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书
文/王辉明
喜欢读书那些年,家里没有书。
我家第一本书是父亲捡的。父亲在饭堂煮饭,发现柴禾篓子有本书,父亲从来就爱惜字纸,认为圣人的东西,一纸一字都不可糟践,何况是书,就没舍得扔进灶膛。
竖排版大字,没封面和封底,但从内容看,是写成韻文的生活常识,应该叫大全杂志。没事的时候,父亲喜欢拿着这本书,戴着老花镜,坐阁楼上读。读到高兴处,腔调就有了唱道情的味道:肉要炖得汃软,饭怕煮得硬梆。
父亲只有高小文化,还是读的扫盲班,但喜欢去看戏听书,回来就讲给别人听,后来没戏可看,也没书可听,就把原来看的听的讲给母亲听,反反复复地讲,一些段子还能唱出来:当阳桥上一声吼,震断黄河水倒流。
可这书没故事情节,不吸引人,我不喜欢。搬了几次家,就消失无影了。
家里没书,又喜欢看书,就四处找人借。
借的第一本字书,也没头没尾,大开本,有插图,情节非常吸引人,后来才知道叫《大战火星人》,是英国著名科幻小说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的科幻小说。火星人对人类非常残酷,活生生的地球人成了他们的食物,捕捉了关在笼子里,就像我们对鸡鸭鹅一样,看得我心惊胆战。
这本书是田坝子大罗借的,田坝子好几个人跟茶馆讲评书的练过几天,都喜欢讲。可能受他们和父亲的影响,再加上这本书故事新鲜而惊险,看完后我就很得意的讲给其他人听,基本上可以原封不动地从头讲到尾。有好几年,我就靠这一本书卖嘴皮子。后来就养成了习惯,看了书就爱给别人讲。
看《红楼梦》是个偶然。隔壁程家妹借的。程家妹是跟着大人喊,她比我大好几岁,可能已经到了思春伤春的年纪,一说话就脸红,轻言细语,低眉顺眼的样子。她父母都不读书,她自己悄悄去书店买的,新崭崭的绿色封面,俞平伯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竖排版,繁体字,其中有一些囗囗,令人遐想。程家妹手有点残疾,没下农村,在家闲着,久了常常独自发呆,渐渐就患了抑郁症,后况很是凄凉。听人讲,她一直暗恋着一个人,也不知究竟?
虽然没读出个所以然来,但看过《红楼梦》,就有了炫耀的资本,再找人借书,别人犹豫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我《红楼梦》都看过,有书的大人立即投来惊愕的目光,而我就很是得意。
我自己有第一本书,更是个偶然。
小学时,跟一姓蒋的同桌,坐头排。我又矮又瘦,他虽矮却壮实。六九年复课,读初中,我们又是一个班。
我长高了,他还是原来的样子。停课那三年,他跟他哥哥一起练青龙剑,我跟我表姐夫学嗨字劲练擒拿。
他家门外有个坝子,坝子边有棵高大的槭树,树下放着石锁杠铃。我常去他家举扛铃。听他讲,他哥哥的师父曾神秘告诉他,练会了青龙剑可以以气御剑杀人于无形。我不大相信,认为是他师父吹嘘的,但仍想看他演练这套剑法。表示愿意以功法跟他交换剑法。他先是答应了,约了我去,却又说他哥哥不同意。他哥哥不准他练给外人看,练剑都是半夜三更在野外无人之处。去了几次没看成。坐他家床上喝茶时,就意外地看到他枕头边有一本《宋诗一百首》。
我找他借。他先是不肯,作为交换,我除了教他嗨字劲,还把一本读书笔记借给他抄。
由于都是借的书,要想记住,一是给别人讲述,二是用笔把精彩的句子记下来。记在本子上可经常翻阅,给别人讲述相当于复习。其实这也是现在归纳,当时给别人讲纯粹只因自己看了书后喜欢讲给别人听。为了讲述,就必须记,记住人名记住地名记住书中的一些诗词和原话。讲过几遍后,记得更牢了。
借给我看的时候,他一再叮嘱我要爱惜,千万不要弄脏了,千万不要弄烂了。
当时,我家里只有一盏电灯,十五瓦,悬在墙壁一孔小窗里,既照里面屋,又照外面屋。我的床就在外面屋灯侧边,床边灯下有一张吃饭的桌子。我喜欢倚在床头看书,桌上放个本子和笔。借的书要赶到归还的时间,看到大半夜凌晨是常有的事。
父母认为我身体不好就是看书看坏的,还举例说明,表姐当年就是因为喜欢看书才得的病,后来医生说不让再看书了,身体就好了。下过好几次命令,禁止我看书超过十点钟。
借回《宋诗一百首》,我十分兴奋,倚在床头,一看就忘记了时间。
母亲已经睡了一觉,醒来看灯还亮着,看到我还在灯下看书,气冲冲地从里屋出来,二话不说,抢过书几把就撕了。
我当时急得差点哭了,这是别人的书呀!怎么归还?!
怎么度过那次危机的,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只是感觉当时好像天要塌下来似的。
我忍着泪,把撕烂的书捡起来。第二天,找了一张牛皮纸,用锥子和针线,一针一针的把书装订好。
可是,蒋同学说什么也不要这本撕烂的书,要我赔钱。于是,这本书,就成了我自己的第一本书。
这书至今还在,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的古典文学普及读物,1959年12月第一版,售价0.28元。纸张已经黄旧,牛皮纸包的封面,书脊上用蓝棉线装订,有点像一本线装书。
原本是想用功法换他的剑法,结果换到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