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试论漳县历史名人王宪的最高任职

王宪是漳县历史上份量颇重的一位名人,其布衣出生,在清代封建社会中,毫无攀附,凭借自身的努力和卓越的才能,成长为一名中州大吏,成为“省部级干部”。但是,关于王宪的最高任职,各地官私文献中所记载都有所不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为布政使;二为巡抚;三为署理巡抚;四为护理巡抚。特别在漳县,很多人都认为王宪做过河南巡抚。那么,王宪是否真的做过河南巡抚呢?笔者在整理编辑文史资料《王宪》一书的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学习探讨了清代任官中的署护制度,最终弄清了王宪的最高职务应当为护理巡抚。

一、各类历史文献中王宪最高任职记载
(一)明确记载王宪最高任职为署理河南巡抚的有三处
1、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武阳志》卷四《人物.仕官.列传》记载:王宪,字子度,号青崖,盐井人 。幼贫,好学。知县苏履吉深器重之,助以膏火。道光乙酉拔贡,朝考知县,补河南汝阳。在任勤政惠民,以贤能升祥河同知。荐历至河南布政使,署河南巡抚,主考河南壬午恩科,并补辛酉正科武闱乡试。遴选尤为公明,以勤劳王事,卒于所在。士夫君军民,咸勒碑以纪惠德云。
2、民国十四年(1925年),杨国桢主笔完成的《漳县志》卷七,《人物志.乡贤》记载:王宪,字子度,号青崖。盐井镇人 ,拔贡生,廷试一等。知河南汝阳、鹿邑等县,有声。迁郑州知州、祥和同知,民皆勒石纪德。翼年,擢归德府知府,以廉率吏,吏无敢贪者。咸丰癸丑,洪杨扰归德。闻警,急谕民保聚严险,尽焚余积,为坚壁清野策。比至,无所掠食。城守严,不得逞。闻援军将至,遁去。郡王僧格林沁抵境,见民皆安堵,嘉之曰:“洪杨扰豫,所过如襄城、鄢陵等十余县,类皆残破,疮痍满目。独此安全无恙,何其善于防御!”随上其状,掉补开、归、陈、许道。监督粮运,悉心筹划,供馈未尝缺乏,而民不苦,丙辰,擢河南按察司。时,司有冤狱,立为昭雪。旋迁河南布政使司。值前司因循,司事积坏,乃综合实名,宽猛相济。期年而豫大治,豫人方之子产,有以也。后擢署河南巡抚,益持重,坐镇中州者十有余年。洵大臣之风度,国家之柱石。寻卒于官,诏优恤之,士大夫、军民无不涕下。生平好学,治《左氏春秋》,善作诗。子燕祥,河南临颖知县。
3、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韩世英主笔完成的《重修漳县志》的记载和《漳县志》一致:“……后擢署河南巡抚,益持重,坐镇中州者十有余年……”
(二)明确记载王宪最高任职为护理河南巡抚的有三处
1、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安维俊总纂完成的《甘肃新通志》卷六,《人物志.乡贤》记载:“王宪,字青崖,漳县人。道光乙酉科拔贡,朝考用知县。任河南汝阳,勤政爱民,以贤能升祥河同知,游历至河南布政使,护理巡抚,以勤劳卒于官。”
2、民国《郑县志》卷之七,《秩官志》载:“王宪,字青崖,甘肃巩昌府陇西县人,由拔贡,道光十八年七月任,陛任开封府知府,开归陈许道,河南按察司,布政司,护理巡抚。勤慎奉公,实心实政,明于听断,人不敢欺,培养士气,德润儒林,至今人民咸思慕焉,有传,见《人物志》。”
3、民国《郑县志》卷之十五,《艺文.志传》中载:“《州牧王青崖传》刘瑞麟,郡人。子夏为吕父宰问政,子曰:‘毋欲速,毋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西人亦以牺牲金钱为行政上第一要义,吾郑,西南近山,东北滨水,黄流汴河积为水库。京水镇一带,地咸卤盐碱不毛,每年粮糟,百姓无力完纳,而官吏追呼更甚。嘉庆道光绅民赴省赴京呈诉,饬州查办官不为理。小民之破家逃亡者,奚止以千百计。道光十八年七月,陇西王公青崖临郑,甫下车,问民疾苦,绅民以 欠钱粮对,公亲历查饬沿河庄村,地多不能成种。公调查案卷,由嘉庆元年至道光十七年,绅民前后呈诉四十年积案,历任不为详请豁免。公问之吏户,书云:‘如请豁免需费过巨’。公曰吁:‘是见小利而不能成事之原因也,牺牲金钱断断乎,其不肯者,民困至此,岂计琐碎需费?我当任之’。于是查地亩造册,结请上宪咨户部,豁免地丁银九百余两,漕米三百余石,民困始苏。东里书院倾圯,公欲开广厦数十大庇寒士,功未成,升祥河同知,由陈州府知府调升开封。吾郑书院落成,公为文记之。治郑两载,教化大行,去任之日,百姓扶老携幼,攀辕号呼,不忍公去,公作《管城留别》诗四律,以为纪念。公讳宪,字青崖,甘肃巩昌府陇西人,道光乙酉科拔贡,历任河南鹿邑县知县,郑州知州,祥河上南同知,陈州府、开封府知府,开归陈许兵备道,河南按察司、布政司、护理巡抚。生平政绩以付史馆,谨就在郑治行略述一二,以志不忘云。
(三)记载其为布政使的史料有五处
1、《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三载:“历科榜运,其盛衰各不相同,故彦有响榜哑榜之说。顺治三年丙戌,为本朝第一次举行甲科,其间位跻卿相者甚多。阮亭《居易录》内,曾历举其姓氏,以为美谈。近有课问道光以来,何科最盛?余以壬辰、乙未、丁未三颗答之,而问着欲知其祥。因自道光初至光绪末,凡甲乙科中官至一二品者,备记之以觇榜运。(凡降调及由文职改武职者,仍依前官书之)……乙酉科举人,尚书一,何汝霖。布政使一,张光第。又是科拔贡中,尚书一,陈孚思。侍郎一,吴廷栋。巡抚一,胡兴仁。布政使一,王宪”
2、《光绪鹿邑县志》卷十三,《官绩》记载:“知县王宪,字青崖,甘肃陇西县人(道光九年漳县于陇西县合并,固有此称)。拔贡生,道光十四年任,为政精明祥慎,不务苛刻,随无赫赫名,而去后见思,累官至河南布政使。”
3、王宪《自编年谱》记载:“同治三年,甲子年,六十六岁……上谕‘王宪著即来京,另侯简用,河南布政使著苏廷魁署理,钦此’”。
4、《清实录》记载:“命河南布政使王宪来京,以河南候补道苏廷魁署河南布政使”。
5、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记载的最高任职是河南布政使,并且著明其布政使任职结束后进京任职,也就是到了朝廷。
通过以上史料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王宪肯定做过河南布政使,没有做过巡抚。至于署理和护理还尚存争议,要想弄明白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先了解清代任职中的署护制度。
二、清代任官中的署护制度及其区别
署、护制度是清代任官制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于署、护制度及其区别,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和典籍,有以下几种记载:
(一)据《大清会典》:“凡百官之任,有管理以重其其务、有行走以供其职、有稽查以慎其法、有兼充以省其官、有差委以寄其责、有分发以练其事、有署理以权其乏,与额缺官相辅焉” 其中明确记载署理为任官形式之一,并未提及护理。
(二)郭松义、李斯达、李尚英合著的《清代典章制度》说:“署理、护理,也就是暂代。通常因本官接受差遣或因病等其他事故,以及当事官调遣别地,替代官还未任命,需临时委托别的官员进行署理或护理。一般说来,署职或护理印务,都任命同级或稍微低一级的官员担任。在京堂官和地方督抚布按署职、护理,需要皇帝特旨;道府以下官员,经督抚委嘱,报于吏部即可。”这就是说署护督抚与其他官职的署、护一样为临时性的,非正式官职,故不为《清史稿.职官志》所载。
(三)《清会典事例》规定:“督抚相互代理时称署理”,“印交同官署理,无同官者委署官护理”。
(四)《中国历史大辞典》称:“清代官阶相近官员互相代理职务,称署理。如督、抚印务可胡想署理,藩、臬印务或相署理,臬以道署”。“以次级官员代理高级官员的职务,称为护理。如总督、巡抚出缺,以布政使或按察使代管印务即是。”
(五)《辞源》记载:“清制,官府遇上公出不久即回者,委衔职相当的人代为办事,称署理。由原属官员暂护官印代办,称为护理。”《六部成语注解》记载:“署理,署缺办事。护理,凡上官公出不久回者,则由署员暂护其印,代为办事。”
(五)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刘文波的《清代任官中的署理、护理差异》认为:“就交代过程而言,署理官交接比较充分,特别是重要事务方面。与署理相比,护理具有应急性、非正式性生物特点。在具体承办各项事务时,因署理官进行了完全的接收交代,故署理之人办理事务,与现任无异。而护理官并不办理所护职位的所有事物,办事权力明显不及署理者。”“署理、护理之间存在种种差异,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其根本区别在于署理、护理官员职权不同,护理官员不具完全的行政权力。在行政运行中,又因官员个体的差异,使得护理官的不完全行政职权实际行使程度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署理和护理是严格区别,护理官只承担现任官的一部分或某一项工作,具有临时性、非正式性的特点,两者均属“暂代”性质,但“署理”具备完全的行政权力,而“护理”不具备完全的行政权力,“署理”官员之后多“实授”,而“护理”官之后多“回原职”。
三、王宪最高任职应该为“护理巡抚”
据王宪《自编年谱》记载:“同治二年癸亥,年六十五岁。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奉抚部院张行知,二月二十三日奉旨‘河南考试事宜著派王宪认真校阅。钦此’。同治元年壬戌恩科,并补行辛酉正科乡试,豫省文闱业经依期举行;所有武闱乡试,奏奉谕旨,展至同治二年三月归并进行。因抚部院张督师汝南,奏明交藩司代办主考事宜。是科,取中武举罗冠玉等百五十名。”可见,由于时任河南巡抚张之万因“督师汝南”,“ 河南考试事宜著派王宪认真校阅”。查阅张之万的相关资料,同治元年张之万授河南巡抚。当时朝廷关注南方对太平军作战。张之万抚豫后豫军异军突起,河南省境内流窜于周边六省的捻军有五强,张之万期间平其四。同治元年冬至同治三年春,张之万先后督师汝南、视师南阳。这期间时任巡抚主要精力集中在对太平军作战事宜上,巡抚衙门部分工作便由布政使王宪来代为办理,特别是河南考试事宜,朝廷发了圣旨,而且王宪主持的相当出色。大概正因为这个原因,朝廷才于同治三年下旨:“王宪著即来京,另侯简用”。可惜,王宪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最终没有赴京任职,最后朝廷下旨“王宪准其回籍调理”。回藉后不久病逝。
通过以上分析,依据清代任官中署、护制度及其区别,王宪的最高任职已经很清楚了,那便是同治二年至三年,在布政使任上护理巡抚一职,主持“河南考试事宜”等巡抚衙门的工作,属于“护理”一类,所以其最高任职称“护理巡抚”最为恰当。其实,在清代,布政使和巡抚都是从二品,品级一样,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和省委书记,都是省部级正职领导,职级一样,只是职务上有所区别罢了。

景治兴,男,甘肃漳县人,定西市政协文史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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