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生活总要有些仪式感,特别是开始做一件事,做个简单的仪式,可以带来特别的感受。
拿读书而言,自己有个习惯,在书的首页上记下开始读的时间,也不知何时,慢慢地,自己养成习惯。这有个特别神奇的效果,不知道原因,当我翻开书,看着那写着的日期,心情不由变好。而且,我还特别喜欢这个过程,留下脚印,一本一本的积累下来,时间一长,又是个大工程。
一日一篇的随笔若加入些仪式,自然会升个层次。扉页是展示自己创意的好机会,若只写单独的名字,确实单调,但如果融入别的元素,便由简入繁,像个性签名、独特的“鸡汤之类,不就立马高大上了吗?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中,随意耕作。小小的仪式,当我们翻开随笔本,看着自己的创意,心里那种感觉自然产生,不禁更加珍惜。
身边,每人对仪式的看法各不相同,我认为仪式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它是表达我们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小王子》中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尼采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我们固然不必如尼采一样,每一天都要来上一段“生命的舞蹈”,但总要有一些时间与平时不同,总要有一些事情须特别看重——以此来彰显生命的平肃与庄重。
仪式,说白了,就是一种敬畏感——对天地神灵,对生命,对整个世界,正因有了仪式才有了敬畏,才使我们的生命不是一味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