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实践论》 :实践——认识——实践

实践——认识——实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一次读《实践论》,由于哲学基础知识太薄弱,不知道该怎么准确去表达自己读完的一些感受,只能简单写一些。
最基本的原理也就是平时已经学习过的实践-认识-实践。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认识过程有阶段性,在低级阶段为感性认识,这个阶段的认识具有片面性,机械性。在高级阶段为理性认识,这个阶段的认识具有全面性,深刻性和科学性,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从低级的感性认识到高级的理性认识需要人们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总结和归纳得到事物的客观规律。在认识过程中需要非常注意的两点,一是脱离感性认识的理性认识,即“唯心论”,不以实践、经验为基础,只是一味的崇尚自我的主观臆断,所谓的“唯理派”就是此类人。二是不去深化感性认识,不总结,不归纳,只是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一味的崇尚经验,这就是形而上学唯物观了,只是片面机械的看待事物,没有考虑事物的发展运动性。 一定要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实践中统一起来。
到以上这一步也就完成了认识的一部分,接下来我们需要将理性认识主观能动的付诸实践,指导实践。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具体事物有着自己的内在矛盾,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也有不确定的外因存在,我们的理性认识并不能完全指导实践,这时就需要结合实践再认识,再革新理性认识。接着将新的认识再付诸实践,循环往复,认识也将产生质的飞跃,成为普遍真理,更好的指导人们去改造社会。
以上全都是我个人读完《实践论》对认识这一快自己的部分理解,肯定不全面,也不完全符合科学,仅为自我学习的过程,在以后多读几遍和补充一些马哲的基础知识,可能会有新的认识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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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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