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续集
《练琴:重回音乐》3
打回原形
这本书的语言优美得像散文诗,难怪领读说作者选错行了,写得出这么好的文字干嘛要一头吊在音乐里呢?做个作家也挺好啊。这同时也说明艺术是相通的,音乐中未必就没有文学,文学中也藏着乐曲,比如今天看的开头这段描写,就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长笛家们有着漂亮的唇线,总是一副要亲吻的样子。小提琴家们下巴处都有丑陋的黑印,因为他们必须用下巴夹着琴使他们的乐器保持稳定。铜管乐手们好像都是大鼻子——他们吹的乐器越低沉,鼻子就越大。可能是乐器吹孔释放出的圧力把他们脸上的其他器官撑大了。吉他手们,理所当然地,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他们的指甲。但是他们总是更注意保护自己的双手,握紧了拳头放在胸前,看上去像神经兮兮的仆人或者是饥饿的松鼠。
这本书是格伦中年后回忆所写,那些隔了二三十年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回忆,鲜活得就像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这是一种能力,把回忆写活的能力,让画面、声音、动感再现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我渴望拥有的。
十八岁的格伦如愿以偿进入音乐学院,这是一个才子荟萃的地方,每一位来此的少年都拥有自己的专长和野心。学院里每个人都想成为音乐家,贝多芬精神从早到晚激励着他们前进,为自己的音乐梦想奋斗。同学之间暗中较劲,不同乐器随时可碰撞出火花。格伦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他从小地方来到高手如云的大舞台上了。
要命的反转是,上第一节专业课他的老师就告诉他,他过去的练习方法不对,他得把过去十几年养成的不利于吉他演奏的习惯一点点纠正过来。我想起他小时候的“橡树下的课堂”,那个时候他学吉他学得那么开心,他那么醉心于音乐,可开心和热爱是一回事,专业是另一回事。如果他选择的不是“古典吉他”这个严谨的专业,而是流行演奏,可能他过往所学足以让他成为舞台上的明星,但他向往的是更高更美好的音乐。
专业,这是个令人敬畏的词。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横在那里,门外汉是不会懂的,只有真正越过那道线的人才能一眼看穿对方是有真才实学还是装模作样。浸透在浓浓的音乐氛围中,格伦的耳朵越磨越锋利,音符的点滴细微变化和音准一丝一毫的差别不断进入他的心,他过去引以为豪的演奏现在听在耳里全成了惨不忍睹的错误。
这是灾难吗?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老师,他的父母兄姐,他们无疑都是热爱音乐的人,是把他引向音乐殿堂的领路人,但他们同样也都不够专业。他们以他们有限的音乐知识指引着他前进,同时也把他带偏了好远好远的路。他用了太大的力度在吉他上,导师说他“你这简直是在蹂躏琴弦。”然后他反思,发现用力不对,肩膀不对,姿势不对,手指拨弦的方法不对,直到怀疑自己:走路对吗?吃饭呢?呼吸呢?我是不是做一切都太用力?
看到这里,非常心疼这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他像一个走火入魔的练功者。他一心想要赢,想要攀上自己理想的高峰,想要自己的演奏得到导师的认可,想要奏出心中最完美的音符,想
要为自己手中心爱的吉他在舞台上赢得钢琴、小提琴一样受人尊重的地位。宏伟的理想和他弹奏能力之间的差距几乎要把他圧垮。
不知后面会如何,希望格伦顶住圧力突破自己,毛毛虫变成美丽的蝴蝶终究需要时间。
《练琴:重回音乐》4
找出你的答案
看书和思考的时间越来越长。每天只看了不足50页的篇幅,却几乎要消耗我四五小时。这还是在思考不彻底的情况下,若由着这本书带我天马行空去想,一天到晚不用做别的了,看它就够。把工作和生活压缩了再压缩,但是总有些必须要完成的事推脱不掉,就只有半消化地往前读,期待重读时能走得慢一点。
今天读的第六章和第七章,有一点揪心的感觉。对音乐而言,听和奏或唱同样重要。还记得前两章格伦被贝多芬第三交响曲震醒的那个早上。那是他第一次领略古典音乐的魅力,从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大量听巴赫,贝多芬,莫扎特,他不再满足于用吉他弹奏流行音乐或小调,他想走进更美更高的音乐世界。是听到的音乐让格伦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
多年的音乐修为让他对声音非常敏感,不仅是乐声,世间一切声音都能被他敏感的耳朵捕捉到,并且非常准确地描述出来,比如:雪踩在脚下发出好像是骨头碎裂一样的声音。正因如此,他的老师亚伦为了助他突破,给他开小灶,让他在聆听中去找答案。
“找出你的答案,找到什么对你是重要的,然后练习。”亚伦对他说。他在吉他琴弦的每一次振动中去找,在声音停顿间歇时的空气中去找,在他自己的身体内寻找。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每个人都得这样去找不是吗?如果我们的工作也是一种练习,什么对我是最重要的呢?我为何而练习?我的练习将走向何方?
去找吧,去找,别盲目地忙碌……
格伦真的是遇到一个太好的老师,亚伦为让他突破自己,在他演奏时使出了影帝般的表演力,把曲子中的能量通过肢体语言表演给他看。亚伦让他第一次领略到自己的心和自己弹奏的乐曲合二为一,原来完美诠释音乐的力量他一直都有,只是这能量潜伏在他体内,他不知道怎么让他出来。亚伦是打通他吉他任督二脉的导师。
多么幸运,又多么危险!人们总是过多地关注艺术的美而忽略了它的危险。追求艺术,追求极致的美,无异于走在剃刀边缘,稍有不慎,心神俱散,想用生活修补它都难。
世间父母反对孩子走艺术的路,除了经济和生活的考量,隐隐约约会觉得这条路不仅艰辛而且危险吧。很多事有退路的,艺术没有。要么勇往直前跟自己作一生的斗争,要么跌进万丈深渊承受永恒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第七章大篇幅写了吉他的前世今生。格伦为他心爱的吉他鸣不平,凭什么吉他被人看成女性化的,小情调的,民谣的,用来调情的不登大雅之堂的乐器呢?从小陪伴他的吉他,对他而言,那就像他的情人和孩子。世间事就是这样,自己视为珍宝的,可能被人弃如敝履。想为自己心爱的事争得一个受尊重的地位,除非他像他敬仰的大师那样,把吉他的荣光带上最高的舞台。他不仅在为自己奋斗,也在为吉他奋斗。
很开心我担心的事今天还没发生,也很开心看到格伦在音乐中进一步,更进一步。可越是如此,我越是心痛他梦想崩塌的时刻。
《练琴:重回音乐》5
成长
今天看了第八章和第九章,24页。这一段看得很为格伦高兴。在音乐学院,在专业导师的指引下,在与同学的竞争中,在大量刻苦练习终于纠正了年少时不正确的弹奏方法后,格伦迎来了他的光明。他探索的东西一直在前方,他的理想如启明星始终高悬在他的头顶,还不能说他已经接近了理想,但是他一直在前进,前进,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追梦少年的身影永远那么动人,他让很多一把年纪已然甘于平庸的人感到自惭形秽。在音乐学院的最初两年,格伦仿佛一直在抗争,与自己抗争,与怀中的吉他抗争。他敏锐的感受力,他丰沛的情感,他至高无上的音乐理想,他不知该拿这一切怎么办,怎么用自己的吉他弹奏去实现它们。他摸不着门路,像在黑暗中探索的孩子,他内心焦急,然后又努力去战胜这焦急。
到了大三,明显他的状态好多了。他对音乐对吉他的理解在一点点地加深,他也慢慢在与自己达成和解,怀抱吉他时身体不再僵硬,对弹奏的乐曲充满感情。看到他在弹《大教堂》时说,我感觉全身被连通了,我的耳朵、肌肉、手指和这些音符以及这块木头和琴弦——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振动的一部分,相互呼应。
我多么希望当时我就坐在这屋子的一个角落,屏住呼吸听他弹奏,多么想为他鼓掌,想对他说:“你不是在演奏音乐,你,就是音乐!你把你自己变成了吉他,变成了音乐的一部分,这真是棒极了!”
与音乐那么和谐,可是与现实却是有隐忧的。格林心中最深的恐惧:我的才能注定我会变得平庸,我的理想恐怕我一辈子也做不到。我真想对他说,阻碍你的真的不是你的才能,既然有那么远大的理想,你得有一颗坚强勇敢的心哪!可是他那时多大?十九还是二十,顶多二十出头吧,我二十岁时能说出这句话吗?这是我撞了无数南墙,用自己充满血泪的经验换来的一点点心智成长。我又怎能苛责二十岁的格伦不够成熟呢,成长总会付出代价。
一次婚礼演奏让格伦尝到了赚钱的甜头,也让他尝到了“过好日子”的诱惑。他可以走下艺术的神坛,穿上通俗的华服,他已经学到的技巧和能力足以让那些听不太懂他音乐的富人爽快地为他的演奏买单,代价是他从此靠制造华丽经典的噪音去装饰别人华丽空洞的梦。我知道,这是格伦做不到的,他可能离开他的音乐,但他不会背叛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格伦的野心在我看来是一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我无法相信我倾注热情的劳动会使我一无所有,我那么深爱的事物会伤害到我。”
艺术与名利不是成正比生长的。你创造出伟大的艺术,并不一定能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耀和名利。看看凡高吧,富贵从来就不是艺术家的标配,当然贫穷也不是,艺术能不能带来金钱还得靠点运气。你想在成为伟大艺术家的同时名利双收,你想财富拉着艺术的尾巴向你走来,格伦啊!这真的是一种天真的向往。
有心栽花花不开,人无目标无理想难有动力,对目的地太过执着又会忽略过程中的美好。想拥有一样东西的愿望太过强烈,有时会成为人生的魔障,它会阻碍我们全身心投入当下的创造过程。一边盯着遥远的目标,一边练习,难免会分心,反而若能放下对远方的注视,像格伦弹奏《大教堂》时那样,把全部身心放到眼前的音乐中去,或许这才是通往理想最近的路。
好想对格伦也对年少的自己说:
放轻松,不要急,慢慢来会比较快。
小草在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