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人生哲思录·精神家园》周国平

好的作家生活在自己的韵律之中,因此能够不断地唱出自己的新的歌曲。那些没有自己的韵律的作家,他们唱不成调,唱得最好时是在模仿别人。

一种人用平淡朴实的口气说出独特的思想,另一种人用热烈夸张的口气说出平庸的思想。

文字贵在凝练,不但在一篇文章中要尽量少说和不说废话,而且在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少用和不用可有可无的字。文字的平淡得力于自然质朴,有味则得力于凝聚和简练了。因为是原味,所以淡,因为水分少,密度大,所以又是很浓的原味。事实上,所谓文字功夫,基本上就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世上有一挥而就的佳作,但一定没有未曾下过锤炼功夫的文豪。灵感是石头中的美,不知要凿去多少废料,才能最终把它捕捉住。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要养成一种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觉得难受。由于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落笔成金,字字掷地有声。

有的文字用朴素的形式表达深刻的内容,有的文字用华丽的形式掩盖肤浅的内容。然而,人们往往把朴素误认作浅显,又把华丽误认作丰富。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

这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作者,并且知道自己多愁善感,被自己的多愁善感所感动,于是愈发多愁善感了。他在想象中看到读者感动的眼泪,自己禁不住也流下感动的眼泪,泪眼朦胧地在稿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托尔斯泰说:在平庸和矫情之间只有一条窄路,那是唯一的正道,而矫情比平庸更可怕。据我看,矫情之所以可怕,原因就在于它是平庸却偏要冒充独特,因而是不老实的平庸。

煽情是它的美学,媚俗是它的道德,其特征是批量生产和推销虚假感情,通过传媒操纵大众的感情消费,目的是获取纯粹商业上的利益。

对于表达的晦涩和明白不可一概而论。有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那样的因为内容过于艰深而造成的晦涩,也有因为作者自己似懂非懂、思维混乱而造成的所谓晦涩。同样,有蒙田、叔本华那样的既富有洞见,又显示了非凡语言技巧的明白,也有内容苍白、让人一眼望见其浅薄的所谓明白。我相信,一个诚实的哲学家,无论思想多么深刻复杂,总是愿意在不损害表达准确的前提下力求明白的,绝不会把晦涩本身作为一种价值来追求和夸耀。

天才在同时代人中必是孤独的,往往受到冷落和误解,而在后来的时代中,大多数人事实上也是不理解他们的。那么,他们身后的名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也许,伟大心智的超时代沟通是一个原因,这种沟通形成了高级文化的历史继承渠道。

一个人怎样才算养成了读书的癖好呢?我觉得倒不在于读书破万卷,一头扎进书堆,成为一个书呆子。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即读书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读书就会感到欠缺和不安。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如果你三日不读书,就感到自惭形秽,羞于对人说话,觉得没脸见人,则你必定是一个有读书癖的人了。

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是以书籍的形式保存的,而读书就是享用这些成果并把它们据为己有的过程。质言之,做一个读者,就是加入到人类精神文明的传统中去,做一个文明人。相反,对于不是读者的人来说,凝聚在书籍中的人类精神财富等于不存在,他们不去享用和占有这笔宝贵的财富,一个人唯有在成了读者以后才会知道,这是多么巨大的损失。

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尤其是文学作品,本身并无实用,唯能使你的生活充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你喜欢读。没有人有义务必须读诗、小说、散文。哪怕是专家们同声赞扬的名著,如果你不感兴趣,便与你无干。不感兴趣而硬读,其结果只能是不懂装懂,人云亦云。

书籍是人类经典文化的主要载体。电视和网络更多地着眼于当下,力求信息传播的新和快,不在乎文化的积淀。因此,一个人如果主要甚至仅仅看电视和上网络,他基本上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他也许知道天下许多奇闻八卦,但这些与他的真实生活毫无关系,与他的精神生长更毫无关系。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根的,他对人类文化传统一无所知,本质上是贫乏和空虚的。

青春期的阅读真正具有恋爱的性质,那样纯洁而痴迷。书的世界里,一本本尚未翻开的书,犹如一张张陌生女郎的谜样面影,引人遐想,招人赏析。每翻开一本新书,心中期待的是一次新的奇遇、一场新的销魂。人的一生中,以后再不会有如此纯洁而痴迷的阅读了

攀登大自然的高峰,我们才能俯视大千,一览众山小。阅读好书的效果与此相似,伟大的灵魂引领我们登上精神的高峰,超越凡俗生活,领略人生天地的辽阔。

优秀的书籍组成了一个伟大宝库,它就在那里,属于一切人而又不属于任何人。你必须走进去,自己去占有适合于你的那一份宝藏,而阅读就是占有的唯一方式。对于没有养成阅读习惯的人来说,它等于不存在。人们孜孜于享用人类的物质财富,却自动放弃了享用人类精神财富的权利,竟不知道自己蒙受了多么大的损失。

人类历史上产生了那样一些著作,它们直接关注和思考人类精神生活的重大问题,因而是人文性质的,同时其影响得到了许多世代的公认,已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因而又是经典性质的。我们把这些著作称作人文经典。在人类精神探索的道路上,人文经典构成了一种伟大的传统,任何一个走在这条路上的人都无法忽视其存在。

人文经典是一座圣殿,它就在我们身边,一切时代的思想者正在那里聚会,我们只要走进去,就能聆听到他们的嘉言隽语。就最深层的精神生活而言,时代的区别并不重要,无论是两千年前的先贤,还是近百年来的今贤,都同样古老,也都同样年轻。

古往今来,书籍无数,没有人能够单凭一己之力从中筛选出最好的作品来。幸亏我们有时间这位批评家,虽然它也未必绝对智慧和公正,但很可能是一切批评家中最智慧和最公正的一位,多么独立思考的读者也不妨听一听它的建议。所谓经典,就是时间这位批评家向我们提供的建议。

人类历史上有过许多精神巨人,他们高瞻远瞩,各人依凭自己的心性看见了不同的奇异风景。我们不是巨人,但何妨站到巨人的肩膀上,去欣赏一下他们眼中的那奇异的风景。我们不是伟大的人,但何妨阅读伟大的著作,去体会一下人的伟大可以达到何种高度。是的,读经典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最直接、最现成的方式。

经典虽然属于每一个人,但永远不属于大众。每一个人只能作为有灵魂的个人,而不是作为无个性的大众,才能走到经典中去。如果有一天你也陶醉于阅读经典这种美妙的消遣,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距离一切大众娱乐性质的消遣多么遥远。

事实上,对于每个具有独特个性和追求的人来说,他的必读书的书单绝非照抄别人的,而是在他自己阅读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个书单本身也体现出了他的个性。

过去出大师,今天出偶像。但大师并未成为过去,而是永远活在他们的作品中,活在文化的传承中。偶像则依附于时尚而昙花一现。

含金量高的书,第一言之有物,传达了独特的思想或感受,第二文字凝练,赋予了这些思想或感受以最简洁的形式。这样的书自有一种深入人心的力量,使人过目难忘。

我的体会是,读原著绝对比读相关的研究著作有趣,在后者中,一种思想的原创力量和鲜活生命往往被消解了,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躯体某些局部的解剖标本,以及对于这些标本的博学而冗长的说明。

我把我的读书旨趣概括为三个“不”,可以戏称为“三不主义”。一、不务正业,博览群书。我的专业是哲学,但我的阅读范围很宽,人性理应全面发展,没有必要受专业限制。二、不走弯路,直奔大师。虽然阅读的范围很宽,但我对书的品质很挑剔,无论是哪个领域,以读经典名著为主。三、不求甚解,为我所用。虽然读的是经典名著,但我把它们当闲书读,不端做学问的架子,目的只是自己精神上的愉悦和生长。

好的书籍是朋友,但也仅仅是朋友。与好友会晤是快事,但必须自己有话可说,才能真正快乐。一个愚钝的人,再智慧的朋友对他也是毫无用处的,他坐在一群才华横溢的朋友中间,不过是一具木偶、一个讽刺、一种折磨。

我衡量一本书对于我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止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它给予我的是一种氛围、一种心境,使我仿佛置身于一种合宜的气候里,心中潜藏的种子因此发芽破土了。

我在生活、感受、思考,把自己意识到的一些东西记录了下来。更多的东西尚未被我意识到,它们已经存在,仍处在沉睡和混沌之中。读书的时候,因为共鸣,因为抗争,甚至因为走神,沉睡的被唤醒了,混沌的变清晰了。对于我来说,读书的最大乐趣之一是自我发现,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么一些好东西。

读书的收获有两种。一是通过读书知道了自己原来没有当然也就不知道的东西,这样收获到的东西叫知识。二是通过读书发现了自己原来已经有但没有意识到的东西,这些东西是自己感悟到的,但好像一直沉睡着,现在被唤醒了、激活了,因此获得了生长、开花、结果的机会。这样收获到的东西,我称之为智慧。

我们读一本书,读到精彩处,往往情不自禁地要喊出声来:这是我的思想,这正是我想说的,被他偷去了!有时候真是难以分清,哪是作者的本意,哪是自己的混入和添加。沉睡的感受唤醒了,失落的记忆找回了,朦胧的思绪清晰了。其余一切,只是死的知识,也就是说,只是外在于灵魂有机生长过程的无机物。

在才智方面,我平生最佩服两种人:一是有非凡记忆力的人;一是有出色口才的人。也许这两种才能原是一种,能言善辩是以博闻强记为前提的。我自己在这两方面相当自卑,读过的书只留下模糊的印象,谈论起自己的见解来也就只好寥寥数语,无法旁征博引。

不过,自卑之余,我有时又自我解嘲,健忘未必全无益处:可以不被读过的东西牵着鼻子走,易于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言语简洁,不夸夸其谈,因为实在谈不出更多的东西;对事物和书籍永远保持新鲜感,不管接触多少回,总像第一次见到一样。如果我真能过目不忘,恐怕脑中不再有自己的立足之地,而太阳下也不再有新鲜的事物了。

怎么读大师的书?我的方法是:不求甚解,为我所用。
不求甚解,就是用读闲书的心情读,不被暂时不懂的地方卡住,领会其大意即可。这是一个受熏陶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你用来理解大师的资源,即人文修养在积累,总有一天会发现,你读大师的书真的像读闲书一样轻松愉快了。
为我所用,就是不死抠所谓原义,只把大师的书当作自我生长的养料,你觉得自己在精神上有所感悟和提高就可以了。你的收获不是采摘某一个大师的果实,而是结出你自己的果实。

读书的心情是因时因地而异的。有一些书,最适合于在羁旅中、在无所事事中、在远离亲人的孤寂中翻开。这时候,你会觉得,虽然有形世界的亲人不在你的身旁,但你因此而得以和无形世界的亲人相逢了。在灵魂与灵魂之间必定也有一种亲缘关系,这种亲缘关系超越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超越于生死,当你和同类灵魂相遇时,你的精神本能会立刻把它认出。

有写作习惯的人,会更细致地品味、更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经历,仿佛在内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过一遍,从中发现丰富的意义并储藏起来。

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会退化,常练习,就能敏锐。内在的眼睛也是如此。对于我来说,写作便是一种训练内在视力的方法,它促使我经常睁着内在的眼睛,去发现和捕捉生活中那些显示了意义的场景和瞬间。只要我保持着写作状态,这样的场景和瞬间就会源源不断。相反,一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挟,长久中断了写作,我便会觉得生活成了一堆无意义的碎片。

写作能够练就一种内在视觉,使我留心并善于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意识,总是听任好的东西流失,时间一久,以后再有好的东西,你也不会珍惜,日子就会过得浑浑噩噩。

最纯粹、在我看来也最重要的私人写作是日记。我相信,一切真正的写作都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每一个好作家都有一个相当长久的纯粹私人写作的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他后来之成为作家不是仅仅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写作乃是他的心灵的需要。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的日记。他向自己说了太久的话,因而很乐意有时候向别人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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