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wind姐把“一周共读一本书”的活动计划发给我,邀请我领读时,心中不胜惶恐。领读者,带领大家共读一本书,实属责任重大的一件事。除了自己对书的了解、把握,还需尽可能地激发团队书友对书的兴趣。一起读书,只有当共读的伙伴都全情投入,大家能够就一个片断,一个人,一句话,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时,对于这本书的种种想法与看法,才能被激活。被激活的思维再次投入到阅读中去,就会读得更深。每天看同一章节的不同书评,看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去读这本书,就像感知上又多出许多个触角。看到自己忽略的地方,一带而过没想到的地方,在别人眼中以细节呈现出来,发现真的如哲学家所说: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我的体会是:世上没有两个相同的读者,即便两人心有灵犀地喜欢上同一本书,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喜欢。
wind姐说,读什么书,由我来定,最好是已读过的。思索片刻,把书架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百年孤独吧!我说。我知道自己选了一块硬骨头。关键是,五年前初读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还没全在心里消失掉,我一直期盼着再次读它,又有点害怕读它。感谢一周一本给了我充分的理由,让我再次鼓起勇气走进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世界。
说是重读,当我翻开书时,书页间干净整洁得令人发指。没有一行划线,没有一处标记,不知五年前是什么阻止了我在书上留下阅读的痕迹。当年我让读过的书保持得像新书一样的理由是什么呢?无论啥理由,现在看来都荒唐可笑。所以这一次,我随心所欲地在书中划线,画星号,做重点标记,实在忍不住时还在空白处写下几个我觉得非写不可的字。如此读下来,我才感觉到这本书现在是“我的书”了。
360页的书,分六天读,算下来每天只需读六十页。若是推理小说,六十页一小时就能搞定,可我每天几乎都花了至少三小时来读这六十页,随后整理思路写书评的时间更是没个够。虽然活动只要求前六天每天分享五十字书评,第七天分享八百字书评。可这样一本写拉丁美洲的史诗性作品,薄薄的六十页间往往是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人的兴衰存亡,以及当时的年代对家族和周围人的影响。五十字怎么能够!马尔克斯已经够简洁了,若换个啰嗦的作家,同样素材同样含量写个上千页几卷本也不在话下。
抱着责任和热爱,我再一次陷入这本书的魔掌。对于初读我已经没太多印象了,只记得开头的那个大决块和结尾被蚂蚁吃掉的长了猪尾巴的孩子,还有读完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恍恍惚惚。记得那时,我久久没从这本书中走出来,晚上做梦都是“奥雷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甚至梦见自己生出一个长猪尾巴的孩子。如今,第二遍读完了。在每一天的阅读中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嘴,把五十字的书评扩充了二十倍,最多的一次,碎碎念了一千八百字,这一切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为什么有这么多话要说?因为回头再读,再字斟句酌的读,再废寝忘食地读,越来越发现:这本书太好了!太伟大了!太值得一读再读了!马尔克斯在作家界犹如东邪般的人物,笔下神功,出神入化。精准的描写,巧妙的比喻,排山倒海的激情——他的激情不同于莫言,他的激情是不外显的,全书中没有多少抒情的成分。他把激情藏在字里行间,在每一个精准有力的字词句之间,你拨开文字的天罗地网,可以看到他滚烫火热如岩浆的心。他爱笔下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孤独中都藏着他的孤独。
第一次读完后,我曾感叹:他的想象力非常人所及。我以为书中一切全是凭空虚构的,直到去年读到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才惊异地发现,马孔多,奥雷里亚诺上校,竟然都是有原型的。马孔多就是他童年时生活过的小镇,不过不是这个名字。上校的原型是他的外祖父,那些战争,那些匪夷所思的事,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间乱伦的爱情,把热带雨林变成香蕉种植园,这些竟然都确有其事。马尔克斯在那个小镇只生活过九年,从出生到九岁的那一小段时光,成为他一生书写的重大主题。
在《百年孤独》中,奥雷里亚诺的密友马尔克斯上校与一群自由党军人几十年等待养老金的事,在《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再次具体清晰的呈现。那块充满魔力的土地,贯穿了他一生的思念和幻想,承载了他一生对家园的向往和爱恋。在他的自传中,一开始就是他和妈妈一起去卖外祖父母的房子。当他到达时,童年时欢乐的小镇就如《百年孤独》中经四年暴雨蹂躏后的马孔多一样沧桑破败,外祖父家已是人死房空巢将倾。看到这些,他知道这情景他将终生难忘。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在心中酝酿着,把他在人世间感受到的所有孤独分派到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的男男女女身上。如今,在这百年孤独中,我感到最深的,是马尔克斯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