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芳华》有悔

前几天赶在电影上映前刷完了严歌苓的《芳华》,退出界面的时候,竟然已经12点半,才发现很久没有看书到这么晚了。

来谈谈人物吧,小说的三要素中,最难塑造的部分。

主角当然是永远的绿叶:刘峰。刘峰的心灵真的是金子在闪闪发光,他就是“活雷锋”,而且比雷锋更真实。

他有我们周围好人的一切品质:勤劳、善良、聪明、老实、不怕吃苦,是个十足的利他主义者。在遇到任何大小困难的时候,“找刘峰”就成了女兵们的唯一选择,甚至也成了男兵的选择——刘峰帮即将结婚的战友做了一套沙发,而正是展示这套沙发时,引发了“触摸”事件,——小说原名《你触摸了我》,由此我们的刘峰这名“模范标兵”未来美好的人生急转直下,人格也被一再侮辱,低到了尘埃里。

后来刘峰上了前线,丢了右臂,转业后竟然被分去看守大门!我读到这里简直是义愤填膺了:就是这样对待老兵的吗?而我们的刘峰,不介意。后来南下做生意亏本,在潦倒的生活中还不忘拉一把“失足女”;再后来成为“北漂”,过得仍然不如意;晚年患病后,还是不想增添大家的麻烦;甚至他简单的追悼会,也由于侄子的迟到而匆忙又简单——甚至来不及念悼词……

只是这样不如意的刘峰,却活在了何小嫚(大概电影改名为何小萍)的心中,活在了肖穗子的心中,活在了郝淑雯的心中,甚至还活在了林丁丁的心中!

林丁丁说:“有谁比我更知道刘峰的好呢。”可就是她的那声“救命”,葬送了刘峰的前途;

郝淑雯那样一个富婆,离婚后竟然只能靠回忆文工团的日子,来给自己波澜不惊的生活添点色彩;

至于肖穗子,也许她创作的“刘峰”,就足以慰藉自己的整个青春;

幸好啊,幸好还有一个何小嫚。是刘峰的另一次“触碰”,点亮了何小嫚晦暗的青春;是上过的同一个战场,拉近了两人的心理距离;是那个充满酒精的轻吻,让彼此搀扶着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

这当然是一个悲剧故事。可是我竟然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凶手。是林丁丁吗?她确实“背叛”了刘峰,但出自本能的惊慌失措喊“救命”,似乎也无可厚非;是战场吗?它使刘峰失去了一条手臂,但幸好还留了一条命;是遇人不淑吗?他遇到的各色人等,似乎也并没有大奸大恶……

只能说是命吧,是那个时代造就的命运,使金子般的人沦为下贱;是这个时代造就的命运,使金子般的心始终散发着熠熠光辉!

然而还是有遗憾,遗憾作者写得太放松了,除了叙述方式上使用了一点技巧,整个“劲”是不足的。或许正如作者所讲,这些都是她亲自体验过的生活,场景、语言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这自然能让读者亲切——尤其是里面的四川方言,让我对这部作品好感倍增——可也不由自主地使作者笔力更放松,尤其对比《陆犯焉识》,这部小说确实“劲”是不足的。

幸好电影是镜头语言,但愿冯导能把这口气补足,让我们《芳华》作伴,青春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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