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书笔记 -写下的和隐去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情人》的开头,这个开头如此之好,又美又有力量,好到不少人愿意把它背下来。但是这并非杜拉斯的原创,这样一种意境是有文学根源的。

当你到了老年

龙沙(1524-1585)

远方 译

当你到了老年,晚上,烛光摇曳,

你坐在炉火边,纺着纱,缠着线,

象唱歌一样背诵着我的诗句,并且还惊讶地说。

“想当年我年青貌美,还曾得到过龙沙的赞美。”

这句话你的使女当时并没有听见,

由于劳累,她早已双眼朦胧快入睡。

龙沙的细语并没有使她醒过来,

如泣如诉的诗句不断祝福你,那赞美之辞会永久流传。

那时我已长眠地下,成了飘忽不定的幽灵,

在那香桃木的荫影下我将得到安息。

而你那时也已到了风烛残年,蜷缩在炉旁,

为了自己当年过于骄傲,拒绝了我的爱情而深深后悔。

请相信我,你要真正生活,别去等待明天,

从今天起就请你来采撷那生活里的玫瑰。

当你老了

叶芝(1865 —1939) 

袁可嘉 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无论是龙沙的十四行诗,还是叶芝的《当你老了》,诗人都是以年轻者的口吻想象女子的老年。“当你老了”,说明此时此刻,“你”还没老,离老还有很长的路。杜拉斯把时间直接拉到老年,“我已经老了。”沧桑扑面而来。随后是电影般的场景,公共场所的大厅,一个男人——没有实指,没有名字。主动介绍自己——是曾经的情人,还是陌生人?如果是曾经深爱的人,何须介绍,亦或是长久的分离令彼此面目全非?然后是这一段深情的话,这一段比结婚时的告白更深情的话。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场景吧。假设在机场大厅,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迎面走向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自我介绍后对她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很怪异是不是?有点不太可能发生。在真实的世界中,更大的可能性是老头老太深情对视,眼中闪着泪花或喜悦的光,千言万语在心里说,通过凝视说给对方听。这样的话,一个老人很难说出口。

杜拉斯创造了这个场景,这个现实中很难存在,却被全人类无限憧憬的场景。在龙沙和叶芝的诗中,爱是追忆、怀想和叹息,爱情已经消逝。杜拉斯让爱成为一种永恒的存在。过去、分离后的时时刻刻、此时、将来。男人说的话表明随着岁月的消逝,他的爱不减反增,分离、衰老甚至死亡都无法切断他的爱意。这样的深情谁不向往?无论男人或女人,谁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

然而这个场景,这种永恒的爱是反传统的。我们熟悉的,身边存在的,是龙沙式的叹息和叶芝式的怀想。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中国,只有汤显祖写出了一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亦可生。

爱情中最难的不是跨越生死,而是以深情抵挡漫长的岁月和生命的洪流。杜拉斯把厚重的人生经历和年少的深情告白结合起来,放到一个男人身上,放到情人身上。这个情人已经不是某一个人了,他是她对爱情的渴盼和追忆,是她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她给读者创造了一个爱情的美梦——深情是有可能的,爱不消逝是有可能的,爱情随着岁月成长是有可能的,不以貌取爱是有可能的。

她自己不正是这样的化身吗?写作这本书时,陪伴在她身边的是她生命中最后一个情人扬.安德烈亚。这本书得以写作和出版也是来自扬的建议。扬小她39岁,他们相遇时,杜拉斯已然是面容倍受摧残的老人。扬深爱她,在给她写了三年的信后,她一声召唤,扬来到她身边,从此再没有离开过,一直到她死。杜拉斯死后,扬难耐思念,开始写作。接受采访时,扬说他把写作当成继续给她写信,就像他们相遇之前他所做的。她收不到了,但是,他继续写。

杜拉斯能写下这样深情的话因为她亲身经历过。她追求不朽的爱,她得到不朽的爱。情人既是她十五岁半在西贡遇到的中国少爷,也是写作这本书时陪伴在她身边的扬,是她生命中所有爱过的人,所有爱情的化身。

这部小说的创作意图来源于一本摄影集《绝对的形象》,内容是杜拉斯的生活和她摄制的影片的照片。影集配有八十页说明文字。扬建议,以这八十页文字写一本小说。找不到这本摄影集看,我们只能想象。集子中放了哪些照片,哪些她认为在她一生中特别重要的瞬间应该被保存下来,《情人》给了我们答案。

贫穷的法国少女和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的故事像一个鸡蛋,杜拉斯把鸡蛋打入她一生这碗面粉之中,搅拌、调和,与她一生的经历融合在一起,做成了一张饼。小说中的时间是散乱的,随意切换的,杜拉斯并不是在七十岁回忆十五六岁时的经历,她是在七十岁回顾她的整个人生。

杜拉斯有一种天赋,她有很强烈的直觉感。一件事情在经历时,她就已经决定是否把它写下。在采访时,她会跟记者说:“这句话记下来,录下来,这很重要。”所以,她几乎不用搜集素材,她一边经历,一边筛选,哪些丢弃不用,哪些需要保留。我们经常在事情过去以后才知道它是珍贵的,才发觉那是重要的。她不用,她当时就能感知。这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天赋。

在语言上,她写得深情而克制。无论多么强烈的情感,多么深情的话,读起来依然有种冷峻的色调。就像铁匠把烧红的烙铁放到冷水中“滋”一下,她的每一句话都经过了这样的冷却,放到读者面前时,热气散尽,只留下细腻的纹理和不可再更改的样子。

她信任读者,却与读者保持着距离。她只写下最重要的东西,一句解释都没有。生活中,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写文章,由简洁入啰嗦易,由啰嗦变简洁难。她写下她最想写的,次一点的都丢弃不用。

《情人》中除了场景描写,叙述的部分是一种类似梦话的呓语体,这种呓语体看似亲切,其实给人很强的距离感。很多作家愿意跟读者亲近,读他们的作品感觉像是坐在他们身边听故事,或者他们在书中创造一个讲故事的人,由这个人讲给你听。杜拉斯与读者是有距离感的。她是一个很需要孤独感的人,就像她1958年给自己买的那所房子诺弗勒堡。她也在房子里接待亲朋好友,但是她想一个人时,她的孤独谁也无法入侵。

我看《情人》,总感觉像在看一封长信。杜拉斯坐在书桌前,不停地写。写完后,她装好信,送到邮局,塞进邮桶,然后是长久的等待。读者与她隔着大海大洋,信件至少要在路上走十天半月才能到读者手中。如此,一切都归于平静。

小草在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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