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作者杰克·伦敦市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1902年他在英格兰的“美好年代”以近似于探险家的心态,潜入伦敦的底层世界。通过第一视角记录东区人民的生活状态与见闻。然后他所看见的大多是不好的生活,以至于他的这篇记录报告被自己命名为《深渊居民》。今天就用第一视角与大家一起走入英格兰的维多利亚时代,通过作者的眼睛看看深渊里居民的生活现状。
第一章 亲临东区
当我打算自己去伦敦东区一趟,体验底层社会生活,而向某些朋友求助时,他们对我说:
“你最好找警方派人带你去。”
我想他们肯定在想怎么会有像我这样的疯子提出此等无脑要求?
最后有人向我介绍了库克旅行社。
他们在世界各地帮人找路,清除路障,简直是活生生的路标。为所有迷路的旅人提供紧急救援效率迅速,办起事来轻轻松松,远近驰名。他们可以带我到非洲的蛮荒地带或者中国西藏腹地,但若是要到伦敦东区,距离拉德门圆环仅仅投掷一石之遥的地方,他们反而办不到。
最终我带着打听来的,住在东区一位侦探“正直强尼”的地址离开了。
一位沉稳而极其优雅的灰须马车夫在我美元诱惑下向东区驶去。
想要避开伦敦街上贫苦生活的景象,是不可能的,不管置身何处,只要走个五分钟几乎一定可以看到贫民窟。
我的马车正在穿越的这个贫民窟可说是无边无际。
街道上到处都是新来的不同种族居民,身材矮小,外表悲惨或者醉醺醺的。
我们经过好几英里的砖墙,四处都脏兮兮的。
每过一条街道与巷道,就出现新的砖墙与惨状。
街头巷尾都是喝醉的男男女女,争吵声传遍各个角落。
市场里有许多老人,不分男女,都在充斥污泥的垃圾里面翻找腐烂的马铃薯、豆子与蔬菜。孩童环绕着烂掉出水的水果堆,宛如苍蝇,拿出一点点可以吃但有部分腐败的水果,当场就狼吞虎咽吃掉了。
我全程没有看到其他的马车,孩子们跟在后面与旁边奔跑,就好像我乘坐的马车是一台来自于更好世界的幽灵马车。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害怕围在我身边的人群。
眼前我所畏惧的一切就像大海,一波波层层叠叠的人间惨状,每条街道都是这样,臭味似乎像海浪前仆后继铺天盖地而来,几乎把我吞噬。
在一间旧衣店,我挑了一条耐穿但很旧的长裤、一件只剩一颗纽扣的破烂夹克、一双显然是矿工穿过的短靴、一条细细的皮带,还有一顶非常脏的布帽。
当我走到街头就发现所谓“人要衣装”真的不是一句虚话。
我所碰到的老百姓不再展现出卑微的神态,似乎在一眨眼之间我就变成了他们的一分子。
我身上那一件手肘破掉的破烂夹克像徽章似的象征着我的阶级,也就是他们那一个阶级。
我变成跟他们一样,我之前看到的奉承神情与尊敬注目不复存在,心底一股同袍情谊油然而生。
那个身穿灯芯绒裤,脖子上戴着肮脏领巾的人不再称我为“先生”或“老爷”,而是叫我“老兄”,多么悦耳而真心的两个字,让我有点儿激动,跟我听到老爷的时候完全不同,那两个字蕴含着一种主从关系,带着力量与权威,是下人对于在上位者表示敬意的称谓,开口是只希望对方能高抬贵手,其实无异于摇尾乞怜。
当我终于走到东区时,我对于人群不再心怀恐惧。我成为人群的一部分。那一波波臭味席卷而来,如海浪般把我吞噬,或者说是我自己轻轻跳进去。
第二章、我的住处与其他住处
过去三十多年来,强尼一直都在东区当侦探,找到强尼后,我先解释自己来这里做什么。随后表示在吃住睡觉都跟东区居民在一起的同时,我希望自己能有个不会太远的避风港,我随时都能去的地方,让我有好的衣服可穿,有干净的地方可以住,我也可以用那个地方来收邮件,撰写笔记,偶尔换好衣服离开东区,重回文明世界。
强尼帮我在距离他们家五六户之遥的地方找到了房子,面积与他们的家的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等到我把一张普通的打字桌摆进房间里,能让我活动转身的余裕已经很少了,最多我也只能像虫子一样蠕动,动作轻巧,小心翼翼。
把自己与财物安顿好之后,我穿着那一身粗糙衣裤出门散步。
我想到了住屋的问题,便开始进行调查。
空房间不多,但的确可以找得到,通常都只有一个房间等待出租,看来大家都认为一个房间就足够贫穷家庭在里面煮饭、吃饭与睡觉了。
我发现许多住在一个房间里的家庭都会把剩余的空间再次转租,用八便士的价格在地板上再容纳一两个房客。
当我回到强尼帮我找到的房子,我的脑袋还不能立刻习惯自己的房间,因为和那些房间相比较我的房间真的是太大了。
正在这时房东来敲我的门,想知道我住的是否舒服,此举让我所有的疑惑都烟消云散。
那些人之所以会涌入伦敦东区,都是政府害的。
银行、工厂、饭店与办公大楼愈盖愈多,逼使城里的穷人变成游牧民族;他们一波波往东迁徙,导致一个个地区的居住空间都饱和了,居住质量也逐渐下降,逼使原先住在东区的较优秀劳工阶级必须成为都市边缘的拓荒者。
第三章、东区的某些人与见闻
1.咖啡店的老板
我正在吃东西的这家咖啡店的老板是一位健壮的老妇人,她一边和我说话,一边在那个帮房客煮饭的小厨房里忙来忙去。
我进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忙了,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她一直都没有闲下来。她无疑是个很忙的女人。
“五点半就起床”
“晚上最后一件事就是睡觉”
“努力工作到放倒”
总计十三年,换来一头灰发、一身脏衣,背驼了,浑身邋遢,在十英尺宽的小巷中熏臭嘈杂咖啡厅里埋头苦干。
“你去度过假吗?”我走回她面前问她。
“度假!”
“就是去乡下待个两天,呼吸新鲜空气,放一天假,总之就是休息一下。”我给他介绍道。
“哎呀!”她笑道,这才终于把手边工作放下。
“度假吗”?对于我这种人而言,简直是做梦!
2.年轻的消防员
我在西印度码头附近碰到一个闷闷不乐的年轻人,他戴着消防员帽子,帽檐往下拉到眼前,他的衣服皱巴巴,闻起来隐约有海水的味道。
两杯黄汤下肚,我们便熟络了起来,在得知我正在寻找住的地方,他告诉我,室友被条子抓走了,刚好有个空的位置,我可以和他挤一晚。等到我们喝掉一先令的啤酒,还到他那悲惨似狗窝的床上睡了一觉后,我已经非常了解他的背景了。
他生于伦敦,父亲是消防员,也跟他一样是酒鬼。从小他就以街头与码头为家。他未曾读书识字,也从来不觉得有必要,他认为,至少就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讲,识字也枉然无用。
过去,他母亲和多位兄弟姊妹都挤在两个房间里,和他们的可怜生活水平与三餐不继的状况相较,他靠自己谋生还过得比较好。事实上,只有当他实在运气太差,弄不到食物的时候,他才会回家。他曾在街头与码头当过小偷、乞丐,曾出海一两趟当餐厅服务生,到船上去当煤炭搬运工的次数更多,最后变成了熟练的消防员,而这已经是他人生的巅峰。
在这过程中,他培养出一种人生观,一种丑陋而可憎的哲学,但若从他的观点看来,却是合乎逻辑也合理。我问他为何而活,他马上回答:“为了喝酒。”出海一趟拿到薪水后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随后,小醉几番,与朋友们泡在酒吧里,喝到身上只剩几枚硬币再度出海,重启另一个糟糕比的循环。
当他说出喝酒是他唯一的人生目标,我向他建议:“但是,有老婆与小孩,你才能自组家庭,还有做其他事。想想看,出海回来后有小孩爬上你的膝盖,老婆也高兴微笑着,布置餐桌时还会亲亲你,宝贝们上床后,你还可以把他们都亲一遍,煮一壶水,与老婆彻夜长谈,说说你去了哪里,有何见闻,她则是聊起了你不在时,家里发生的那些小事,还有……”
“继续说啊!”他大叫,拳头作势在我的肩膀捶一下。
你在胡说什么?嗯?说什么老婆亲亲我,小孩爬上我的膝盖,还有煮一壶水,有机会上船工作,赚个四镑十先令月薪,当然没问题,没有工作的话要拿什么养家。
我跟你说,花掉那四镑十先令之后,我得到了什么?老婆与我争吵,小孩也吵吵闹闹,没有煤炭烧开水,就是这样。这足以让一个小伙子迫不及待地想回海上。
我不想继续赘述这位二十二岁年轻人的长篇大论,我想我把他的人生观与经济考虑讲得清清楚楚了。他从来不知道家庭生活为何物。“家庭”两字只会让他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物。因为他父亲与同行其他男人的薪水都那么低,他自有充分理由觉得老婆孩子是累赘,只会让男人陷入悲惨。
他是个年轻的酒鬼,早年生活就很悲惨,体力不足以当火夫,只能待贫民窟或救济院,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他跟我一样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自己并不觉得可怕。从出生那一刻起,他就轻易受到各种环境力量的压迫,他虽看得出自己的悲惨未来是不可避免的,但却如此麻木不仁,好像事不关己,我也劝不动他。
然而,他不是坏人。他并非天生就是邪恶而残忍的。他的心智正常,体力也比一般人好。他有一双圆圆的湛蓝眼珠,睫毛很长,两眼分得很开。他的眼神含笑,隐藏着幽默感。眉毛与五官都长得很好,嘴巴与嘴唇的长相都很讨喜,因此当晚他脱衣睡觉时,我对他健硕的身体并未感到太意外。
我曾在健身房与训练场里看过许多脱掉衣服的男人,他们的血统教养俱佳,但我没看过哪个人的条件比这个二十二岁的酒鬼还好,但这完美如神的年轻人却注定要在四五年内身心俱疲,毁了自己,因此也没办法把自己的优越条件遗传给后代子孙。
但我不得不认为他说的是对的:在这伦敦城里,只赚四英镑十先令月薪的人不该娶老婆。如果为了省钱而带着妻小搬进已经住了两个男人的房间,而且还入不敷出的话,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自给自足那么开心。
而且我每天都愈来愈确信,他如果选择结婚,不但是不智,还是一种罪。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而且社会上的各种力量还会排斥他们,让他们向下沉沦,直到消逝。
简而言之,伦敦的东区深渊是个庞大的废墟。每年英格兰乡间都有强健活泼的生力军涌入伦敦,数十年如一日,然而这一股力量不但并未更新补强,到了第三代就会自行消逝。就连政府机关都宣称,父母与祖父母都出生的伦敦工人非常罕见,这种人几乎绝迹了。有四十五万人都待在这个叫做“伦敦”的坑洞般社会里,在底层悲惨地垂死。
3、一则新闻
今年七十七岁的克鲁斯于上礼拜三去世了,她是个独居老人。霍本区的济贫官宣称死者在这里生活了三十五年。第一位目击者被传唤时表示,他发现那一位妇人时,那情景实在是惨不忍睹,救护马车与车夫在载过她之后都必须消毒。医生说死因是褥疮引起的血液中毒,理由是死者自己粗心大意还有脏污环境,陪审团也判定验尸结果无误。
这件妇人死亡的案件虽是小事,但最令人惊诧之处在官方表现出一种沾沾自喜与自满的态度,断案时也是这样。当一个七十七岁的老妇人去世了,我想所谓“自己粗心”可说是最乐观的一种解释。老妇人的死完全是她自己的错,厘清责任后,整个社会又继续以自满的方式运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