瞒母亲,让白痴弟弟班吉作了去势手术,不再追着小女孩狂跑,后来又把他送去了杰克逊高地的精神病院。故事很讽刺的是,恰恰是这个杰生,母亲康普生太太固执偏袒的二儿子,与她口口声声声称最“怜宠”的白痴小儿子不相容,康普生太太坚持了一生,让代表“家族惩罚”的班吉不送去令他们“谈虎色变”的精神病院,最终杰生葬送了她最后的一线希望。

在本书中,我觉得,康普生家族的精神从内部早已崩塌,四散零落,康普生太太坚持这一底线—— 班吉不被送走,代表着家族不管精神还是形式上已危在旦夕,最后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倾塌也已不能遮遮掩掩,直到这个家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了。这也是一大讽刺,想当初,康普生太太如何以家族过往的繁荣为荣为傲,为生命活着的底气。

从某方面说,《喧哗与骚动》是一个家族没落的挽歌,扩大来说,是随蓄奴制没落,南方开拓进取精神不复存在,以及某个制度内生文化逝去的挽歌。而老黑女仆迪尔西的温暖、仁慈、恭敬是这一时代制度衍生文化的最后一线光明的烛照。黑奴的卑下低贱、勤劳懒惰、得过且过的心理也是文化长期形成的原因,同样,白人也面临新旧制度交替带来的难题:比如资本巿场的入侵,投机敛财、买空卖空,对农民或市民是一种新的洗牌和剥夺,带来神秘莫测、瞬息万变及押宝赌注的不确定性。就好似,作者带给读者这样一个暗示:旧的文化气息已消亡,所有新的碎片幽光还朦胧不清,我们找不到自己如今存在的辨认。惟有时间的暗流汹涌,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吉光片羽倏现,而所有人类喧哗和骚动不宁于此中永无止息,顺流而下,往复回返,他们,我们,都在“苦熬”。

作为意识流和结构大师的杰作,我们来看看《喧哗与骚动》的艺术技巧:作家卓越的处理能力,不管是结构安排还是语言表现:班吉的痴语,简单的语言,要模仿一个儿化的心理并不容易,你要深藏成人那一套逻辑智慧;昆丁的深刻和忧思,这是一场冷静到极致又充满故事波折的自杀事件;杰生的病态心理,用他的眼光观看事物的变形,让人联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边缘人物,他们的肤浅与深刻及不可理喻;全景角度是正常的叙述,也体现了福克纳风景画般描述的功底;附录也表现历史大叙述与故事趣味结合的能力。有时我想,这好似一个作家全面才能的炫技,当然,往好听里说,是挑战自我的写作,说得更高尚一点,福克纳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叙述模式,不仅归功于意识流的拼凑碎片,还在于五个部分组合的独特结构。

福克纳在本书中写作的另一个特点是音乐调性的重复回旋,特别是班吉和昆丁那两章,重复的句子段落,如音乐节奏的记忆加强提示,于人的记忆印象非常有效,自然而然,无声胜有声,不必经过另类转接。由于意识流打断了正常时序,造成回忆和现实交错的多重时空感,让人感觉丰厚而饱满,像一首诗,在不断的跳跃里完成它优美而高难度的舞蹈,你发觉,最惬意的阅读是这种舞蹈轻盈掠过你的思绪,你只感觉,它激起了什么,又翩然而去,好吧,好的书写,是它弹拨起你这架平时闲置的人体竖琴……

而整个故事的结尾,在痴儿班吉咕咕哝哝的吼声过后,他举着一支折断了花茎的花儿,与照看人—— 14岁的黑人男仆勒斯特,在一辆破旧不堪的老式马车里,向晚晖中驰骋(不算福克纳15年后写的附录),全书在此戛然而止。仿佛前面书写的各个人物的意识流永无断流,还将继续蜿蜒,又仿佛我们可在任一处截流,取一段观看,这驾象征康普生家荣华褪尽、曾叫“小王后”的马车,像一个昔日的过时符号,定格在书的末行。

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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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思

左手握文字,右手握生活,並時常被兩者拋棄和接納,她不想過多言說自己,更相信日色賜福予生命的公允,她的夢與你日日夜夜寓居的夢交纏、共生,並沒有太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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