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当中祥林嫂 :个人主义的悲剧

《祝福》当中祥林嫂的悲剧是能给人很深的思考的,我们孜孜不倦地探寻祥林嫂悲剧的原因并尽力避免这种悲剧。与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冷漠的人性、看客心理不同,我认为祥林嫂的悲剧应归咎于个人主义,她的悲剧和小说中鲁镇上其他人的悲剧归根结底都是个人主义的悲剧。
先来看一下个人主义的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利益的政治、伦理学说和社会哲学。那么封建的鲁镇是不是由个人主义支配着的呢?我认为是的,我国传统的封建体制呈现出一种自发式的个人主义。即,个人主义并不是作为社会整体的秩序确立而是由人们的观念,思想所确立。人所做的事情并非要在整个社会建立一套个人主义的体系而是要捍卫自己的个人利益。这直接导致了中国古代差序格局的形成,即关系都是推己及人,始终以“己”为中心,先考虑自己与近亲的利益,然后再是远亲近邻好友乃至关系更远的人的利益。顺便说一句,我个人认为差序格局并不像费孝通先生所谓的是中国乡土社会的独有特点,差序格局是所有个人主义占主导的国家地区所共有的一种形式,因为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利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一个他人与自己有完全相同的利益,个人与个人关系的亲疏远近就由共同利益的大小所决定,于是就结成了一张网——一张以自我为中心,向外推出的网——差序格局。这能极好地解释为什么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把儿子告发父亲这类的事件看作是不正常的——这在差序格局中是近乎绝对不允许存在的,只有在集体主义统治下,人与人在集体中关系并无亲疏远近之分,一切以集体至上的社会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个人主义的社会把这看作病态,可个人主义社会的病态远比这要严重得多——个人主义社会中的同情是无意义的、脆弱的。诚然,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个人主义社会的差序格局注定了人必定先同情自己,再同情他人;与之相同的,更同情自己,然后才是他人。明确这一点,这种社会中的同情的特点就呼之欲出了。一方面,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注定不可能对他人有多大的同情——他们连自己都同情不过来,极少数高高在上的人是会同情的,不过经常体现着傲慢和施舍,而且如果对他人的同情是要以牺牲他们自己的利益为代价,他们就会不假思索地把同情的对象转换成他们自己——不论他们一开始的同情是出于沽名钓誉的目的还是真心为之,这也注定了这种社会中的同情从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曹雪芹笔下的贾府,鲁迅笔下的鲁镇,到现代西欧,那些呼吁接受难民的“白左”们,个人主义者的同情终究只能是是流于表面止于表面。另一方面,就连这肤浅而无意义的同情都不能持久,差序格局的特点注定了大多数对他人的同情只能是在个人关系的最边缘存在,而且容易随着时间流逝而被逐渐抹去,使得同情总是难以维系。

个人主义社会中的道德准则是矛盾而脆弱的。道德依附于社会关系,但是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个人主义哲学将个人置于社会之上,进而允许了个人利益在必要时(即能为个人取得更大利益时)凌驾于道德准则之上。实际上,个人主义社会的道德准则本身就是为达成个人利益服务的道德规范。正是君臣,夫妻,父子,兄弟之间互利互助的关系,或者说,高度捆绑的利益催生了忠,爱,孝,悌等道德准则。可是通过利益结成的关系终究会被利益击破,如果还没有击破,无非是现在击破它的利益不够大罢了。当我们把目光转向利益纷争激烈的上层,我们不难发现逾越道德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地上演,易牙、开方、竖刁三个臣子囚禁齐桓公,将他活活饿死;赵何囚禁其父赵武灵王于沙丘宫一个多月,最后尸体上都长了蛆;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和李建成、李元吉兄弟之间拼个你死我活……在这种个人利益至上的社会,道德本就只是一层薄薄的窗户纸,谁要奢望道德的力量谁就是没有头脑。这也就毫不奇怪祥林嫂的婆婆能那样自然地卖掉祥林嫂去二嫁了。

个人主义社会更是一个连是非曲直都说不清,道不明的社会。人各自为了利益奔走,哪能说清对错?祥林嫂可怜,可鲁镇的大家也要生活。婆婆死了儿子;四叔四婶还赖着祖宗的香火保佑;鲁镇的大家都也要试图在那乏味的生活中取得一丝乐趣;祥林嫂不也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尽管不是今生今世的)去捐了门槛吗?不论是小说还是现实,利益之下,终归谈不出对错的。既然说不上谁对谁错,那就没有人能够被批判,也没有人值得被怜悯,只能任由悲剧一遍遍上演——从伊拉克到利比亚,从叙利亚到乌克兰……除非我们给这个个人主义社会画一个句号。

但到底怎样才能结束这一切呢?马克思关于上层建筑的论述是那样深刻。可是到底怎么办,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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