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热搜的瑞丽——读《置身事内》有感

上榜热搜的瑞丽

最近,因为瑞丽前副市长戴荣里发了一篇公众号文章:《瑞丽需要祖国的关爱》,向外界疾呼“请救救这个英雄的城市”,引发关注。

2021年10月29日晚,自媒体视频号“日新路工作室”发布的一个题为“云南瑞丽值得被所有人看到”的视频在各社交平台刷屏,并迅速上榜微博热搜,让这座中缅边境小城受到更多人关注。

瑞丽,中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下辖县级市,重要的珠宝集散中心,是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2019中国旅游百强县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瑞丽市常住人口为267638人。

瑞丽,西北、西南、东南三面与缅甸山水相连,村寨相望,毗邻缅甸国家级口岸城市木姐,边境线长达169.8公里,地理位置特殊,是中缅界碑最密集和渡口通道最多的地段,边境边情复杂,仅口岸通道就有10个,再加上德尔塔变异毒株的凶狠,疫情发生以来,这里始终处于边境防控的高压之下,一年多来,共爆发五轮疫情、四度“封城”,换了三任市委书记。
从公开资料摘录的这段文字,粗略勾画出了瑞丽当下的现实。客观来说,得益于瑞丽特殊的地理位置,在疫情之前,瑞丽的经济发展相较西北、东北地区的多数区县要好多了。而我摘录这段文字,不是想介绍疫情防控,只是想蹭蹭热度,借此继续介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兰小欢的新书《置身事内:中国政府与经济发展》中关于分税制改革之后,造成的基层财政面临的现实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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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困难

通俗来说,20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拿走了财政收入的大头,但事情还是要地方办,所以支出的大头仍留在地方,地方收支差距由中央转移支付来填补。从全国总体来看,转移支付足够补上地方收支缺口。但总数能补上,不等于每级政府都能补上,也不等于每个地区都能补上。省里有钱,乡里不见得有钱;广州有钱,兰州不见得有钱。这种纵向和横向的不平衡,造成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

根据分税制的原则,中央和省分成,省也要和市县分成。可因为上级权威高于下级,所以越往基层分到的钱往往越少,但分到的任务却越来越多,出现了“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压”的局面。改革后没几年,基层财政就出现了严重的困难。作者在书中引用的一句顺口溜流行很广:“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市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叫娘,乡级财政精精光光。”

从全国平均来看,地方财政预算收入(本级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普遍仅够给财政供养人员发工资,但地区间差异很大。在东部沿海地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发展,可以从“土地财政”中获取大量额外收入,一手靠预算财政“吃饭”,一手靠土地财政“办事”。但在很多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县乡,土地并不值钱,财政收入可能连发工资都不够,和用于办事的钱相互挤占,连“吃饭财政”都不算,要算“讨饭财政”。

基层政府一旦没钱,自然要想办法增收,以保持正常运转。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县乡特别是农村各种乱收费层出不穷,农民的日子不好过,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基层政府各种工程欠款(会转化为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拖欠工资、打白条等,层出不穷。

2000年初,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信,信中的一句话轰动全国:“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个“三农问题”,就成了21世纪初政策和改革的焦点之一。

20世纪90年代的财政改革及其他根本性改革(如国企改革和住房改革),激化了一些社会矛盾,这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与“科学发展观”对应的“五个统筹”原则中,第一条就是“统筹城乡发展”。从2000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拉开帷幕,制止基层政府乱摊派和乱收费,陆续取消了“三提五统”和“两工”等。2006年1月1日,农业税彻底废止。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终结了农民缴纳了千年的“皇粮国税”。这些税费改革不仅提高了农民收入,也降低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农民负担,但也让本就捉襟见肘的基层财政更加艰难,所以之后的改革就加大了上级的统筹和转移支付力度。

其一,是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开支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

比如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截至2011年,中央财政一共安排了330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资金,为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再比如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与2009年开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等,均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资金参与。

其二,是在转移支付制度中加入激励机制,鼓励基层政府达成特定目标,并给予奖励。

比如2005年开始实施的“三奖一补”,就对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县乡政府给予奖励。冗员过多一直是政府顽疾,分税制改革后建立的转移支付体系中,相当一部分转移支付是为了维持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和保障人员工资。财政供养人员(即有编制的人员)越多,得到的转移支付越多,这自然会刺激地方政府扩编。

从1994年到2005年,地方政府的财政供养人员(在职加退休)猛增了60%,从2981万人增加到4778万人。2005年实行“三奖一补”之后,2006年财政供养人口下降了318万。之后又开始缓慢上升,2008年达到4631万。2009年后,财政供养人员的数据不再公布。

“三奖一补”包括:对财政困难的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此前缓解县乡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

其三,是把基层财政资源向上一级政府统筹。
比如2003年开始试点的“乡财县管”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的财政收入规模和支出范围大大缩减,乡镇冗员问题、管理问题、债务问题就变得突出。通过预算共编、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等手段,把乡镇财政支出的决定权上收到县,有利于规范乡镇行为,也有利于在县域范围内实现乡镇之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根据财政部网站,截至2012年底,86%的乡镇都已经实施了“乡财县管”。

让县政府去统筹乡镇财务,那县一级的财政紧张状况又该怎么办呢?

在市管县的行政体制下,县的收入要和市里分账,可市财政支出却一直偏向市区,“市压县,市刮县,市吃县”现象严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而且很多城市本身经济发展水平也不高,难以对下辖县产生拉动作用,所以在21世纪初,全国开始推行“扩权强县”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前者给县里下放一些和市里等同的权限,比如土地审批、证照发放等;后者则让县财政和省财政直接发生关系,绕开市财政,在财政收支权力上做到县市平级。这些改革增加了县一级的财政资源,缩小了城乡差距。

“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改革,实质上把我国五级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央—省—市—区县—乡镇)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拉平”了,变成了三级体制(中央—省—市县)。县里的财政实力固然是强了,但是否有利于长远经济发展,则不一定。

“省直管县”这种做法源于浙江,20世纪90年代就在全省施行,效果很好。但浙江情况特殊,县域经济非常强劲,很多县乃至乡镇都有特色产业集群。2019年,浙江省53个县(含县级市)里,18个是全国百强县。

但在其他一些省份,“省直管县”改革至少遭遇了两个困难。

首先,省里管不过来。改革前,一个省平均管12个市,改革后平均管52个市县。钱和权给了县,但监管跟不上,县域出现了种种乱象,比如和土地有关的腐败盛行。

其次,县市关系变动不一定有利于县的长远发展。以前县归市管,虽受一层“盘剥”,但跟市区通常还是合作大于竞争。但改革以后,很多情况下竞争就大于合作了,导致县域经济“孤岛化”比较严重。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市的实力本就不强,现在进一步分裂成区和县,更难以产生规模和集聚效应。经济弱市的“小马”本就拉不动下辖县的“大车”,但改革并没有把“小马”变成“大马”,反倒把“大车”劈成了一辆辆“小车”,结果是小城镇遍地开花,经济活动和人口不但没有向区域经济中心的市区集聚,反而越搞越散。

从现有研究来看,省直管县之后,虽然县里有了更多资源,但人均GDP增速反而放缓了。总体来看,分税制改革后,基层财政出现了不少困难,引发了一系列后续改革,最终涉及了财税体制的层级问题。到底要不要搞扁平化,学发达国家搞三级财政?是不是每个省都应该搞?对于相关改革效果和未来方向,目前仍有争议。

地区间不平等

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扩大。由于出口飞速增长,制造业自然向沿海省份集聚,以降低出口货运成本。这种地理分布符合经济规律,并非税收改革的后果。但随着产业集聚带来的优势,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差距也越拉越大。公共财政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再分配财政资源,平衡地区间的人均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医疗等),所以中央也开始对中西部地区进行大规模转移支付。

1995年至2018年,转移支付总额从665亿元增加到了61649亿元,增加了93倍,远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占GDP的比重也从1%升至7%。80%以上的转移支付都到了中西部地区,这保障了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的均等化。虽然目前东部和中西部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依然明显,但如果没有中央转移支付,地区差异可能更大。

以2018年为例,苏浙粤的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GDP是云贵甘的2.7倍,但由于中央的转移支付,这些省份的人均财政支出基本持平,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在过去20年中也一直远小于人均财政收入。

自2005年起,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进一步收窄,这与上面提到的“三奖一补”政策有关。虽然省一级的人均财政支出基本均衡,但到了县一级,地区间差距就大了。以2009年为例,人均财政支出最高的1%的县,支出是最低的1%的县的19倍。这种基层间的差距和分析过的纵向差距有关:越往基层分到的钱越少,省级的差距到了基层,就被层层放大了。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之后改称“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简单来说,前者附加条件少,地方可自行决定用途,而后者必须专款专用。为什么要指定资金用途、不让地方自主决策呢?因为无条件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为了拉平地区差距,所以越穷的地方拿到的钱越多,地方也就越缺乏增收动力。而且均衡性转移支付要保证政府运作和公务员工资,可能会刺激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恶化冗员问题。

专项转移支付约占转移支付总额的四成,一般以“做项目”的形式来分配资金,专款专用,可以约束下级把钱花在上级指定的地方,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转移支付加大了地区间的不平等。

经济情况越好、财力越雄厚的地区,反而可能拿到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原因有三:

第一,上级分配项目时一般不会“撒胡椒面儿”,而是倾向于集中财力投资大项目,并且交给有能力和条件的地区来做,所谓“突出重点,择优支持”。

第二,2015年之前,许多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只有有能力配套的地方才有能力承接大项目,拿到更多转移支付。

第三,项目审批过程中人情关系在所难免。很多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部先拨款给各部委后再层层下拨,所以就有了“跑部钱进”的现象,而经济发达地区往往与中央部委的关系也更好。

财政的重要功能是实现人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虽然我国在这方面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可改进的空间依然很大。从目前情况来看,东中西部省份之间、同一省份的城乡之间、同一城市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之间,公共服务的差别依然很大,而这种差距在严峻的疫情防控面前更是被进一步放大了。

谨记于2021年11月02日22时35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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