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

读书,一向被视为正经事,是一块很好用的挡箭牌。

小时候,家长叫我做家务,只要回答一句“我正看书呢”,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偷懒。

成年以后,大家聚会聊天,说起爱好,如果说“我爱看书”。别人就会以为你有品位,一般都会夸上一句,似乎看书是很高雅的事。

这时候,我就急忙解释:我看的都是小说,都是闲书,不值一提,消磨时间而已。把小说一通贬。

别人一听,恍然大悟,脸上那真真假假的敬佩也烟消云散。我也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因为,在多数人心目中,看小说不算看书,那就是娱乐消遣,和打游戏是一个级别(没有歧视游戏的意思)。

据说读书是有鄙视链的,高居塔尖的是经典名著,一般都是学术著作,像黑格尔的《逻辑学》,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霍金的《时间简史》,等等,应该都在这一层。当然也包括《物种起源》《资治通鉴》之类。次一等的是严肃文学,所有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估计都归这一类。再往下好像是实用书,像教你炒股的,摄影的,怎样穿衣做饭的,都算数。一般来说,最低层的除了教辅,就是通俗小说了。

作为资深小说爱好者,我其实对把小说分为严肃小说、纯小说、通俗小说等等颇有微词。我看小说只看文笔是不是好,故事是不是精彩,构思是不是绝妙,我才不管它得没得奖,有没有名家推荐。我也不认为看通俗小说就比看严肃文学低人一等。作为一种爱好,不过是各取所需。读名著能带给你快乐,你就去读;通俗小说更能取悦你,你就去看。当然,最好去读正规出版社的出版物。

像我这种拿起学术著作就打哈欠的脑残,出门与人交往就语无伦次的社恐,只有在小说里才能如鱼得水,如鸟入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品尝现实中得不到的爱恨情仇,体验现实中不可能的别样人生。当然也能学到各种有用没用的知识,引发对现实的种种深思反省。那种快乐,没有别的东西可取代。

读自己喜欢的小说,让别人啃学术著作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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