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得演戏的老实人—读加缪的《局外人》

《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成名之作。整本书拿在手里,很薄,感觉比之前读的《光明共和国》篇幅还要短小。一般人花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应该都可以读完。

阅读起来我才发现,本书译者写的前序就又占去了十几页。其实若放在以往,我一般是懒得去读序言的。可自从三个月前我决心多读点书,便自然觉得对待每本书和每个书里的字,都应有点认真的态度。可本书译者的序,我看着看着就有些后悔:我不应在阅读正文前提前看。序言长篇不说,还都是剧透大论。里面充满了译者自己的读后感想和观点和分析种种。这对想产出点真正自己东西的我来说,实在是一种干扰。所以,看了三五页序言之后,我就直接翻到小说正文。这也给了我个教训,以后要先读作品,再看其他人的代序。以免在阅读之前就在心底预埋了成见。

我的读后感也和译者的序言一样,多是个人感受。所以提醒未读本书的朋友,也要慎读下文。

《局外人》小说分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主人公默尔索,即第一人称“我”,叙述的他犯案之前的一些琐事。这部分多是短句,几乎就是流水账般平铺直述。给我的感觉,第一部分就像是默尔索在向法官或警察坦白,交代自己某日某时某刻见过谁怎么想的怎么做的,如供词一般。至少中译本是这个感觉,我猜测原本的法文,是否也想给读者传达这层意思。

读到第二部分,主人公真的上了法庭成了被告。他杀了人。按他之前的供述,算是机缘之下的一时冲动。可在法庭之上,他没有什么机会去说话,也没人愿意听。所以,第一部分的供述如果有对象,那既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更不是陪审团,而是作为读者的我。我需要去根据他的供词,来评判他犯了什么罪,是个什么样的人。

分析主人公的行为模式,这是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最可以聊聊的。远比痛斥司法过程中道德构陷的荒谬值得聊。因为我在主人公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都行”“无所谓”“随便”,这就是我的日常口头语。年轻时尤其如此,成家之后可能还好了些。这并非出世的无欲无求,我也曾自我检讨,就是懒。懒得选、懒得争、懒得演。

懒得做选择,可能是因为那要深思熟虑,所以你说如何就如何吧。懒得与人争辩,可能是因为觉得说服一个异己太累,懂我的已自然懂,一点即透不需多说。何况有啥可争的,让ta赢又能怎样。所有人都是“幸运儿”,所有人又都被“判了死刑”。

主人公默尔索,应该表现悲痛的时候,他过于冷静;应该表现忏悔时候,他不以为然。他懒得演。这让他成为了一个世俗世界的局外人。人常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如果一个人能扮演好不同时刻自己被赋予的不同角色,往往会混得不错。该怎么演,并不由本我决定,而是有世俗的规则来指导。

默尔索毕竟是个虚构的人物,在现实中一定会被认为有心理问题,像连环杀手那样无法共情。对我来说,我倒不像他那么极端。但我在初入社会时,就很羡慕又不屑“会来事儿”的人,因为我演不出这种角色也不想演。一生之中,我们会受到很多别人给我们的评价,其中有一个我印象很深。那是我第一份实习工作结束之后,我通过他人了解到领导评价我“有点儿傲”。我一直对这个评价特别费解。因为我自认为虚心求教,诸事皆“行”,却被“法官”看出了“傲慢”判了“死刑”——没有转正。我想辩解我其实只是个懒得演戏的老实人,但又觉得无所谓,可能懒得演戏真的就是傲慢。

“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这是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相比之下,主人公在结尾面对神甫那段存在主义的咏叹调,可能更有哲学思辨,却不比前者“罢演”之说更能抓住我的心。

火心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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