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格伦·库尔茨《练琴:重回音乐》 -如此好的一本书

最近在书友发现天鹅座的带领下共读这本书,太好的一本书了。千万别被书名欺骗,以为这是一本写怎样练琴的书。实际上,这本书的内容包罗万象,作者所有对音乐的思考可以转移到我们喜欢的任何一件事上去。你曾经为自己热爱的一件事而激动吗?你为放弃自己的梦想而心碎过吗?你为想要精通一项技艺而一筹莫展吗?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感动我的,也能感动你。

以下是昨天和今天的读后感,这本书目前只读了五分之一,如果明天还有新的体会,再分享。

《练琴:重回音乐》1

练习是一个故事

看了作者简介和序言,格伦本人就是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人。8岁开始学吉他,之后就读音乐学院,从小就有成为音乐家的梦,却因演奏始终达不到自己的理想境界让梦想崩塌,重找出路。这种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理想的山峰上一直攀登不容易,让它倒掉更艰难。在他转战人文战场后,经多年修练,他再次直面自己曾经历的困境:练琴意味着什么。

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兜兜转转以为走了很远的路,却不知终点又回到起点。那些我们曾回避的问题,没有跨越的困境,终有一天会卷土重来,也许换了个面目和姿势。

我喜欢“练习是个故事”的说法。非常赞成格伦说的,熟能生巧可以培养良好的习惯甚至是不错的技艺。但只有弄明白“练习”是怎么一回事,正视每天都会撞上的极限,战胜随时可能出现的无能感挫败感,把音乐当成渴望呼吸的新鲜空气,才能成为艺术家。技艺虽不分家,从技到艺却有一条漫漫长路需要跋涉。

我是个音乐盲,听不懂古典音乐,对现代流行音乐也只能凭耳朵去判断好听或者不好听。小时在乡村长大,音乐或绘画这类艺术,即使喜欢也是遥不可及的梦。曾经特别羡慕会弹古筝的女孩,不仅因为古筝声音好听,也觉得女孩坐在古筝后面,未弹已是一道美景。

这本书看到目前,倒是一点艰涩感都没有。格伦若是写一堆乐理知识,我肯定翻开就赶紧放下。书中练琴一事,可以用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去替代。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件自己想要达到精通的事,每个人都渴望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获得这种可能性,非勤学苦练不可。

对我而言,与格伦的“练琴”同等重要的事是写作。就算有五花八门的兴趣爱好,最爱的始终是文学。写作的过程,同样既充满欢乐,又充满痛苦。最难越过的,不是外界的评价,而是自己这一关。少有的,灵感从天而降的时刻又很幸运地抓住了瞬间的灵感把它表达出来,那时的幸福感无法用言语形容,仿佛我用文字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但更多的时候,心中所想,脑中浮现的,写下来发现不仅打折而且走样,手和笔跟不上脑和心的无助无能之感便像浪潮一下淹没了我。

但是进步还是有的。不断的练习让我觉得我跟文字走得更亲近了,在文字中行走也比以前自由得多。我全神贯注地阅读和写作,希望我的努力能使我变得更好。对未知的可能会到来的写作主题,由曾经的有点害怕变成现在的满怀期待。我知道我的不足,我的困境,我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要做好这件事,保持对它的热情并勤学苦练好像是唯一的办法。

这本书的书名非常有意思:练琴:重回音乐。以内容论,练琴就够了嘛,为啥要强调重回音乐呢?因为格伦曾经离开过,离开他心爱的音乐好多年。我也离开过,少年时那么爱的一件事却在年青时十几年未曾亲近,干了一堆与此毫无关系的事情。格伦通过练琴找回了失落的音乐,我通过阅读找回了久违的写作。这种回归的喜悦大概只有曾痛失过爱的人才能体会。所以序言中说——

这是一段爱的故事,一个关于寻找爱、失去爱、重获爱的故事。

《练琴:重回音乐》2

触动琴弦

第二章看得我热血沸腾!格伦拥有一个多么美好的少年时代啊。从小不缺乏音乐的家庭环境,8岁时进入家附近的吉他讲习班学习,这个班太有趣了,两位可爱的老师带着二十几个学生玩音乐,夏日的午后课堂搬到大橡树下,伴随着知了和火警铃他们开怀高歌。

格伦真的很幸运,他一开始接触音乐的方式美好,自然,充满趣味,他自己回味起来也觉得“这种玩音乐的感觉太棒了。”这就对了,玩音乐,把音符当手中的玩具随意摆弄,多么好的学习和练习状态。10岁时他已是吉他讲习班的明星,六年级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这一切源于“音乐对我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上课对我从来不是压力。对我来说,没有练琴这个概念。”

这真的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的学习,按现在流行的话说,这个孩子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一想到他将来会离开音乐,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已经无端地为他心疼。我看得都心疼,何况他自己呢,当他放弃音乐梦想时该经历怎样的挣扎痛苦和绝望。

我努力回想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有没有像音乐影响格伦一样影响我的事物呢?有的,那就是大自然。从小在大山的怀抱中长大,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是电视上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眼前的世界才是日日陪伴我的精彩。出生在80年代,我们小时候父母都在为生存而忙碌,没那么多时间管我们。我虽是外婆带大,她每天也是忙个不停,被无穷无尽的家务缠身,只能忙里偷闲地管管我。这给了我极大的自由,每天和小伙伴一起,上山爬树,下河摸鱼,一堆沙,一朵花,一棵歪脖子树,都能让我们玩很久很久。

故乡虽是个小山村,对童年的我而言却是天大地大。夜晚看满天繁星,我不认识一颗,也被星空的美而震撼,每天走过同样的路,翻过同一座山,却因天气的不同,季节的变幻,时时发现新的惊喜,并不觉得脚下的路是重复的。

因为与大自然的这份亲近,我一直觉得,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这其中有欢笑,泪水,探索和发现的乐趣。而这份亲近回馈给我的是一生对青山绿水的爱,这份爱滋养我,温暖我,治愈我。曾经在最感到痛苦的时刻,我把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渐渐平复自己的心情,让铺天盖地的绿色擦亮我迷茫的双眼。

所以虽然生长在大山深处,小时候很多东西未曾接触,我并不觉得遗憾,因为这样一个童年是多少宝贵的财富都换不来的。而这一点不同于格伦的音乐,他会选择拥抱还是放弃,我的童年只会永远跟随着我,对大自然的爱大概至死也不会中断。时至今日,我依然会为春天的新绿而感动,会为夏日的晚霞不住不住地惊叹,三天不上山心里就想得痒痒。

爬山对我不仅是一项运动,森林也是我的课堂,是我心灵的实验室。好多要给孩子讲的课,我是在山中备的,好多要写的写作主题,是行走在山中构思的。在山中,有时我与自己喜欢的音乐待在一起,有时与山的弹奏待在一起——鸟鸣,水流,虫子,落叶,风声。也有时与自己的心事待在一起。我总是一个人走在山间,享受无人打扰时自己与自己的对话。

贝多芬的交响乐点燃了格伦的心,16岁的他不再满足于过去的弹奏,他大量听古典音乐并在其中遇见他生命中从未有过的丰富情感。而父母把音乐限定在不会打乱生活节奏的框框里的做法令他感到失望。对他的家人而言,音乐是生活之外的享受,对他而言,音乐却是生命存在的意义。他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极高的目标——成为塞戈维亚那样的人。这不亚于一位文学青年想成为曹雪芹或托尔斯泰,或许最终,就是这个目标让他放弃了心爱的音乐。而此时,他依然用跳动的心拨动青春的和弦,那么动人,年少轻狂得令人忍不住想要保护他的梦想。

领读作业:谈谈你和音乐的故事。

我和音乐没有故事。没学过任何乐器,乐谱对我来说就是池塘里的一群小蝌蚪。唱歌,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难度稍微大点的歌可能会跑调跑到太平洋。

仔细搜肠刮肚还是有点故事的,可那是个错误的故事。初中时,我的第一个班主任郝老师刚从师范毕业,意气丰发,朝气蓬勃,我们很幸运做了他的第一届学生,他对我们也倾注了初恋般地关心和关注。上课下课与我们打成一片,上课时他的幽默让枯燥的政治课妙趣横生,下课后,所有文艺体育活动他都带我们积极参与,教我们跳舞,打排球,那个时候的四班是非常令人羡慕的充满欢笑和活力的班级。

他收班费,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同学,考试成绩好,奖,运动会得名次,奖,演讲比赛或者学校里其他一切活动表现好的同学,都可以得奖。我第一次收到他的奖品是一个精美的本子,封面和内页有好几张好莱坞影星照片,可怜那时没见过世面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好莱坞。本子的纸张好得令我不忍心写字,几张照片又美又性感,令我们这些少男少女想看又不敢明目张胆地看。这本子做什么好呢?做笔记那简直太暴殄天物啊,最后我决定拿它抄歌词。

十几岁的少年,注定是喜欢音乐的年代,音乐中的激情活力与少年的热血很相称,而音乐中的伤感既能增强又能抚慰少年敏感的心。我一首一首抄自己喜欢的歌词,边边角角贴上明星大头贴或画上拙劣的画。

因为不懂旋律,又因为对歌词的越来越熟悉,音乐在我心中很长一段时间是词大于曲的。最初听到没词的纯音乐,还会有点失落,这么美的乐曲,为什么不配上词呢?这个观念,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发生转变,到我很大很大了,才发现,旋律才是音乐的灵魂。

小草在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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