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人生哲思录·精神家园》周国平

人生最宝贵的是每天、每年、每个阶段的活生生的经历,它们所带来的欢乐和苦恼、心情和感受,这才是一个人真正拥有的东西。但是,这一切仍然无可避免地会失去。通过写作,我们把易逝的生活变成长存的文字,就可以以某种方式继续拥有它们了。这样写下的东西,你会觉得对于你自己的意义是至上的,发表与否只有很次要的意义。

写日记一要坚持(基本上每天写),二要认真(不敷衍自己,对真正触动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细写,努力寻找准确的表达),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给人看,为了真实)。这样持之以恒,不成为作家才怪呢—不成为作家才无所谓呢。

一个人有了苦恼,去跟人诉说是一种排解,但始终这样做的人就会变得肤浅。要学会跟自己诉说,和自己谈心,久而久之,你就渐渐养成了过内心生活的习惯。当你用笔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已经是在写作了,并且这是和你的内心生活合一的真实的写作。

以为阅读只是学者的事,写作只是作家的事,这是极大的误解。阅读是与大师的灵魂交谈,写作是与自己的灵魂交谈,二者都是精神生活的方式。本真意义的阅读和写作是非职业的,属于每一个关注灵魂的人,而职业化则是一种异化。

为何写作?为了安于自己的笨拙和孤独。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里,不必出门。为了吸烟时有一种合法的感觉。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规则同时又生活得有规律。写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杀,同时又是我的体操和养身之道。

如果说写作犹如分娩,那么,读自己刚刚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刚刚诞生的孩子一样,会有一种异常的惊喜之感。尽管它的一字一句都出于自己之手,我们仍然觉得像是第一次见面。

的确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终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弃。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书的形式几乎同时呈现在作者和读者面前,它才第一次获得了独立的生命。读自己的手稿是写的继续;只有当手稿变成可供许多人读的书之后,作者才能作为一名读者真正开始读自己的作品。此后他当然还可以再做修订,但是,由于他和读者记住了第一副面孔,修订便像是做矫形手术,与作品问世前那个自然的孕育过程不可同日而语了。

唯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时才能保持灵魂的真实。相反,为发表而写,就容易受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质利益的支配。后一方面是职业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为他借此谋生,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必定写得滥,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最理想的是另有稳定的收入,把写作当作业余爱好。如果不幸当上了职业作家,也应该尽量保持一种非职业的心态,为自己保留一个不为发表的私人写作领域。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为发表的写作当然是不可避免也无可非议的,而且这是他锤炼文体功夫的主要领域,传达的必要促使他寻找贴切的表达,尽量把话说得准确生动。但是,他首先必须有话要说,这是非他说不出来的独一无二的话,是发自他心灵深处的话,如此他才会怀着珍爱之心为它寻找最好的表达,生怕它受到歪曲和损害。这样的话在向读者说出来之前,他必定已经悄悄对自己说过无数遍了。

托尔斯泰认为,写作的职业化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此话愤激中带有灼见。写作成为谋生手段,发表就变成了写作的最直接的目的,写作遂变为制作,于是文字垃圾泛滥。不被写作的职业化败坏是一件难事,然而仍是可能的,其防御措施之一便是适当限制职业性写作所占据的比重,为自己保留一个纯粹私人写作的领域。私人写作为作家提供了一个必要的空间,使他暂时摆脱职业,回到自我,得以与自己的灵魂会晤。他从私人写作中得到的收获必定会给他的职业性写作也带来好的影响,精神的洁癖将使他不屑于制作文字垃圾。

作家对于名声当然不是无动于衷的,他既然写作,就不能不关心自己的作品是否被读者接受。但是,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成为新闻人物却是一种灾难。文学需要安静,新闻则追求热闹,两者在本性上是互相敌对的。写作如同一个遇难者在大海上挣扎,永远是孤军奋战,谁也无法帮助一个人写他要写的东西。这是一个真正有自己的东西要写的人的心境,这时候他渴望避开一切人,全神贯注于他的写作。他遇难的海域仅仅属于他自己,他必须自己救自己,任何外界的喧哗只会导致他的沉没。当然,如果一个人并没有自己真正要写的东西,他就会喜欢成为新闻人物。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文学不是生命的事业,而只是一种表演和姿态。

为自己写作,也就是为每一个与自己面临和思考着同样问题的人写作,这是我所能想象的为人类写作的唯一可能的方式。

鲁迅曾经谈到一种情况:呼唤革命的作家在革命到来时反而沉寂了。我们可以补充一种类似的情况:呼唤自由的作家在自由到来时也可能会沉寂。仅仅在政治层面上思考和写作的作家,其作品的动机和效果均系于那个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一旦政治淡化(自由正意味着政治淡化),他们的写作生命就结束了。他们的优势在于敢写不允许写的东西,既然什么都允许写,他们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比较起来,立足于人生层面的作家有更耐久的写作生命,因为政治淡化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个心灵事实。他们的使命不是捍卫或推翻某种教义,而是探究存在之谜。教义会过时,而存在之谜的谜底是不可能有朝一日被穷尽的。

我并不想标新立异,说出前人或今人从未说过的话。我只想写出我自己的感受,只要这感受是我的真实感受,并且我准确地表达了这感受,我就满足了,不在乎别人是否写过类似的东西。事实上,在这些所谓的永恒话题上,人类的感悟有共通之处,说不出多少新奇的话来。不过,只要你的感受的确是你自己的,是活生生的,你把它写出来,别人读了就会有新鲜之感。

我十分怀念过去为自己写不供发表的东西时的那种愉快心情,我写只因为我想写,只因为我喜欢,我甚至不意识到自己在写作,而这正是最适合于写作的一种状态。后来,约稿多了,写作时知道会发表,心态的自由就不免打折扣。要装作不知道已不可能,退而求其次,我给自己建立一个标准:一篇文章,即使不发表我也要写,那就写,否则就不写。总之,尽量只写自己真正想写、写的时候愉快、写完自己看了喜欢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一旦发表出来,也一定会有喜欢它的人,即使发表不出来也没有什么。世上哪有写作的诀窍,所谓写好的作品无非是写让自己喜欢的作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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