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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在上一卷《大宋革新》就已经讲到,王安石变法是宋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也是中华文明走向下坡路的关键。问题在哪?制度。为何一个不成功的制度变革会导致一个王朝甚至一个文明的颓败?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弄清楚这段历史的问题所在,意义非凡。且看易中天给我们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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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要变法,必有其原因。中华帝国发展到两宋,一方面是文明程度到达了顶峰,另一方面是整个体制和机制都出了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三冗”:冗官——官员无权,官位太多,官僚机构臃肿;冗兵——养了太多的士兵,且战斗力不强;冗费,前两冗造成花销巨大,花钱买和平,大兴土木,再多积蓄都会败光。即便没有王安石,帝国也到了不得不变的地步。不改则烂,变法则乱,改革和纠偏用力过猛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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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仁宗到神宗,北宋人才辈出,群星璀璨。而苏轼、王安石和司马光这三人则是群星中的巨星。司马光有《资治通鉴》传世,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更是以其在文学和艺术各个领域中的卓越成就,成为两宋文明的骄傲、标志和象征。
王安石对苏轼并不友好,甚至极尽诋毁之能,但苏轼却给予这位老对手兼老朋友极高的评价: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
如果说王安石极尽固执己见和冥顽不化,那司马光更是意气用事和只争朝夕,一门心思沉醉于反攻倒算,凡是王安石主张的他就推翻,凡是王安石废除的他就恢复。至于这样做是否当真利国利民,是否有道理和可操作,全都不管,因为他身上流淌着一心为公的道德血液,眼中饱含着忧国忧民的真诚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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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变法失败的根本问题,易中天讲,改革与政治有关,与经济有关,甚至与技术有关,唯独与道德无关。司马光认为,国民经济是个常量,理财就是与民争利。王安石却认为财富是变量,理财是要把蛋糕做大。这是学术问题,与道德无关。苏轼则认为,免役和差役各有利弊。差役法的问题是,农民和市民要到官府服劳役,势必影响生产。免役法用劳役货币化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却给了官吏横征暴敛的机会,害得民众没有钱用。前一个问题是根本性的,后面这个是技术性的,因此苏轼不建议废免役、行差役。解决办法则是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讨论,实事求是地进行修正和改良。司马光却偏要做道德判断,还执迷不悟,便只能坐失良机,让人扼腕。
实际上,改革有稳健和鲁莽,聪明和失策,也有得力和懈怠,因此有成功和失败。为改革措施贴上道德标签,只会断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的后路。我们需要对道德唯一和理想至上的文化传统做出深刻反省。道德当然是必需的,却不是唯一和首要的。真正好的政府还要科学、民主和法治,这些都比清廉重要。政治家就更是必须审时度势,不能因为动机纯正而一意孤行。但是司马光做不到,因为他要坚守道德立场,占领道德高地。结果,君臣可以共治,士大夫却不能相容。皇帝没有独裁,宰相如王安石和司马光反而成了独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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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共治天下变得越来越难,最高权力受到的制约也越来越少。因为变法原本就有集权倾向,党争则更是便宜了皇权。何况祖宗家法只是政治规矩,不是政治制度。如果连这也不足守,士大夫们又内讧不已,本来就脆弱的政治文明便会荡然无存。
政治文明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心理保障,那就是无论在哪个领域,哪怕在战场,都不能鼓吹和提倡什么大无畏的精神。人是要有敬畏之心的,掌握了公权力的就更是如此。你可以不信上帝,也可以不信天命,但总得有所敬畏有所不为。什么都不怕,那才可怕。
结语
总结王安石变法四大问题:国家主义、政府万能、理想至上、道德唯一。暗含着一种倾向,就是专制主义,或者走向专制的可能。由此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则是北宋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建设起来的政治文明、商业文明和社会文明不同程度受到冲击,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徽宗的乱政和亡国。从熙宁变法到靖康之难不过五六十年,顷刻间便山河破碎,可谓惨不忍睹。
王安石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以为改革就好,还要看为何改革,为谁改革,怎样改革。如果没有想清楚这三个问题,那就只能算盲动;如果像王安石那样弄错了答案,更得咽下苦果。还有便是应该怎样看待理想,看待道德。有理想的人无疑值得尊敬,尤其是同时还有道德。但,如果他掌握了公权力,还要用这公权力来实现理想,就有可能变得恐怖和必须警惕。要知道,道德是用来自律的,道德高尚不等于认识科学决策正确,社会理想的实现更是只能靠全民的共识和践行。一旦动用公权力强制推出,就一定是悲剧。
以史为镜,拿来对照现在的制度改革,依然可以借鉴。先不论决策正确与否,就说政策的根本目的和作用,执行部门是否真的理解,是否为达指标刻意而为或者编撰虚假数据。请现实版的“王安石”们仔细想想这些问题!
附录:第十八卷大事年表
1067年(治平四年),宋英宗赵曙卒,太子赵顼继位,是为神宗。1068年(熙宁元年),以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1069年(熙宁二年),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厉行改革,史称“熙宁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行均输法和青苗法。
1070年(熙宁三年),行保甲法和免役法。司马光反对新法被贬,王安石任宰相。
1071年(熙宁四年),定科举法。苏轼被贬。
1072年(熙宁五年),行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
1073年(熙宁六年),枢密使文彦博反对新法被贬。
1074年(熙宁七年),郑侠上流民图请废新法,王安石被贬,吕惠卿为参知政事。
1075年(熙宁八年),王安石官复原职。
1076年(熙宁九年),王安石辞职,变法失败。
1077年(熙宁十年),黄河决口。
1079年(元丰二年),苏轼下狱,被贬到黄州。
1084年(元丰七年),司马光《资治通鉴》完成。
1085年(元丰八年),神宗卒,太子继位,是为哲宗。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引旧党,罢新法。
1086年(元祐元年),司马光拜相,尽废新法。苏轼任翰林学士。王安石、司马光卒。
1093年(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卒,哲宗亲政。
1094年(绍圣元年),章惇为首相,恢复新法。
1100年(元符三年),哲宗卒,弟徽宗继位,章惇被贬。
1101年(建中靖国元年),苏轼卒。
1102年(崇宁元年),立元祐党籍碑。
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南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