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迷信的由来——读《短史记》有感

书名

《短史记》

内容简介

“短史记”是腾讯网上的一个栏目。

正好本书序言介绍的,网络历史编辑的日常之一,是判断各类文章的可信度,亦即辨别真伪。中文知识界流传着不少与史实存在颇多差距的“历史常识”。这些“伪常识”,或来自传播过程中的信息变异,或始于好事者的刻意编造,或基于对不可靠史料的轻信,或引自猎奇类作品,或缘于缺乏史料依据的“我愿意相信”。

长期而频繁地与这些伪常识打交道,促使腾讯网的编辑决定做一个“揭破伪历史之短”的栏目。于是,就有了“短史记”。

俺的家乡在东北边境鸭绿江畔,是人工种植的长白山人参的主产地之一,家附近的山货市场里,周末集市里路边的摊位上,常常能见到售卖人参的。

历史上,中国最早有关人参药用价值的记录,见于成书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东汉末年的张仲景在《伤寒论》中,说人参“主治心下痞坚,旁治不食呕吐等”。

中医四大经典著作之一,张仲景著的《金匮要略》记载:外感暑热之邪所引起的病,即是暍病。出现汗出、恶寒(是热盛伤气)、身热而口渴(是热盛伤津)。当用白虎加人参汤主治。

► 白虎加人参汤方:知母六两、石膏一斤打碎、甘草二两、粳米六合、人参三两,上述五味药,加一斗水同煮,煮到米熟,汤药就成,去掉药渣。每次温服一升,一日服三次。

长白山人参

南朝《名医别录》、唐朝《药性本草》、宋朝《诸家本草》、元朝《用药法象》等历代医书,对人参的药用功能都有提及,大致认为,人参有补气生津的作用。

至明朝李时珍编纂的《本草纲目》记载:“人参治男妇一切虚症”,包括“发热自汗、眩晕头痛”,及“痎疾、滑泻久病”等,人参才逐渐开始从普通中药材中“脱颖而出”,登上“神药”的地位。

明代之前,中国人吃的人参,主要产于上党地区(今山西长治),被称为“上党参”;其次是“辽东”地区(今辽宁西部)的“辽东参”(又称“辽参”)。

当时,人参只被视为一种普通食材/药材,并不名贵。

明代之前,也有少数人参品种被认为很名贵。比如,上党参中有一种“紫团参”,据说仅生长在上党地区的紫团山上。

人参价格也很能说明问题。直到明朝嘉靖年间,人参仍是一种很低廉的商品,一斤人参只要白银1钱5分。

万历年间,参价上涨至约3两白银/斤。按照《本草纲目》(成书万历年间)的说法,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上党的采参业没落,市场上只剩下来自辽东的人参:“上党,今潞州也。民以人参为地方害,不复采取。今所用者皆是辽参。”

至明朝崇祯年间,参价已高达到16两白银/斤。

人参成为神药,被视为灵丹妙药,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一般认为发生的清代。

► 首先,人参被视为清朝王气的具现。

人参的命名,有着很强的神秘性。比如,隋唐志怪传奇小说《广古今五行记》中有一个故事:“隋文帝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闻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许,见人参枝叶异常,掘之入地五尺,得人参,一如人体,四肢毕备,呼声遂绝。”具体到清朝,因为产参的东北乃是“龙兴之地”,充斥“王气”,人参很自然地被视为这种“王气”的具现。

► 其次,清代朝廷垄断人参贸易,推高参价暴涨,加剧民间的人参迷信。

上党参从市场退出后,明朝从关外女真人手中大量进口辽东参,作为替代品。

女真和明朝的人参贸易,数额极大,曾是女真最重要的财源。在纠葛不断的人参贸易中,女真渐渐集聚起了对抗明朝的力量。

清朝入关后,皇室继续将人参贸易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清初,皇室在东北设有专门的采参组织“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八旗王公也被允许派人到指定的山上采参。私人采参被严厉禁止,甚至有“采参处如遇汉人,一概缉捕”的诏令。

在某些历史学家眼中,康熙是一代雄主;其实他还是个精明的商人,是天下最大的人参“囤积商”。他对人参情有独钟,对宫中人参的储藏、使用及去向,也时刻记挂在心。宫中凡动用库中人参,哪怕只有一两,也要向他汇报。

清宫档案中内务府的奏报

据查,去年(指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十一月折内奏闻,二十四日,副总管太监刘进忠、李进朝遣清茶房大太监孙国安、明自忠来,称取去内用参须一两;二十八日,副总管太监刘进忠、李进朝遣清茶房大太监孙安国、明自忠来,称取去内用参须一两。“清茶房”来取参须,当是给皇上、后妃等熬参汤用吧。对于这样的微末小事,康熙也认真批示:知道了。

小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就曾替康熙卖过人参,而且还干的不错。曹寅死后,康熙继续命曹家替他卖参,这回担子落在曹頫身上。

公元1718年初(康熙五十六年腊月),康熙向曹頫垂询貂皮、人参在南方有无销路。曹頫禀告说,貂皮已经过时了,人参在南方却是“购买者多,确是有利”。

经过此番“市场调研”,康熙决定将“连同芦须之人参一千零二十四斤十两五钱”,交给时任江南三织造的曹頫、李煦和孙文成售卖。

皇上如此重视,臣仆岂敢轻忽?

内务府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在北京,由内务府官员亲自监督人参的称量、装箱并加封,出具凭证交给来接货的曹頫。货到南方后,则由李煦、孙文成共同监督开箱。如此严密,一是防止人参被盗受损,另外也防止有人夹带私货。

这次售卖活动进行得颇为顺利,至康熙五十七年十二月,一千多斤人参销售一空,共得价银“二万九千六百十三两余”,全部上交内库收讫。

康熙在谕令三家卖参时,同时指示说:售卖所得银两若长途运来京城交纳内库,要花费脚钱,很不划算。不如将所售银两直接交付当地“藩库”(即地方国库),由当地布政司查收后报告户部,用来抵销户部拨给地方的经费,再由北京户部把相同数目的银两直接交纳“内库”。利用国家机器的周转,康熙又节省出一笔运送“私房钱”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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