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毛姆的生涯最后一本书,也是他在70岁高龄对人生的总结,笔者最近在看他的[60岁自述],二者似乎有某种共同之处,毛姆写的不是小说,而是回忆。
这本[刀锋]的主题很明确,主要是引用一本经书的话‘‘圣人的自我救赎不易,宛如跨过刀锋。‘‘笔者曾想抽时间把这本书重看一遍,但还是选择先看这本书最重要的第六章节,其实看这部分就抓住了这本书的灵魂。作者在本书的开头写道这本书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事,只不过他把它当做故事来讲,而第六章刚好就是他写作这本书的理由,不过他也向读者坦言,如果觉得枯燥完全可以跳过这章,并不影响故事内容。笔者恰恰也最喜欢这部分,这次回顾也是感觉如此。它讲的是关于信仰。
主人公拉里自上次一别四年后在美国遇到了毛姆,两人一起到酒馆喝酒聊天。拉里曾有一位漂亮的女友,两人已经订婚,然而拉里不愿意按照这位千金的家庭为他安排的生活道路,于是两人取消了婚约,各奔东西。那时拉里已经体验过一种他想要的生活,就是开战斗机。他才是16岁的少年就经过他叔叔的安排进入美国空军,当他开着战斗机飞翔在天空,看到白云在他的脚下就像一群绵羊,他感到一种永恒,因为他从未亲眼见过死亡。
他对毛姆说自己生错了时代,他本应生在中世纪成为一名修士,那样他就能体会到有信仰是什么感觉,而他处于这个时代是不可能有信仰的。比如他问一位神父,如果上帝是万能且人爱的,那么他为什么要让世界存在恶,疾病和死亡。这样的话,我们不如信仰一个有缺点,能力有限的上帝不是更合理吗?不过既然如此,这个能力有限的上帝也不值得信仰了。毛姆笑道‘‘看来你确实不上道。‘‘拉里说那位神父的想法刚好相反,认为他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但不信上帝的人,上帝会挑选他回来。只是回到这里还是别处只有上帝说了算。
接下来才是重点,拉里干过挖煤矿,开出租车等行业,体验了不同恶生活,后来遇到一个人,带他去了印度,在那里他的人生观改变了,也就是他找到了信仰。
他信仰的就是印度的‘‘轮回说‘‘,印度佛教认为宇宙没有开端,没有结尾,永远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解体衰败,然后重生再成长。这个周期是无穷的。这种目的就是绝对本性,认为生死只是一个阶段,意义就是最前世行为给予惩罚或者奖励。这样人才会用行善来弥补自身的不足,而不是抱怨,不平。看到别人受苦才会产生怜悯。
神奇的是拉里按照一个禅师教给他的参禅方法,他夜晚对着一支蜡烛参禅,可能是因为进入了催眠状态,看到了一连串的潜意识中看到过的人物,也就是他的前世们,上一个是戴一对银色耳环的妇女,再上一个是瘦高的犹太人,第三个一个富有情感,面色红润的十六世纪的英国男子,装扮像个修士。后面还有一连串搞得人排着队。五分钟后画面不消失了,只剩下稳定的烛光。
最后,拉里认为灵魂是自古就有的,就像一滴水变成水蒸气,最后变成雨降落,变化成溪流汇入大海。灵魂在解脱之后也会失去个性然后汇入整体成为绝对的一部分。
记得上次看到这种对灵魂转世的推理是杨绛先生翻译的[斐多],讲述苏格拉底的死前对话,有时间再回顾一次。
对毛姆杰作[刀锋]的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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