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众号上写写读书后感,终于写到第五十篇。十篇一小庆,五十篇该大庆。我本计划读本难啃的非虚构类经典,以体现仪式般的庄重。但近期网络上莫言的争议又起,我瞅着手边这本《生死疲劳》,想到网上余华对这本书的评语:“很嫉妒,妈的写得那么牛逼我X”,心痒难耐。我心说:莫言毕竟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唯一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又自称诺奖评委是读了《生死疲劳》才决定给他颁的奖,那这本书自然也足够令我的“大庆”生辉了。
《生死疲劳》讲述了一个叫西门闹的高密东北乡地主,在二次土改时丢了性命,然后历尽数次转世投胎,作为驴、牛、猪、狗、猴,见证了从1950年代至20世纪末的当地历史。整本书篇幅不小,约五十万字,我用了五天多读完。一天读十万字,这个速度对我这个中年上班族而言,算是极快了。可见其可读性有多强。莫言说他只用了43天就写就这部著作,我信,读时就感觉水银泻地般的流畅,可以想像他写时的一气呵成。
我书读得少,以往没有读过莫言的书。所以当我初读第一轮回“驴”,就感觉莫言的语言风格与以往我读过的中外小说不同,确有一股非常独特的“中国风”。不是那种或文雅或造作的古风,而是如《儒林外史》那类明清小说,用极通俗的中文讲讽刺故事。闹闹哄哄、荒诞不经,绝对是中国独有的味道,因为它完全依托于中文。好比唐诗宋词,再好的翻译也不可能用另一种语言还原其韵味。我相信莫言之所以能拿诺奖,善于继承和驾驭本民族传统的语言风格,必定是主因之一。
再就是著名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了。众所周知,莫言不止一次说过马尔克斯对他产生的巨大影响。《生死疲劳》这本书,就不仅有很明显的《百年孤独》味儿,而且书中后期写男女年老之后的重新结合,也让我想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只读过马尔克斯的这两本书,也只能看出这么多了。
除了完美融合的本土风与魔幻现实风,我从莫言这本书中体会更多的,是一种极为“自由随性”的风格。很多时候,都不能称之为随性,而是任性。这导致了此书我认为最为神奇的一点,就是尽管整本书浑然天成,但其实叙述角度和手法和节奏等等等等都在不停的变换。
比如角度,作为故事讲述者的“我”,一会儿是“西门闹”,一会儿是蓝解放。身份转换之时,作者都不会特别交待清楚,必须要读者自己发现讲故事的人已经变了。再加上还有个打破了第三面墙的另一个“莫言”,书中时不时会引用他在这个世界中写的“书”。何其任性,却让我在混乱和眩晕中找到了阅读快感。
比如故事类型,开始的“驴”“牛”比较沉重深刻,写的多是五六十年代人间的荒诞。等到了“猪”和“狗”,不仅篇幅一下长了起来,甚至某些章节,真的就是写作为“畜生”的动物之事,人间倒成了背景板,有点电影《马达加斯加》那意思,单拎出来可以当个黑暗童话读。
再比如写作风格,我印象比较深的,写刚改开的那一章,用饭馆外人物间的对话,反映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有如老舍的话剧剧本,但不是《茶馆》,更像《龙须沟》的第三幕:好日子到来了。但就像《龙须沟》和老舍其他作品不搭那样,这个章节有如春晚小品,没有了黑色,也不幽默,感觉怪怪的尬。
再就是结尾的“猴”与“人”,和前四个轮回相比,不仅篇幅短小得可怜,还有不少在我看来俗不可耐的狗血剧情。这便是很多人诟病的“虎头蛇尾”。一开始我也觉得,是莫言写的过于“自由”,写到这里“自由”大了,失控了,连推敲润色一下都懒得搞了。但我越琢磨越认为,莫言就是故意的:我知道你们会怎么评价,但我就是要这么写。改开之后,我写不了“驴、牛”时期的那种故事,那我就给你喂这些情爱俗套,末了还参考了一下《雷雨》,草草收场。可他不知,故事里的人也许生死疲劳了,可作为读者的我还没疲劳,我还没看够。所以即使是抛去彩虹屁的解释,这结尾依旧有点可惜。
对于上面提到的割裂种种,我尝试理解。改开之前的荒唐往事,不仅对创伤文学,对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家而言,更是取之不尽的素材库。但之后,就不好写了。能把改开之前写成这样并发表出来,已经难能可贵了。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明明允许出版的书,一到了影视化就要大肆删改,要不就没法播?为什么可以传唱的歌,一放到综艺节目里唱就要改词?完全两套标准。也许还是书的受众小,主不在乎。
本文开篇提到了,最近莫言又被批了。他当然可以被批评,很多学者专家集体甚至还出过专门批他的书。但要注意“论文”与“诛心”的区别。我一直认为,动不动指责别人“是何居心”的,往往才是真的居心叵测。
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
问题来了,谁才是真正的“忠臣”?谁又只是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而使坏表忠的伪“忠臣”真“孙子”呢?
最后,读库去年再版的这本《生死疲劳》,腰封上写“不看不知道,莫言真幽默”。这推荐语一股《正大综艺》的过时气息,既老土还不押韵,下里巴人懒得拔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没觉得这书有多么幽默。只是读完第二天,当我走在路上,偶遇一条狗走在前头,我的眼光却会不自觉地直盯它的后屁股,寻找着那俩狗蛋。现在看来,这恐怕就是这本诺奖级作品对我的最大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