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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是余华的又一部小说。一到手,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读完了。
余华的文字一贯的清新优美,尤其读他每一本小说的前半部分,散文色彩十分浓郁,让人忘了这是小说,待读到后面,故事情节越来越多,方显小说本色——有人物、有场景、有情节冲突等,而不仅仅只是散文那漫无目的以抒发情感为主。
余华擅长写中国解放前的乱世民生。他是60年生人,49年解放前距离他出生的年代才过去10多年,那些苦难的记忆,还深深刻在他的父母辈的脑子里。他的小说原型应该是父辈们讲给他听过的,所以都带有在转述故事的味道。尤其《文城》,他分成了正记和补记两部分。补记占了三分之一,是另一个独立的故事,也是对正记的一种“答疑”。这样的小说结构我没有读过,很新颖。
《文城》象《活着》一样,描写的仍然是具有宏大战争历史背景下的一方百姓命运。主人公林祥福开始也是过着平静富足的北方乡村生活,他虽然是个有不少田产的“地主”,但却不是《活着》的主人公富贵那样一个每天游手好闲的少爷,按过去成份划分,其活法顶多是个富农。
林少爷跟他的父母一样很勤劳。他除了跟着长工一起辛勤耕耘田地,还不断学习钻研他的爱好——木工活,打算以此更好的养活自己,后来,他在还很年轻时,就成了方圆百里有名的“硬木”师傅。可惜的是,他的父母过世太早了,还没有帮他成好家,就撒手人寰。于是,当一二十岁的林少爷碰上了聪明漂亮又别有用心的小美,一味善良的他,从此搭上了他全部的命运,没有谁能拉得回来,直到客死他乡。
林祥福这个人物身上的五个身份有一种让人痛心的完美。
第一个身份是作为一个儿子。“林祥福家门口前的地上放着两碗水,一碗是母亲为父亲放的,一碗是祥福为母亲放的。五岁丧父,母亲一人将他抚养成人,教他学习知识和手艺,一直到祥福长大十九岁,母亲也离他而去。林祥福始终没有忘记母亲织布的身影,在以后的岁月中,这个身影总是会给他在动荡的岁月中带来一些慰藉。他也没有忘记母亲的教诲,坚持学习手艺,这也使得他拥有了谋生手段。”
第二个身份是作为一个丈夫。虽然不知道小美的身世,但是朴实厚道的品格让他两次都原谅了小美的离开,“如果你再次不辞而别,我一定会去找你,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这是一个忠于伴侣的男人。
第三个身份是作为一个父亲。祥福没有食言,带着孩子,四处寻找小美口中所说的文城。最后他意识到文城是虚假的,但在陌生的江南小镇,为了养活孩子,他一个并不贫困的少爷,硬是放下身段,一直以最底层的模样到处乞求,就为了给孩子一口奶水;
第四个身份是作为一个兄弟。在溪镇结识了陈永良,陈永良与其妻子的善良让同样善良的林祥福留了下来,两个外乡人凭借着手艺,在溪镇立足。从最初开木器社,到做大生意,到一起经历官军混战,一起经历土匪绑票。不同于余华之前《兄弟》里的描写,祥福与陈永良的关系,已经胜过金兰结义。当知道林祥福死因后,陈永良想尽办法为他报了仇。还有会长顾益民,林祥福为了救他最终遭难,三个月后,顾益民看到他那用腊封存的遗体,昏倒了。他是别人心里的好兄弟。
第五个身份是作为雇主。田大和田大的四个兄弟,虽说是林祥福的长工,但在生命中一直互相照顾互相托付。即使路途遥远,他们两次北方来到南方溪镇,最后将发出呼唤的林祥福带回家:我想回家了,你们来接我回去吧。叶落当归根,人故当还乡。“田氏兄弟拉着大哥和少爷,在冬天暖和的阳光里开始了他们的漫漫长途。林祥福的童年是在田大的肩膀上度过的,田大驮着他一次次走遍村庄和田野,现在他与田大平躺在一起,踏上了落叶归根之路。”
别有用心的小美,其实也是苦难时代的产物。她出身贫苦,命不由己,十岁就被送去做童养媳,本来是交上好运的她,却遇上了奇葩的婆婆。这婆婆并不是一个狠毒之人,却容不得身边人对她权威的挑战,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就将小美逐出了家门——写到这,心里感叹有多少人就因为权威被蒙蔽了真实的内心——而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进而改变了6个人的命运。
如果《文城》有让我遗憾的地方,是这故事并没讲完,应该再写三分之一的补记2,讲一下林祥福与小美所生的女儿林百家的生活。
林百家被她爸爸艰难抚养长大,但她爸爸在乱世去世,她却无法得知并送一程,这样的安排让读者很心塞。她未来的生活中,应该有因她而失去了一只耳朵的陈耀武的存在,还应该有那个被骗去海外做劳工的顾同年的消息。顾同年毕竟与林百家从小定了亲,他还能活着回来与她完婚吗?即使能完婚,他的浪荡公子哥的品性,又能带给林百家什么样的生活?
《文城》的人物很多,但只对三位核心主角有了交待——全部死了,其他次主角描写的份量其实也很有看头,除了上面讲的林百家、陈耀武、顾同年这第2代人,还有优秀的陈永良、顾益民这第一代人都没有交待清楚,小说就结束了。因此,我认为,它还是不如《活着》的故事有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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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余华有着同样美誉的作家,还有很多。这些作家的故事叙述,奠定了作品本身的时代肩负感,都有一种苍凉与无奈,也最为文青关注和研究。
记得莫言得了诺奖后,我一次性把他摆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的全部小说搬回了家,期待来一场酣畅淋漓的阅读,但莫言那魔幻荒诞的写法,我只读完一本就放手了;陈忠实的《白鹿原》,也常被人评价为神作,号称是将人物形象的刻画深深的烙印在大地之上乡土小说,最后我也只读了个开头就放手了;
而余华,除了我最前面讲的其文字的优美,其实他还是个最会写故事的好手,小说很有穿透力,人物描写与情节展开,都紧紧围绕着整个故事展开,让人能像追剧一样连续读完。
做这些比较,我想表达的是,尽管我对《文城》有些许遗憾,但它仍不失一部好小说。也许,我的遗憾,正是小说的精妙之处。因为,谁说乡土小说就不能哥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