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好几个月前,在道长(梁文道)的推荐下,《小毛驴与我》被我标记为“想读”,但书迟迟没有买。十月,书终于买来了,却没有立刻拆了看。前几日写完论文初稿,往书架上一瞥,想着,是该读一读它了。
在书的腰封上,三毛说这是“叫人一读首篇就会哭的书。”三毛感情之细腻,想必大家也有所体会。带着三毛的评论,我读完了首篇,没有哭,但它立马成为我心中“有史以来读过的最温柔的书”,没有之一。我内心非常好奇,作者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如此温柔细腻平静的文字?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没有继续读第二篇而去翻看首页作者的照片,想看看,他的眼神是否如他的文字般温柔。
照片上希梅内斯的眼神与以往我看到的作家有所不同,他的眼神没有直勾勾地盯着读者,而是带着一丝忧郁向下注视着,面孔瘦削。原来,这位生于19世纪80年代初的西班牙诗人,在19岁经历丧父之痛后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小毛驴与我》则写于1914至1917年之间,正值一战。当时三十多岁的希梅内斯回到故乡莫格尔养病,莫格尔位于西班牙南部,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镇,人烟稀少,经济落后,文化上混杂了天主教与伊斯兰教。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小镇上,希梅内斯与它的小毛驴(一头驴子)度过了幸福宁和但又孤寂哀伤的一年。这本书让我再一次思考生命存在本身与存在的意义。
01:你叫得出身边几棵树几朵花的名字
研一上学期,不知在谁的影响下,借了印度哲学家吉杜·克里希那穆提的《人生中不可不想的事》看,书的内容几乎已经全部忘却,只记得作者在第一篇里告诉读者要学会用心去感受世界。第二天,走在校园路上的我,东瞅瞅,西瞅瞅,试图发现一些新东西,在后来的每日每日,眼睛已养成随时捕捉新物候以及每一个物候新的变化,也因此,研一下每次吃完饭都拉着同学一起在学校里乱逛,那一学期,新认识了诸多花草树木,就像新交了许多朋友一般。大自然的力量是神奇的,当你静心观察一草一木时,脑海里杂七杂八的恼人情绪都会消失。有诸多时刻,生命仿佛与眼前的花草相结合。而当我看到希梅内斯笔下的自然,才明白什么叫做诗人的敏感。在107则散文诗里,四季缓缓变迁,一草一木唯美至极但又充满哀愁,希梅内斯仿佛与万物共生,难怪道长会说“万物有情,当你懂得这个道理,你就已经明白,诗是怎么来的了。”摘录几则,你们随意感受一下:
《寒意》
“普儿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胆怯,还是因为害怕,忽然跑了起来,纵进溪水,把月亮踏成碎片。看起来好像一丛透明的水晶玫瑰缠住它,想挽留奔跑的蹄子……”
《燕子》
“今年春天特别早卖弄风情,可是却冷得发抖,不得不把裸露的玉体再裹进三月的云床里。看到橙树林刚冒出的花苞尚未绽放便枯萎了,实在令人感伤。
燕子已经飞来了,普儿,却几乎听不到声音,不像往年热闹。过去它们刚到的那天会到处寒暄、张望,用笛声般的颤音吱吱喳喳吵个不停。告诉花朵在非洲的见闻,说起海上的两次旅行——停在水上用一边翅膀做帆在水上漂流,或停在船桅的绳索上,说起异乡的落日、黎明和星夜。”
《春天》
“有一天早上,我还睡意朦胧,一群小鬼恼人精似的吵得我发火。最后再也躺不住,气急败坏跳下床。打开窗子眺望田野,才知道吵闹的原来是鸟儿。”
《漫游》
“不过我们的漫游相当短暂。好似纷杂人生里的自由的一天——而非天堂里的得道成仙;亦非此河终点的大海之外的乐土,甚至也非欲火的悲剧。”
每一篇都极具诗意,而诗意的背后,正是万物有情下与万物的共生。书中的“我”不带有人类中心主义,或者说,他把一切都拟人化了。小毛驴是“我”最亲密的伴侣,路上的花草,天边的日出与日落,远处的马约山,树林背后的大海,流动的古泉……这些构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我”从不参加小镇集体的狂欢,只站在屋顶看着这一切,但他又深入其中,带着悲悯之心。
而我们,有细细观察过每天的落日吗?看着眼熟的花草树木,叫得出名字的,又有几个?你有没有认真感受过四季的变幻?钢筋水泥的城市,其实并没有抹去自然的颜色,只是很多人闭上了眼睛。
02:真实的生命,那是怎样的感觉?
字里行间,我看到希梅内斯对自然的歌颂,对人的怜悯。
自然带给他什么了呢?答案或许藏在《古泉》里:“普儿,多少次你看我在泉边流连不去,古泉宛如拱心石或坟墓,收藏了世上所有的挽歌,那正是真实生命的感觉……古泉是我一切的起点和归宿。与周遭环境有如一体;单纯中有和谐,恰似永恒;颜色与光线全然由它主宰,手捧一注泉水,几乎无异于握住生命全部的宝藏……古泉是摇篮与婚礼;是歌谣与十四行诗;是真实与喜悦;是死亡。”读到这里时,内心非常难受,就好像一个人站在你面前,他随时可能选择死亡,理由并不是因为他厌恶生,他爱这个世界,用尽了身心所有的力量在爱着这个世界,但却依然选择死亡。作为目击者,你的双手双脚极力想要挽救他,但却动不了,你流着泪看着他安然地死去并尊重他的选择。就像在《金丝雀之死》里面写的“就在这个春天,普儿,我们一定会看到这只鸟从白玫瑰花心里飞出来”,死亡对于希梅内斯来说,或许是一种再生,又或是一种永恒,是自己对生命最高的主宰。而关于死亡的讨论,每隔几则就会出现,生病死去的小孩,被人开枪打死的癞狗,被人奴役抽打而老死的马,直至中毒而死的普儿。
人呢,又带给希梅内斯什么?印象深刻的是小毛驴普儿的医生——达尔朋,他体型有如花公牛那么大,对普儿却像孩子一样温柔,看见一朵花或一只小鸟,就会忽然发笑,每次都要笑出眼泪才停。然而,他逝去的女儿,已享受不到这份温柔。另一个是一个小女孩,这个女孩是普儿的开心果,她对普儿百般宠溺,但有一天“小女孩在雪白的小床上顺流滑向死亡”。当然,小孩的形象,在书中并不总是那么单纯善良。小孩子会拿起石头扔那只癞狗,砸那匹垂死的马,嘲笑穿着丧服的“我”,一边跑一边骂“我”是疯子,疯子,疯子。而小镇上的人们,会在广场上处决犹大,人是假人,但枪声没有一支是不打在犹大身上的。
最后,以的形式,来谈谈“我”的亲密伴侣,普儿,那头温柔的小毛驴,始于牧歌的开端,终于挽歌的结局。
PS:
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提出来和搞明白,比如书中常提的鸢尾花,蝴蝶,玫瑰,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五颜六色,它们意味着什么?而最后,为什么偏偏选择了黄色的鸢尾?是否可以将梵高以及梵高的《鸢尾花》与希梅内斯合并在一起看,若可以,两者有何相似之处?等等许多发现和没发现的问题。
有人说,判断一本书是不是好书,那就看你是否会选择重读它。显然,《小毛驴与我》对我来说属于想重读好几遍的书。一些不成熟肤浅的读后感,各位多多包涵!最后附上一张思勉楼银杏树~哦,对了,现在大家可以在文章底下留言啦~
附:
图书信息
1.书名:《小毛驴与我》,[西班牙]希梅内斯 原著
2.出版社:青岛出版社,2011
3.译者:林为正
4.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