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变态行为

中国历史上的变态行为
史飞翔

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变态行为,其中绝大多数属于精神异常范畴,像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等,但也有极少数是属于怪癖。

唐代文人张籍好花成癖,对花的迷恋超过了世间其他一切。有一次,他听说有人有一株花大如盎的山茶,便以爱姬柳叶去换,被人称为“花淫”。吴越时人钱仁杰酷好种花,将此视为人生第一要义,时人称之为“花精”。南汉人赵纯节一生无他嗜好,“性惟喜芭蕉,凡轩窗馆宇皆种之”。于是,人们送他了一个雅号“蕉迷”。明代如皋令王氏对蝴蝶有特殊嗜好。他经常动用权力,让犯了罪的人替他扑捉蝴蝶,表现好的可赎蝶免罪。每逢请客时,便纵蝶满院飞舞,他则手舞足蹈、拍手称快。

清人许仲元在《三异笔谈》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清代有一姓曹人家,家道富裕,生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后来这个儿子得了一场大病,病后行为举止迥然于前。他每天带上许多钱上街混在乞丐中间行讨。家人将他拉回家,但次日又我行我素。无独有偶,清代还有一男子姓赵,抛却娇妻爱子,加入乞丐队伍,沿街乞讨,虽遭人白眼,然甘之若饴。

北魏人祖珽行为怪诞,与人格格不入。他在担任开府仓曹期间,召集城中无赖少年,在仓库重地饮酒跳舞,通宵达旦。更重要的是此君嗜盗成性。一次他去赴宴,竟偷得友人家铜疊数枚。厨师为洗刷自己的清白,遍搜客人,结果从祖珽怀中搜出。众人都为祖珽的丑行感到羞愧、难为情,但祖珽本人却谈笑自若,毫不介意,仿佛偷东西的压根就不是自己。

清代松江名门子弟董宏嗜盗成癖。亲戚朋友见他造访无一不将贵重物品藏起来,但即便如此,董宏还是会趁人不注意,偷走放置在屋角的半块墨乃至几支秃笔。只有如此,方才能欣然离去。与董氏同时,有一候补县令,喜偷窃食物。若正常吃饭候补县令便觉得索然无味,即使是美酒佳肴也味同嚼蜡。家人知道他这个毛病后,便故意在灯台案角放一些饭菜,佯装不知。等人离开后候补县令便四下张望、如同做贼一样,狼吞虎咽吃下饭菜。吃完后,还反复咀嚼,“若有余甘”。

如果说乞丐癖、盗窃癖还能为人理解和容忍的话,下面这些行为便难免要叫人侧目了。清代大才子袁枚在《子不语》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杭州大户之子汪生自幼攻读典籍,聪颖过人。十八岁时,忽然离家出走,遍寻不得。一日其父在街上看到儿子在为人抬轿,大窘。遂将其带回家,严加鞭笞并询问为何要做这下贱之事,汪生闭口不语。无奈只好将其锁于屋中。不久,汪生伺机逃走,又重操旧业,兴高采烈地为人抬轿。这样三番五次,家人最后也只好任其如此。从此,衣冠楚楚的汪生便终日汗流浃背地替人抬轿。据他讲,只有这样,他才觉得心安体泰,否则便闷闷不乐。

同样,清人采蘅子在《虫鸣漫录》卷二中也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故事:山东有一富家之弟酷好为人打更,整夜穿梭街头,兴致勃勃。为打更此公宁愿掏钱买酒肉灌醉打更人,以便自己取而代之。此外,山东还有一世家之弟,喜欢为人赶车。如果熟人用称呼赶车者的“当驾”一词来呼唤他,世家子弟心喜异常,如果用上流社会的称字称兄来呼唤他,则勃然变色,掉头就走。

清代名士梁山舟嗜食枇杷,一次吃枇杷数百枚。另一名士梅伯言嗜好栗子,外出不备他物,惟栗子“蒸以当饭”。一次短途旅行,至少要吃栗子30多斤。南朝刘宋人刘邕爱吃人的疮痂,说味道美如鳆鱼。唐权长孺好食人爪,见到人爪,如获至宝,口水长流,不停地吃。唐剑南节度使鲜于仲好食臭虫,常让手下人抓臭虫三五升,用酥及调料烹熬,卷饼而食,并有滋有味地评价道:“其味甚佳!”明南京国子监祭酒刘俊喜食蚯蚓。

此外,古人还有洁癖、笑癖、哭癖、施舍癖、嗜墨癖、嗜水癖、好丑癖、好履癖、好客癖、好异味癖、恋足癖、观醉癖、唱挽歌癖等诸多怪异行为。透过这些形形色色的怪异之举我们看到的是世道人心,更重要的是这些怪癖折射出的其实是传统中国社会下中国人的精神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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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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