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不可挽回也只是淡然发生
——读《玉米》 毕飞宇 著
文/糕点师
儿时最恐怖的记忆,莫过于一到夏天,就跟大人去田里,顶着烈日掰苞谷,蚊子咬得浑身颗颗粒粒,活像一个动着的大玉米。把玉米背回家,摊开在屋顶,日光下曝晒,待干透了,就剥玉米子儿,干完这活儿,总是两手血泡。
现如今我家田地荒芜,早就不种玉米了。想吃玉米,大街上到处是叫卖着柴火烧苞谷的三轮车儿,随便叫停一个,外焦里嫩的烤玉米一会功夫就捧到了手里,咬上一口,满嘴金黄,味还是那个味儿。有时碰到老的,嚼上两口懒得嚼了,随手就飞进了垃圾桶。
玉米,多么文雅的一个词儿,它未被摘下时的样子也好看,那外衣从青到白,充盈饱满,引一排排秸杆竞折腰。玉米,家乡的叫法一直喊苞谷,这称呼是透着几分粗野的,是沉甸甸的,是亲切而自豪的,因这金黄的小颗粒滋养了生长在这片土地的祖祖辈辈。
如今,它似乎更多地承担起了民众们在街头巷尾的无事消遣,更有脑筋灵活的农民,将这土生土长的事物,与国际接轨,在路边搭起炉灶和棚架,竖起“奥巴马烧苞谷”及“普京烤玉米”的海报招牌,从而使过路人莞尔一笑,为之留步。
话题扯得远了,其实让我头脑中萦绕着玉米不去的是因为一本书。这本书是毕飞宇的长篇小说《玉米》,书名虽叫玉米,却与我开篇扯了半天的苞谷没有半点关系。
玉米是书中主人公的名字。玉米是老王家的长女,七个女儿,名字全都以玉开头,只有最后一个小儿子,反而不用玉字了。因为玉字是阴柔贵气的,天生洁白的,男孩子怎么好用“玉”字呢。
小说分三个部分,“玉米”、“玉秀”、“玉穗”,分别讲述了这三姐妹人生中最重要阶段的命运和爱情。
第一部——玉米,是作者塑造的性格最为完美的一个主人公,因家庭变故失去挚爱对象,只好与一名乡镇干部潦草成婚,年纪轻轻就做了后妈。
第二部——玉秀,长相最漂亮,下场最凄惨,先是不明不白被轮奸,然后稀里糊涂塌陷在一场错误的爱情里,怀了不该怀的孩子,最后她生下孩子,却与孩子不得相见。
第三部——玉穗,是七姐妹中命最好的一个,考上师范学院,知识改变命运。玉穗的故事其实已和玉米、玉秀没有太大关系了,几乎独立于之前的两个紧密相连的故事。玉穗平凡,毫不引人注意,在大学校园的生活,孤独、找不到归属,被排斥,她很渴望得到一个位置,被接纳,被需求而已,最后这位置在一个中年性无能男人的大腿上。
小说讲述了三个故事,又好像只是片段式的呈现,因为每个故事都没有结局,有点戛然而止的味道。时间跨度大概在十年左右,那正是中国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巨变时代,但是作者把控得很克制,时代变迁与宏大叙事并不是作者要捉住的重点,作者的目光放在微处,在心与心的空隙之间长久凝视。
所有出场的人物之间,爱恨交织,纠葛不清,无中生有的伤害,阴差阳错的伤害,恶意满满的伤害,总是如影随形。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做对了或做错了什么,只有作者和读者知道,所有人的命运交叉而过,到头来一切无足轻重,也只能这样,还原于生活。
这仿佛构成了一个秘密,因此赋予了这部小说一种隐忍不发的气质,就像满山坡的玉米,年复一年,拔地而起,从青涩到金黄,从稚嫩到成熟,都被外衣紧紧包裹,不露一分颜色。
我总在想,作者给这部小说取的名字,必然蕴含某种深意或暗示,然而我不擅长分析,又何必强行理解,就把这部小说当作一份美好的礼物收下了吧。玉米,也是土地馈赠给人类的一份厚礼。
如果你来到这里,我一定要请你吃柴火烧玉米。贼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