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真正的成长,就是自我认知不断进化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原著 | 马克•吐温
解读 | 朱波

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人,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和“美国文学之父”。

他的长篇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了少年哈克从幼稚迷茫到善于独立思考的变化过程,生动的展现了一个未经世俗污染的少年良知和天性的成长过程。

哈克是个内心纯洁、不懂世故名利、天真烂漫、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与期待的少年。

虽然哈克经历了父亲粗鄙的生活方式、文明社会的虚伪说教、骗子们的撒谎和龌龊,但他仍然能够出淤泥而不染,葆有初心,是因为他总在不断地问自己“我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他的流浪经历是对自我认知的一种历险,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直是美国近年来最受欢迎的小说。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年少的哈克在面对世俗的价值评判时,是如何一步一步坚定自我认知的。

自由是敢于挣脱、追求真实

不到14岁的哈克贝利•费恩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自幼丧母,父亲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酒鬼,他对哈克不闻不问。

哈克从未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他整天东游西逛,过着自由自在,无人约束和管教的生活。

善良的寡妇道格拉斯收养了他,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他,希望将哈克培养成一个有教养的孩子。

但哈克觉得和道格拉斯寡妇生活在一起的日子使他感到很不自在。

因为道格拉斯有一套自己的“文明礼教”,而道格拉斯为哈克制定了诸多的规矩:比如每天要到小屋里进行虔诚的祷告;穿在身上的衣服不能随便弄脏;只有在响铃以后才可以吃饭;坐在凳子上的时候要保持挺直的身板;必须按时上学……

每天不管干什么哈克都得向道格拉斯请示汇报,如果不经过道格拉斯的同意擅自做了某件事,道格拉斯准能在哈克耳边唠叨一整天。

更让哈克受不了的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妹妹华森小姐,那个不算瘦的高挑老姑娘,不久前来和姐姐同住。她老是用更多的规矩吓唬哈克,还给哈克讲地狱里的可怕情景。

村民们的愚昧无知、自以为是、目光短浅和偏狭粗鲁也让哈克感到无能为力,他极度渴望能够逃离这个地方,甚至觉得“下地狱似乎更快乐”,起码能换个环境。

那些“文明的教化”常常让哈克感觉迷惑、无聊,这与他自由的天性产生了极大的冲突,他想不通自己觉得最轻松和最愉快的事情,为什么在“文明的教化”看来都是粗鲁和罪恶的。

哈克越是尝试遵循“文明的教化”,越是觉得被束缚。他觉得比如一定要住在家里、睡在自己的床上就是极大的束缚。

在天还不冷的时候,他有时会偷偷溜到林子里去睡觉,那样他才能感到是在真正的休息。

三四个月过去后,哈克学会了一点拼音,九九乘法口诀表也背到五七三十五了。

突然有一天,他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了。他揍了哈克一顿,叫他停学,并把他带到密西西比河上游伊利诺州的树林中的一间木头房子里,在这里,父子俩靠钓鱼打猎过日子。

在哈克的酒鬼父亲带走哈克之前,道格拉斯寡妇曾经去法院告他无理取闹,并请求法院判决断绝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

但是断案的法官是刚从圣路易市来的,他并不了解哈克爸爸的底细,他只是觉得不能让一个父亲失去儿子,所以没有接受寡妇的请求。

寡妇只能警告哈克的父亲,说如果他再来自己家附近转悠,就让仆人把他打跑。

在哈克被他的父亲带走之后,道格拉斯寡妇一直在四处打听哈克的下落,还派人来接哈克,可是哈克的父亲有一枝猎枪,他用枪赶跑了来接哈克的人。

一开始,哈克觉得生活在树林里,四处游荡,不用读书做功课,还是挺快活的。

但是父亲动不动就喝个烂醉,然后还揍他,父亲的打骂让哈克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他越来越忍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囚禁。

有一天天刚亮,他沿着河岸走,突然看见有只无主的独木船顺着水流漂来。

哈克喜出望外,心想有了这条船,他就可以逃到一个让父亲和道格拉斯寡妇都找不到的地方。

他想到一个可以永远摆脱父亲控制的“妙计”:趁着父亲卖木材的时机,制造一个自己被谋杀的假象,然后溜之大吉。

思及此,他先到林子里打死了一头野猪,拖回小木屋,用斧头将猪的喉咙割断放血;接着找来一只旧袋子,往里边装上石头,连泥带血一路拖到河边,将其投入河中;然后把水桶、鱼线、锯子、火柴等生活必需品都搬上了独木船。

天黑以后,哈克划着船,飞快地向下游冲去,一口气划到了杰克逊岛,疲累的哈克上岸钻进树林躺了下来。

等他一觉醒来,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了,忽然从上游传来炮声,原来人们正在寻找失踪的哈克,他们向水面开炮,想看看有没有尸体浮上来。

三天过后,寻找他的人们陆续散去,他们相信是强盗杀死了哈克,并把他的尸体沉入了密西西比河。

自由是帮助他人,战胜成见

在哈克逃到杰克逊岛的第四天晚上,他突然发现树林里躺着个人!仔细一看,原来是华森小姐的黑奴吉姆!

可是吉姆却吓坏了,他以为见到了哈克的鬼魂,发疯似地瞪着哈克,跪下向哈克求饶。

哈克告诉吉姆自己没有死。吉姆平静以后,告诉哈克自己是逃出来的,因为华森小姐想把他卖到奥里安去。

他梦想着能逃到自由的加州,赚足够的钱,然后就可以为妻子和孩子赎身,一家人团聚在一起。

反正他们俩都不想再回去了,便就此在树林里住了下来。自由自在的过着快活的日子。

有一天晚上,哈克打扮成小姑娘上岸去打探消息,听见一位大娘讲镇上的人们都说是吉姆杀死哈克之后逃跑了,正在悬赏提拿吉姆。

哈克赶紧回去叫醒吉姆,两人连夜逃走了。

他们沿着密西西比河漂流,白天躲到岸边树林里睡大觉,晚上快到10点的时侯,就溜上岸去弄点吃的。

五天以后,他们就漂到圣路易下游了。哈克在一只破船上找到些强盗偷藏的衣服、靴子、毛毯和书,还有望远镜和三匣雪茄烟。

他俩盘算着再过三夜就能到伊利诺南头的卡罗,到那儿就卖掉独木船,坐轮船到俄亥俄上游那些不买卖黑奴的自由州去,免得再生是非。

起初哈克并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有尊严的同伴来看待,他总是戏弄他、取笑他。

有一次他把一条被打死的响尾蛇放在吉姆的被窝里,没想到那条死蛇的伴儿来咬了吉姆一口,害得他整整躺了四天四夜,还差点丢了性命,哈克为此感到很愧疚。

在朝夕相处中,哈克越发的感到吉姆的善良和忠厚,晚上应该轮到哈克守夜的时侯,吉姆也不叫醒哈克,让他继续休息。

吉姆处处照顾哈克,有时像朋友那样诚恳,有时又像父亲那样充满关切。

有一次哈克醒来,看见他垂着脑袋哀声叹气。

哈克知道他很惦记家里的亲人。因为他常常念叨女儿的名字,还后悔打过女儿一巴掌,请求老天爷饶恕他的罪过。

对哈克来说,告发吉姆是一条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帮助吉姆逃跑则是一条通向“地狱”的邪路。

在这交叉路口上,出于怜悯和同情,哈克否定了社会灌输给他的种族偏见,他愿意帮助吉姆——这个将要被抛进“地狱”的人去争取自由。

但哈克在主日学校上学时接受过的教导又总像瘟疫一样缠着他:“谁要是像你那样,干出拐逃黑人的事来,就得到阴间去下油锅。”

蓄奴制的观念时常在折磨哈克,每当他听到吉姆为即将到来的自由欢呼雀跃的时候,他就感到“浑身连发抖带发烧。”

被他称作“良心”的那种东西在不时地警告他:拐走别人的财产是大逆不道的。

吉姆说他一到自由州,就要拼命存钱,把他的老婆和孩子解救出来。这些话更让哈克不安。

他暗自盘算只要一见灯光,就上岸去告发吉姆。可是当他正要上岸告发吉姆的时侯,吉姆又说了一句:“你走啦,你这忠实的老哈克,白人里头只有你对我老吉姆讲信用。”

这句话又动摇了哈克告发吉姆的决心。他的内心一直在矛盾——是遵循“文明的教化”的要求,告发逃跑的吉姆;还是为善良有苦衷的吉姆保守秘密?

最后他放弃了告发,撕碎了给华森小姐写的信,还用谎话哄开了一条追捕黑奴的船。

就在思考交不交出吉姆的纠结矛盾中,他们错过了计划中上岸的地方。

没办法,他们只好又坐着独木船继续往下游漂,想等着有机会再买一只小船往回走。

自由是明辨是非,坚定信念

谁知就在哄开了那条追捕黑奴的船的那天夜里,一艘汽船把他们的独木舟撞了个粉碎。

哈克抓到一块木板,等他好不容易浮上了水面,却找不到吉姆了。他只得爬上岸,前往附近的镇上。镇上姓格兰纪福的人家,好心收留了哈克。

哈克一开始对格兰纪福家的人印象很好,他们不但好客,而且讲究礼仪,哈克很是崇敬身居高位的格兰纪福上校。

格兰纪福家的黑奴在出去干活的途中发现了藏在泥水滩的吉姆,就回来告诉哈克并带领他找到了正在修理独木船的吉姆。

就在找到吉姆的第二天,因为格兰纪福家的一个女儿和谢伯逊家的一个小伙子私奔,格兰纪福家的人全副武装去伏击对方。

一场血战之后,格兰纪福家所有的男性都被枪杀,包括哈克新结交的少年朋友柏克。

原来格兰纪福家和谢伯逊家为了一些说不清楚的宿仇世代结怨,长期互相野蛮屠杀。

和骨子里固步自封、虚荣尚武、傲慢霸道的格兰纪福一家人在一起的最后一天,哈克目睹了两家人之间血腥的杀戮,格兰纪福上校身上两种巨大的人品反差让哈克感觉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存在于臆想中。

在这样的对比下,哈克觉得还是拿独木船当家好,又自由又轻松又舒服,别的地方都太压抑太黑暗。

所以天一黑,他就赶紧找到吉姆,撑出独木船,继续开始他们的漂流之旅。

两三天后他们遇到了两个被人追赶的逃难者请求搭乘独木船。

一个是大约70岁的老头,自称是“国王”,一个30岁左右,自称是“公爵”。

哈克看出这两个人是骗子,不过他没说什么,觉得只要大家太太平平过日子就行了。

一路上,“国王”和“公爵”借机在沿途的小镇上利用小镇居民的同情心招摇撞骗。他们耍了不少花招,也弄到不少钱。

有天傍晚,他们又在一个小镇靠了岸。“国王”和“公爵”又从刚死去父亲的玛丽珍那儿骗到了六千块钱。

哈克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忍无可忍,就寻机偷了那些钱,放进了玛丽珍父亲的棺材里,还把这事告诉了玛丽珍。

“国王”和“公爵”起先垂头丧气,后来又叽叽咕咕地商量着什么,搞得哈克和吉姆时刻提心吊胆。

就在派克斯维村附近,吉姆突然不见了。原来是“国王”为了一点钱把吉姆卖给了菲利浦家。

在吉姆被人带走关进小黑屋之后,哈克非常着急。

他想起了吉姆看见自己从大雾中走出来时开心的模样,想起了吉姆亲切呼唤他的声音,想起了吉姆对自己的照顾和帮助,他安慰自己说“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毅然决定冒险去救吉姆。

哈克先去菲利浦家打探情况,没想到菲利浦家的女主人竟然把哈克当成了汤姆。

原来女主人莎莉就是汤姆的姨妈,而莎莉姨妈一家人正在期待从未谋面的外甥汤姆前来做客。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汤姆真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天真、活泼又顽皮的少年曾经一起历险,并成为了亲密的朋友。

哈克见莎莉姨妈错认为自己是汤姆,便打算将计就计,冒充汤姆去营救吉姆。

但哈克又怕万一汤姆来了喊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一切就露馅了,所以还是决定赶紧离开。

结果他在半路上碰到了前来的汤姆。哈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汤姆,汤姆一听就来了劲,让哈克继续冒充自己,自己就假装是汤姆的弟弟席德,一起伺机营救吉姆。

营救行动开始了,汤姆和哈克带着吉姆逃跑,但是被一大群人拿着枪、带着狗追赶,汤姆腿肚子上挨了一枪。

当哈克回去为汤姆找医生时,被莎莉姨妈扣住。结果,汤姆被抬回了家,吉姆又被捉住了。

就在这危急关头,汤姆突然向大家宣布,华森小姐死前已经放吉姆做一个自由人,他已经不是奴隶了。

汤姆只是想过过冒险的瘾,才大费周章地演了这场帮助哈克放走吉姆的戏。

小说的结局是莎莉姨妈提出想收养哈克,但这份好意被哈克谢绝了,他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看似漂泊不定却更加自由解放的生活,他相信在那个地方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马克・吐温认为:环境既在毁灭我们,也在帮助我们成长。

哈克就是一个正在途中的探索者,他的成长经历体现着人的孤独和软弱,提醒我们要不断地思考自己作出的诸多人生抉择。

在小说的结尾,哈克在历经磨难后,对社会环境以及人生体验都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从一个迷茫幼稚的小男孩转变成了有着自己的道德标准和做事原则、善于表达且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少年。

哈克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每一条道路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只有勇敢的面对每次人生选择,勇于承担因选择错误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不畏畏缩缩,不把问题丢给别人,不因为累和辛苦就不愿意承担和付出。并在成长的过程中培养个人的分析判断能力,才能知道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不会被焦虑和沮丧包围。

哈克就是这样,他努力了解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努力平衡社会规范和内在愿望的落差,最终找到了自我。

*文:朱波,慈怀每天一本书签约作者,在高校教书、写作、朗读,公号“海西的十点大理”上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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