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名之学?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事物的名字,去考察事物的实体,不容许出现名不副实的情况。
比如说马路,路上明明没有马,为什么叫马路呢?对于刑名家来说,这就是名不副实,徒有虚名,难听一点的说法,就是浪得虚名。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说某某花园城市,没有花也没有园子,典型的徒有虚名,再比如酒店,明明没有酒,偏偏叫酒店,这也属于名实分离的情况。
在中国古代历史,白马非马,是刑名学家的最高境界。通过名字考核事物的实体,硬生生地说服了所有人,白马非马,有点指鹿为马的意思。
回顾几千年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浪得虚名其实是社会发展的常态,不足为奇。社会发展越快,名和实的分裂就越大。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海吹神侃的人,永远不缺浪得虚名的人。
刑名之学是如何演化为现代管理体系呢?很简单,循名责实。这是法家思想的雏形,法家就是在循名责实的基础上面,叠床架屋,演化为一套完整的严刑峻法体系。
儒家认为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臣子要有臣子的本分,父亲要有父亲的样子,儿子要有儿子的本分。每个人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只要这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有刑名学家的观点,一人有怎样的名分,就应该做到这些名分所规定的内容。
现代人很喜欢骂台上的领导德不配位,其实不精准,严格意义,应该骂他能不配位。因为我们选拨人才的标准是德行大于能力,所以喜欢骂人德不配位。
儒家虽然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是却没有能力解决。因为儒家的管理手段脱胎于宗法制度。大家都是一家人,遇到事情了,把宗族长老请出来商量,大家和颜悦色地博弈一番,商量一个结果,这事就算过去了。既然是一家人,你就不好意思拿着KPI考核我吧。
你总不至于,拿着同样一套标准,既考核你爸爸,又考核你的仇人。儒家因为基因的问题,基本上做不到对事不对人。
真正解决浪得虚名这个问题的人是法家,尤其是以李克吴起商鞅为代表的优秀法家代表人物。在他们手里真正意义上建立了循名责实的KPI考核体系。也只有法家能做铁面无私。儒家对于铁面无私的官员评价很低,像包拯、海瑞这些儒家知识分子,其实不被主流儒家接受。在儒家心理,他们是刻薄寡恩的代名词,距离酷吏更是只差一步之遥。
法家以循名责实作为思想工具,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有就是后来的量化考核法和成文法。
春秋战国年间,礼崩乐坏,人才开始流动。之前大家都是一家人,你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宗族长老一清二楚。现在不一样了,虽然各位君主很想招揽人才,但是我没有经历你的过去,不知道怎么识别人才。于是口才成为了决定性因素。通过口才招聘人才的后果就是,有太多绣花枕头在你这里骗吃骗喝。
于是量化考核法孕育而生,韩非子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只要设置明确的目标就可以。能实现目标就算合格,实现不了就出局。今天的管理学就是在此基础上叠床架屋的。不仅设定目标,同时还分解目标到每一个月,甚至每一天,再辅助关键动作的控制,流程节点的跟盯,关键时刻的复盘,考核,调整。
量化考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用人头数量来计算军功。多少人头对应什么级别的爵位。伟大的商鞅通过人头计件,把秦国人民带上了一条穷兵黩武的道路。直到现在,我们都喜欢用头功,首功,来形容一个人功劳很大。
商鞅敏锐地观察到,调动贵族可以用荣誉和面子,调动普通士兵,对于这些小人(打引号的小人)来说,唯一可以激励他们用生命打仗的动力就是计件提成。当你看着敌方阵营的人头,是一个一个爵位的时候,战斗力不爆表是不可能的。
计算人头决定爵位的方法可以让军队永远保持昂扬的状态。
随着量化考核制度的出现,成文法的出台,就只是时间早晚问题了。什么是成文法呢?说白了,就是把各种惩罚制度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颁布。儒家特别反对成文法。儒家认为法律条例,跟不上现实复杂的情况。举个例子,法家颁布了杀人偿命的条款,只要你杀人了,就要偿命。
问题来了,正当防卫要不要偿命?误杀要不要偿命?电影《误杀1》就探讨了这个司法问题。双方打架斗杀,要不要偿命?法家认为,这些一概都要判处死刑。如果要一 一甄别每一个杀人犯是不是情有可原,是否应该减刑,整个国家效率会大大降低。
儒家当然极力反对。因为一旦这么立法,就意味着没有人情,没有弹性,很多判罚其实非常不合情理,对个体非常不公平。
一个追求效率,一个追求公平,这是儒家和法家,对于成文法最根本的分歧。
现代文明,大家都知道应该依法治国。我们现在的社会复杂度远远高于,远远高于,远远高于古代。现实越复杂,法律条文也越复杂,于是法律条文的内容量就以几何级的数量成倍成倍增长。基于这个判断,我觉得未来的律师服务会成为人们的刚需,因为你根本应付不了海量的法律条文。
在循名责实的基础上面,发展出了量化考核和成文法,一点都不意外。因为是法家完善了量化考核和成文法,所以法家也等于刑名学家。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家对于现代管理学大厦确实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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