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罗翔老师讲刑法

最近罗翔老师的第一部作品[刑法讲义]成为各大阅读平台的推荐,这样一部高大上的法律读物走入公众视野不得不说是大事件。
在读这本书之前,笔者特地到b站搜他的视频看,从这些标题可以看出这位老师是个极富争议的网红。而且他曾经是为律师,现在则是某法考培训机构的老师。之前他的视频都是通过典型案例来解释法律规则,其间不乏一些画风清奇的段子。他本人一副仙风道骨,谈吐不凡且语出惊人,非常有书卷气。他推荐每位从事法律的工作者大量看文学作品,来增加一些现实不容易遇到的经验和挑战。他最推崇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罪与罚]和[卡拉马夫佐兄弟]。总之初看两分钟我就感觉到那种网友弹幕中描述的‘‘是罗老师在前进而不是他的发际线在后退‘‘的强大气场。
然后笔者点开了他的段子最集中的一个视频,罗老师提到他的一位学员问他‘‘如果我快被熊猫咬死,我能不能把它咬死。‘‘他回答‘‘那还用问吗,熊猫只是一个宝贝,而人的生命可是无价之宝啊。‘‘接着罗老师引出了‘‘紧急避险‘‘的概念,他还是用的熊猫来举例。如果他要饿死了,就可以见熊猫吃熊猫,见东北虎吃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一天吃一只。如果冬天穿的短袖要冷死还可以剥了熊猫皮穿在身上避寒。
接着他提到了人的本能与潜能,他认为正常人都怕鬼。如果给场下的学生一千块,估计没人愿意到坟场过一夜。当然,如果给一万倒是有可能。如果学员带着法律书籍到坟场去看,他相信不会有看不进的情况。因为那种情况下只能专注到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投入进书中转移注意力。
接下来他又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来描述潜能。一个人晚上走过坟场不小心掉进工人挖的大概三米的深坑,他用尽各种方法没法爬出去,只好等待明天有人发现他。没想到又有一个路过的人不小心掉进这个深坑,那位旧人十分惊喜,觉得要是两个人一定可以爬出去。于是就从身后拍了拍那位的肩膀。结果这一拍把他吓得一下子就爬出了坑飞奔跑远了,任凭他怎么吼叫都没有叫回来。可见,人的潜力总是要到危难关头才会激发出来。
于是笔者也成为罗翔老师的粉丝,开始看他的[刑法讲义],不过发现这本书还挺正经,毕竟要对得起严肃的标题。不过书可一点都不枯燥,罗老师几乎每篇都应用了从古到今的大量鲜活案例。让人大开眼界。他的那句总结令人印象深刻‘‘法律是为了让人维持最低的道德标准,刑法与其说惩罚犯罪,更多的是约束国家不要随意量刑,也不能投鼠忌器。而道德的意义在于让自己无愧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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