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林森
史飞翔
林森(1968-1943)字子超,号长仁,福建闽侯人。1905年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国民政府临时参议院议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国民政府主席直至去世。
林森是个颇有传奇色彩的人。他位高权重,但却一直独身。据说这与他早年的感情经历有关。林森早年在家乡读书时,由父母做主,与一位姓郑的女子结婚。二人感情很好,婚后三年,郑氏即因病去世,林森遂发誓不再婚娶。由于林森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社会上议论纷纷,一些离奇的传闻也就应运而生。国民党元老黄季陆在林森诞辰100周年时,曾在文章中写道:“林先生生前有一件传闻,颇为人乐道,说他终身不娶,持独身主义,是由于少年时代的一段恋爱悲剧。他所钟爱的一位如花似玉、才学并茂的女郎不幸早死,未获百年偕老之愿。在对日抗战之前,林先生曾至广西桂林巡视,其时广西、香港各报,竞相登载林先生有一随身携带的手提箱,夜则必置于卧室之内,不许人移置。有人谓此一箱内存有重要国家机密文件,故乃如此重视。有人又说箱内所放者并非机密文档,而是一具女子的骷髅,每当更深人静,林先生必抚摸至再,而后入睡。这当然是出于一种传说和新闻记者的渲染报道,是无法加以证实的。也许是在当时社会里,有权有势的人之中,生活浪漫,妻妾成群,纵情享受,无视纯洁高尚的两性情爱生活的人太多,而对于林先生持独身主义,终身不娶的美德特别予以神化,而制造出来的故事。”
林森虽贵为国家元首,但却为人超然。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时,行政院长由孙科担任。不久孙科下台,汪精卫继任。按规定,行政院长组阁之后,应该率全体部长参见主席。但不知什么原因,汪内阁一直没有履行这一规定。很多天以后,一位部长忽然想起此事,便对大家说:“我们就职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去正式参谒林主席哩!”于是,汪精卫派人通知林森,明天上午要率领全体部长前来参见。第二天上午,当全体部长到达林公馆时,林森却突然“失踪”了。无奈之下,部长们只好留下名片,打道回府。谁知当天下午,林森又一个一个地回拜部长。原来他是不愿接受参拜大礼,有意出门回避。有人或许以为林森是一个只会“垂手而治”的“和事佬”,实际上他很讲原则,有时也会偶露峥嵘。民国初年,袁世凯在北京参议院就任大总统时,居然佩带指挥刀、全付武装地来到参议院。当时正在担任参议院议长的林森看到袁氏如此耀武扬威,毫不客气地对他说:“此地乃代表人民之最高机关,不得佩戴武器入场,以崇法制。”抗战时,林森曾公然对抗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他大声疾呼:“当此强邻压境、危急存亡之秋,与其屈辱图存,毋宁坚决抵抗。纵或失败,亦有光荣。我国军火财政,虽两俱不充,但本人以为除坚决抵抗外,绝无委屈妥协之可能。本人忝主中枢,当以国家为前提,努力去做,各党派意见虽杂,但抗日御侮,必人同此心,否则同归于尽。”
林森为官低调、不喜张扬,一生奉行“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的“三不”原则。据说,他经常一个人在街头与市民聊天,或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拉家常,了解民情民意。林森对自己担任国民政府主席职位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我的地位相当于神龛中的神位,受人景仰而不失其威仪,自然能保持庙堂之肃穆,家宅之安康。若神主显灵,则反倒一室彷徨,怪异百出。国家主席是虚君地位,其意义在于垂拱而治,不该去管的就不要去管,让有办法的人放手去做嘛。”
林森生活俭朴,不贪不腐,虽略有积蓄,但并不丰厚。他平时喜欢收藏一些古玩,但却舍不得花大价去买,所以藏品中有不少是赝品。1939年,林森立下遗嘱,把一生积攒的50万元作为基金,奖励自然科学人才。遗嘱全文如下:“语云:人生七十古来稀。森今年七十有二矣,身后之嘱托不能不预为之计。吾国自然科学人才之消乏,今昔同感,陶冶补充,刻不容缓。兹谨遵总理迎头赶上之遗训,将所存国家银行国币五十万元,拨为基金,以其每年利息,专作考选留学欧美,研习自然科学固定经费,并手自订定办法二十四条,嘱由能表同情于斯学者,恪守此方针而办理之,百年树人,是实始基,尚期共循此旨,矢守弗渝,用垂永远,而利国家,有厚望焉。”
1943年5月,林森因车祸头部受伤,造成脑溢血,于8月1日逝世,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