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驯养我吗
小说好比一面镜子,鉴以照之,沿着大路,逶迤行去。有时映现蔚蓝的天空,有时照出的却是路上的污泥。而背篓里插着这面镜子的人,你们直斥之为不道德!镜子照出污泥,你们却责怪镜子!——司汤达《红与黑》
今天要写的书评是一本世界名著,是司汤达的《红与黑》。其实这本书我貌似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但是翻阅了一点点就看不下去了,今年的阅读计划有一部分就是阅读一些之前没读完的很好的书,还有一些之前年纪小的时候看的理解不深刻的书,准备重新翻出来读一读。
首先跟大家介绍一下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罗新璋翻译的版本,因为市面上红与黑的翻译很多,然后因为是法国小说,原文对照译文自己也比照不出来。但是首先选比较大牌的出版社,应该是没错的。
《红与黑》这部小说的故事据悉是采自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
而且比较有意思的是司汤达好像就喜欢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他还写过《红与绿》、还有《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
《红与黑》开笔之处,题作《于连》,写完上卷的时候,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很多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和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
其实这种感觉就像是红学家在解析《红楼梦》一样,记得木心在《云雀叫了一整天》里面有一句话说,红楼梦这本书好像红学家写的一样。
这样看来,还是作者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
四个阶段
《红与黑》其实主要说的就是一个小人物努力攀登最后惨败的故事。
在小说中,于连从一个一文不名的十九岁小伙子到一个为人瞩目的罪犯,前后只有四年时间,他被杀时才二十三岁不到,可以想象,在如此年轻而又短暂的四年里于连的生活是多么的精彩纷呈。和我们一样的年纪,于连到底经历了哪些?
主人公于连的人生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在他到瑞那市长家做家庭教师之前。他是木匠的儿子,他生来瘦弱,不宜干力气活,又爱读书,对于木材工作丝毫没有帮助,因此一家人都瞧不起他。但是他有一副漂亮的面孔和惊人的记忆力。他跟从他最崇拜的老军医学习拉丁文和历史,从老军医这里他知道了拿破仑的精彩事迹,使得他短暂的一生都将拿破仑为自己的偶像,并努力让自己成为拿破仑一样的人。
但他知道拿破仑在他的时代不受欢迎,于是在老军医死后,他绝口不提拿破仑,并宣布要当教士,整天背诵拉丁文《圣经》以获得谢朗神甫的赏识。这些行为让神甫惊讶的同时,也为他之后进入瑞那市长家奠定了契机,在这一阶段就可以看出于连小小年纪就对前途有着强烈的渴望,而且他愿意为目标坚持和努力。
第二阶段就是在瑞那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期间。在这段时间,由于他处事得体,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让瑞那市长一家对他十分满意。且为了获得大家的认可,他提到拿破仑时,总能表现不胜厌恶的模样。(由此可见其有野心和虚伪)当他藏在书房里的拿破仑像差点被瑞那市长看到时,他拿回拿破仑像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它烧毁了,因为名誉是他的全部财富,有名誉才有未来。(一个19岁的少年做出来的事情,反观同龄的我们。)
面对好朋友傅凯邀请他入伙一起经营利润丰厚的木材生意时,于连选择了拒绝,因为他非常笃定自己要成为拿破仑那样的少年英雄。他对于瑞那夫人的追求,并不是为了风花雪月,而是为了自己的自尊,为了以后; 他发迹之后,面对别人嘲笑他曾是一位家庭教师时,他可以说:“那是为了爱情,才屈就教席的!”当他与瑞那夫人的事情暴露后,他虽然对瑞那夫人恋恋不舍,但还是理智地接受了谢朗神甫让他去贝藏松神学院的安排,这是最好的选择。于连时时刻刻都保持着为了实现理想高度警惕,力求事事完美的状态,这对于一个才二十岁的男孩来说是很不容易的。
第三个阶段是在贝藏松神学院进修期间。刚到神学院,于连就以自己对拉丁文和《圣经》的熟悉,迅速获得了院长彼拉神甫的好感和赏识,这
也使他在神学院得到了彼拉神甫诸多的关照。而面对神学院的诸位修士,于连发现他们大多都是平庸之辈,因此他自信“凭我漂亮的行动,就足以解决立身处世的问题”。他保持着勤奋学习的状态,即使学习的内容非常“虚浮不实”; 为了让自己显出相信一切,不惜以身殉教的狂热状态,他表现得比谁都虔诚谦逊。(虚伪且理智)
彼拉神甫鉴于他优秀的表现,指派他为新旧约课的辅导老师,这让于连在神学院的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因送信见到主教大人时,他也把握住机会好好表现了一番,成功获得了主教的欣赏。于连的这些努力都没有白費,当彼拉神甫离开神学院,为拉穆尔侯爵工作时,他就为侯爵引荐了于连,从而使于连离开了神学院,进入到了巴黎的上层社会。
第四个阶段是为拉穆尔侯爵工作之后。还没有到侯爵府邸时,于连就收到了彼拉神甫的告诫:一定要谨言慎行,在关键时刻要能够派上用处,一旦不顶用,他就要回到神学院。带着神甫的告诫,于连非常认真努力地工作,努力是有效果的。他受到了侯爵的器重,成为了侯爵不可或缺的左右手。侯爵不仅委派于连管理自己的部分田庄,负责自己与主教的诉讼与通信,还派于连去伦敦进 行外交活动,并在事后赠给于连一枚十字勋章。
且因为于连惊人的记忆力,拉穆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并让他冒着生命危险把会议内容传递到国外去。所有的工作于连都完美地完成,拉穆尔侯爵对他也越来越满意。这一切都让于连感觉到前途一片光明。
除了工作,于连也努力学习上层社会的礼仪,他很快摆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变得风度翩翩。面对玛娣儿特对他忽冷忽热的态度,他在得到那位俄罗斯贵族的指点和帮助之后,彻底地将玛娣儿特征服了。后来因为与玛娣儿特的恋情,他获得了田产和贵族称号,并且成为了轻骑兵中尉。他的人生因为他的努力达到了辉煌的顶点,所有人都在谈论他的发迹,他也觉得自己将成为偶像拿破仑一样的人物。
在他志得意满之际,一封举报他与瑞那夫人奸情的信却把他一下子打入了谷底。他因开枪射击瑞那夫人被抓捕入狱。虽然玛娣儿特和好友傅凯都想尽办法让于连免于死罪,但是于连却坦然无惧,一心求死。
因为他看到了自己身处的时代的悲哀,他认识到,上层社会充斥着尔虞我诈,充满了虚伪,所谓的法纪也都是权力和钱财博弈的结果,并没有所谓的公正。
而他不愿意一面诅咒虚伪,却一面又虚伪地行事,因为这对他来说“难以忍受”,虚伪的苟且偷生倒不如死来得简单。
是于连啊
故事情节大致梳理完毕,接下来想说一说人物形象的塑造
除了讨好献媚外,他是个绝对诚实的人。
——司汤达:《社会地位》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当然他也虚伪,不择手段。
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是一种肤浅的聪明,因此他显示或者炫耀自己的聪明,不论这种聪明是不是上级欢迎的,结果他被大家当成傻子;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聪明,因此他们懂得利用自己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与此类似的,假装自己不懂得区分高洁者表面上的虚伪和虚伪者表面上的高洁是一种高深的处事哲学,将这种本应秘而不宣的哲学用语言表达出来则是一种暴露自我的愚蠢行为(至于点破别人只是装糊涂就更招人怨恨了)。
换言之,知道生活或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显然并没有深入了解这种现象的意义,所以只适合在社会的阳面生活;只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同类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且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地成为生活的主宰。
对于很多人来说,世界上根本没有虚伪和高洁,只有成功和失败。只有为内在的道德感所束缚的人才会不断告诫自己为了成功应当虚伪;对于完全没有道德感的人而言,根本谈不上虚伪,只有“有效”和“无效”、“有利可图”或“无利可图”,在这一点上来说,自认为“虚伪”的于连实在差的太远。
对于于连来说,“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两种备选的行为模式及其结果,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个世界上自始至终只有一种行为模式——那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己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己的本能即可。
虚伪,对于于连来说,是一种强制命令,对于其他一些人而言,则是一种自觉。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这一点仍旧能从于连在贝藏松神学院的同学身上看出来——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假如不是由于他的能力、外表和运气,恐怕他身败名裂的日子会来的更早: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了那些受欺凌的穷人而同情地流泪;是谁被莱纳尔夫人的真情所打动,将自己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激情之爱;是谁逐渐对自己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了真正的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甚至愿意将一生的小小积蓄倾囊相赠……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因此,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助自己实现目标。但于连时常忘记为自己制定的“不择手段”的行动计划,感情用事,最终才在这场适者生存的残酷大战中一败涂地。试想,假如愿意的话,他曾经有过多少足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投靠瓦勒诺先生,投靠卡斯塔奈德神甫,投靠德·费瓦克元帅夫人——这个女人可以让他当上主教,只要他足够虚伪,他甚至能披上红袍——但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他钟爱的市长夫人,他敬重的彼拉神甫,他征服不了的玛蒂尔德。甚至在玛蒂尔德怀上了他的孩子,事实上成了他的妻子之后,他感受到的也仅仅是征服了这个骄傲的贵族女子的幸福,而不是能借她之力飞黄腾达的快感。
在德·拉莫尔侯爵面前,他感到了真实的羞愧,因为他从未将这个老人当成工具,而是把他当成恩人。在因谋杀德·莱纳尔夫人未果而坐牢之后,他不恨德·莱纳尔夫人诬陷他无耻勾引(当然更不恨她破坏了他的大好前程,他在感情冲动的时候从来想不到前程),唯恨自己伤害了她,恨自己遭到如此诬陷拖累了对他以身相许的玛蒂尔德。这样的思想方式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都是十分不同的。
不要说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要说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出身平民,曾经也一文不名,他和于连在出身上没有什么差别。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无非是他错过了这些机会或者故意不理会这些机会而已。
假如于连能在法庭上指责德·莱纳尔夫人,转移公众的视线;或者至少不要故意激怒陪审员,他的赦免几乎是肯定的事情。但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他误以为他人对他的嫉妒使得他必死。实际上,他人的嫉妒都建立在实际的个人利益基础上,绝对不像他的情感那样夸张,脱离现实、非功利。假如他不进行这番无谓的挑衅似的陈词,说不定福利莱代理主教的活动能奏效,瓦勒诺也不至于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而处死这个大众的宠儿。但是我已说过,一到关键时刻,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他只知道真情、荣誉或者虚名。
——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精于算计、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至于卑劣而没有能力的人容易在复辟王朝得到任用。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己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悲剧。他既想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至少是部分地),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这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涉及到相互矛盾的两种行为方式。其实于连本人对此并非没有体会,因此在维利埃时就觉得“成功”后的前景也不完全是理想的,因为他将为此置身于一群阴险的庸人之间。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细想下去,而是任凭自己的野心和天性一同发展,从未想过要为了今后的生活改变其中至少一样。
其实倾向于将他的死归因于他自己的性格、生活选择而不是社会条件。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两个女人
她是个太热情的人,不可能对生活现实感到满足。
——司汤达,《米娜·德·旺盖尔》
在我看来,玛蒂尔德的整个身心都只被骄傲占据,从没有真正爱过于连。她只爱自己能通过跟他的互动证明的勇气和高贵。自始至终,她都要于连向她证明他配得上她,方法是他表现出对她的轻蔑,表现得比她更为高傲。一旦他不慎透露出了些许柔情和软弱,她就立即变得冷酷无情。
这样的“爱情”游戏简直十足病态。其实玛蒂尔德般的女子无论在贵族中间还是平民中间都是找不到理想爱人的,因为她本来就不是要寻找爱情,而是寻找自己比其他所有人高贵的证明。她有一种强烈的精神倾向,即力图将她所作的每一件事(哪怕恋爱、结婚)都变成惊天动地、万人敬仰的伟大功业,书中对此的表述是这样的:“她有一种秘不示人的需要,即用她那爱情的过度和行动的崇高让公众大吃一惊。”
此倾向的根源可能倒确实在于她的大贵族出身,习惯于公众的敬仰并对其有着无尽的需求。但是她向往的冲动和变化无疑不可能成为生活本身,而只能是生活的调剂。因为假如激情充斥着每一天,它也就又成了一种新式的常规,而她那容易厌倦的心就又要对此感到烦闷了。玛蒂尔德式的狂热可能会使一个少年惊羡不已,但是在一个成人看来则会显得极不正常。精神上的持续亢奋状态使她将生活看成一种炫耀性的演出,这样的爱情并不能让人觉得舒适。
书中解释于连为什么会像疯了似地爱上玛蒂尔德的文字很含糊。《红与黑》是写到了玛蒂尔德的聪明,但是对她才智的描写局限于她如何以各种巧妙的方式伤害追求她的男人的自尊心(以证明自己比他们优越)和阅读一些“禁书”,至于她对生活或者时局的看法则不见踪影,所以很难判断于连跟她到底有没有精神上的共鸣。是的,他是向她暴露了自己对拿破仑的崇拜,但那也可能仅仅因为他远不是个善于掩饰的人,而她又是个美丽伶俐的少女。
感觉于连对玛蒂尔德的爱其实就是虚荣心和自尊心被反复严重伤害后的应激反应,完全只是“虚荣之爱”,也就是负气的结果。可想而知,这种爱情的基础是何等薄弱。
要是你表现得完全真实自然,那么,你们两人之间就会有一种完全交融的幸福。
——司汤达,《论爱情》
德·莱纳尔夫人的爱情则是一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而不是自我欣赏)式的爱情。这种真诚自然可贵,也就特别能理解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爱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为什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于连只会想到市长夫人,因为她的眼中只有他,而玛蒂尔德则想着如何在群众的眼中显得配得上她的高贵姓氏。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因此也就只能将爱情回报给这个女人。
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己的殉情。
《红与黑》除了说政治,爱情之外,还以精简的笔墨刻画了社会生活的百态,算得一部精彩的“世情小说”。比如说德·莱纳尔市长和瓦勒诺男爵为了争夺于连这个活摆设不惜明争暗斗;为了惩罚意见不同的彼拉神甫,福利莱代理主教将彼拉的爱徒于连判为考试的第198名;某骑士因为跟于连这个平民决斗而深感屈辱,到处散播于连实际是某个大贵人私生子的消息;就连玛蒂尔德最终为了拯救于连的生命而求助于福利莱代理主教都演变成了两人用利益和感情相互攻击、为己方谋利的过程。这些情节是书中最真实、最妙趣横生的地方。某些人对金钱和权力的爱意跟于连为女人产生的激情相比毫不逊色,甚至更为深厚。
1830年司汤达写出了这部小说,我们1830年的时候还是道光统治。名著就是名著,它既然能流芳于世,肯定有它伟大的地方。
文章存档:《红与黑》读后感
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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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以报复为出发点的感情游戏,竟成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一路晋升,前途一片光明】
《红与黑》读后感 【马蒂尔德这病态的爱情观,能否让她和于连的感情持续下去?】
《红与黑》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跟着书里的人物起伏,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死了,但生前被两个美丽高贵的女人真心爱过】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间,坚持纯真与善良,回归初心与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