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分类: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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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之难,在于把网状的思考,用树状的结构,体现在线性展开的语句里。 ——(美)史蒂芬.平克
本书作者Spenser,一个30出头的年轻人。他说:写作,让我少奋斗了十年。Spenser原来是内地的一名英文老师,到香港后成了一名金融从业者。靠公众号写作,短短三年时间,就实现了他个人财富和影响力的指数级增长。
这一定是个懂得写作又热爱写作,专业知识学得好又善于总结分享的人,赶上了互联网传播的风口,于是迅速实现了财富自由。虽然它带有浓浓的商业气息——教大家将写作当做一种赚钱的投资,但还是讲了很多值得学习的写作方法。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成为作家的潜质。这与做其他任何事情一样,愿意付出就行了。而所谓写作的灵感,也不过就是流汗——大量输入和输出,不要偷懒。
Spenser说:一些人看书,看的时候不喜欢做笔记、画思维导图,看完后也没想过要跟别人复述,或写点儿书评、读后感之类的,只是逐字逐句地“看过”,却没真的“看见”什么。这就是典型的“欣赏性阅读”,看个热闹,看个大概,看完就完了。
但如果你真的想把书读后成为自己的知识,就必须要有点儿功利心——为什么要读这本书,它好在哪里,能让你认清一些什么道理,作者的观点你认同吗,从中得到什么启发或方法,怎么运用起来?这就叫“功利性阅读“。
他说,我们应该还要像个职业评论家一样,仔细拆解分析一本书,学习它的风格、结构,看看作者是如何组织素材、把握节奏、调动情绪、处理问题的。知道”是什么“,也知道”为什么“,这对写文章很有帮助。
写作虽是个反人性的行为,但毕竟还是有许多成功了的作家和正在走向成功的文学青年的存在。那么他们又是怎么克服的呢?
第一, 开始立下只有“刻意练习“,才能成功的信念。
喜欢读书的人,大都是欣赏性阅读者,这其实已具备了写作的潜在动力——每个人都有将“他的”,变成“我的”欲望。只是,懒,使大部分人停留在欣赏的阶段了。而那些不够懒,有欲望变成“我的”人,才是一小部分成功的人。如果不突破这个障碍,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自己也还满意的写作者。正如羡慕别人会开车,而自己懒得去学习,将永远也不会开车一样。
因此,立下“刻意练习”才有可能成功的信念,是写作者要走的第一步。这一步没有方法,只需克服人性的懒惰就行。因为只有开始写,才能到二步。
坚持写,从日记开始。许多人写不下去,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幼稚,很垃圾,读不下去。对自己没信心,对别人没价值,觉得在浪费时间。
我认为,只要接受了小学基础语文教育——沈从文老先生就只读了小学——就具备了写作的功底,就能把日记这件事情坚持下去。
作家冯唐对于写作,有个九字箴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从我们开始学走路起,没有一件事情不是从磕磕碰碰中走过的。所谓天才,其实也只占了1%,99%还是要靠汗水支撑。
走好眼前每一步,每天多多少少写一点,写着写着,量就来了,量来了,心得体会、写作习惯什么的也就都来了,这是一个依次克服困难的死磕过程。
怎么写好文章,当然还是需要学习一些方法的。不然,那些已成名的作家怎么还会去上“鲁迅文学院”这类的提高班呢?
Spenser在书中说,保持高质量输出的五个关键词是:死磕、敢拼、专注、野心、好奇心,这主要是针对写媒体爆款文的方法。但我只想做个文学青年,还谈不上用它变现实现财富自由。所以我不完全跟着他书中的思路来走了,我想搭载一些我自己对于怎么写的认知。
我认为,要写好一篇文字,哪怕是简单的日记,首先是不能犯简单的语句文法、标点符合运用的错误——这真的是小学就学过的知识,但实际上很多人没有真正过关,需要留心再学习一下;
其次,要注意文章的逻辑关系。这可以训练自己有逻辑的思考问题。我喜欢先信马由缰地写,不会像Spenser说的那样,先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罗列出来,分析一下彼此之间的联系,先说哪一块,后说哪一块,下笔之前充分想好。当然我这是无功利性的写文字,日记型的写法。写完以后,我会再回头通读一遍,发现逻辑不对语法不通的地方,再调整;
再其次,要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写作上,诚实,比新意重要。这是Spenser特别强调的,我非常认同:不论起点高低,只有写自己真正熟悉、相信、感兴趣的东西,你才有足够的热情和底气去剖析自己、探索世界、面对质疑。从而真正达到提升自己思想的目的——我认为写作对我们的帮助,是对世界更敏感,思维更缜密,认知更深刻。无论最后文章是否会被发表被变现,都能给长期坚持的写作者,带来这些能力的提升。
文采是指优美的语言。体现在文字中,是一种整齐美、错落美、丰富美、韵律美、意象美、意境美。
曾经我很认为,一篇好文章或小说,文采应该摆在第一。我在十来年前,是一个重度文采欣赏者和实践者,也输出了许多梦幻般的散文和诗,现在读来仍然还令我心神荡漾,但,常常找不到逻辑。
十来年后,再次捡起文学,我把文采摆在了最后。这是因为,我认为文采应该是建立在一篇文章的逻辑性、思想性之上的存在。如果前两者问题没有解决好,文采应该先放一边。它是随着对文字大量地输入(阅读)和输出(习作)的积累的结果,应该自然而然产生,而不是提前“做”出来的。
关于文采,Spenser在本书中介绍了四个提升文采的方法:
第一、 语言尽量简单化、口语化。写作是个网状的输出过程,并不容易。好文章是修改出来的,要想让句子简单化,要重点改掉这几种语法结构:过长的从句;多层的逻辑(比如双重否定);连锁的形容词。这三种情况,都会使文章变得复杂,消耗掉阅读者的耐心。
第二、 用文字营造画面感。人的大脑天然更容易识别具象化的东西,而不是抽象化的概念。所以,多用动词、名词,少用形容词;善于抓细节;善于使用比喻。
书中举了下面这段经典的旅游广告方案,引人入胜。这是名词和动词来不断叠加的效果:
- 你做PPT时,阿拉斯加的鳕鱼正跃出水面;你看报表时,梅里雪山的金丝猴刚好爬上树尖;你挤进地铁时,西藏的山鹰一直盘旋云端;你在会议中吵架时,尼泊尔的背包客一起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边。
再来看细节描写。细节描写就像用好的材质和面料,赋予文字质感,容易使人产生代入感,甚至有身临其境的效果。比如莫言在《丰乳肥臀》中写的这段话:
- 杨公安员装上一锅烟,捏起一根白头火柴,在粗糙的桌面一擦,哧啦一声响,火头燃起,他叼着烟袋,嘴唇吧唧吧唧响着。吸着了烟,他扔了火柴梗儿,用拇指压压烟锅里的火头,吱吱地吸了几口,两股白烟,从他的鼻孔里钻出。他把烟锅里的残灰,放在板凳腿上磕掉。
书中讲到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的墓碑上,有这么一句话:我最爱看的是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和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好故事应该是充满戏剧性冲突的。但作者用一种抽象的概念把这个冲突刻在了读者的脑子里,读起来毫不违和。
我们比较容易掌握如何把具体的事物抽象化——比拟、类比等,但不容易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还原成具体的事物。这是一种高水平的文采。
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即使是那些天才作家。在这个环节,我们要对文章再次审视:
要培养良好的语言习惯,对于字词的推敲、语句的修改,可以尝试念出来。经过多次挫折,后来我养成了对准备发言的PPT,也这样处理:做了PPT后,准备文字稿,然后念出来。当其中出现逻辑错误,自己都会感觉念不下去,需要再次修改。
总之,修改时要感觉到“增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的程度,才算差不多了。
至此,本书中我感兴趣的内容全部分享完毕。为此我把书重新翻了一遍,算是完成了Spenser所说的:一本书应该至少读两遍。
书中还有很多其他的心得,比如如何写好一个故事?比如如何写出让人一见倾心的标题和金句?如何让你的文字更有吸引力和传播力?如何写出高质量专业文章获得职场话语权?我觉得这都不是我这样的草根阶段的写者,马上需要掌握的技巧。
咪蒙说,任何一个好产品都是聪明人用笨功夫做出来的。写文章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