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鲤
动辄聊清代如何,很容易陷入民族、文化、文明等议题的意气之争,因此还是要回归小问题。什么是小问题?基层社会就是小问题之一。
清代基层社会比以往更加复杂,一来是人口高速增长,二来是社会流动增强,三来是满汉矛盾突出,种种问题使得清廷必须构建起比前代更加严密、健全的基层体系,这样的基础体系包括主体行政系统、辅佐行政系统、基层军事系统和民间协助系统,后二者分别表现为绿营驻防体系、保甲、乡约和会馆、行会,都有专著论述。
对于前二者,看似很简单,其实很多细节并未被人所注意。
首先,县级政府是中国古代的基层政府这一论断其实是不准确的。秦汉时期县下有啬夫,属于正式官员,主管一乡的税收和词讼,乡下还有里正,这时郡县制度是依靠乡政来实现管理基层的作用的。这一点从唐中期两税法的诞生得到改变,由于唐中期大量人口脱离土地,租庸调制开始瓦解,因此乡役制(乡间富户轮流承担催征赋役、维护秩序)开始推行,这时县级政府才真正成为帝国的基层政府。
自宋以后,帝国会直接委任官员到地方知县务,这就是知县。知县成为中央和地方接触的交界点,职能极多,比如司法、征税、户籍、治安、邮噫、教化、祭祀和救灾等多个方面,并不是现在很多人直观感受到的只有断案一个方面。
那么知县一般由谁担任呢?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里贡献了一个统计,通过那个统计我们看到,整个清代,知县中汉人的数量占百分之八九十。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一来知县要直接和百姓打交道,处理地方的各项事务,由汉人担任,会让行政阻力不会过多受到民族矛盾的制约;二来旗人在选官方面有特权,大多身居高位,因此他们对知州、知县等官职,大都不屑担任。
但因为知县大都是科举出身,缺乏具体的行政经验,再加上任期短、异地为官,对地方政务很难迅速搞清楚,因此很需要一些精通刑案和事务的幕僚,幕僚大都是没考上的读书人,这就是常常被提及的师爷。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的书籍供知县阅读,比如《钦定训饬州县规条》、《福惠全书》等,都是在讲述一些治理基层的经验心得。
当然,幕僚并不隶属于政府,只属于知县的私人,同理还有知县的长随,虽然地位低下,但因为和知县日常接触,因此实际上也有不少权力。
而国家工作人员里的县署人员,反而没那么大的权力,比如书吏、差役等。
书吏任期一般是五年,届满不得留任,可考职进入官场,但这种机会很渺茫,即便考上终身也比不上科举考上的,因此绝大多数人五年后会选择改名换姓留任,这是一个神奇的情况。
差役则大都属于贱民,子孙被严禁参加科举考试,社会地位低下,不过在三年届满后,也同样会有人改名换姓留任,因为贱民社会地位低下,因此在衙门办事的话,反而是一种护身符,这又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那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钱。
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是没有独立财政的,但为了维持地方运行,税银一部分会通过起运交由中央户部管理(事实上一部存放在各省藩台臬司中),另一部分则留在地方,叫做存留。通过对乾隆《大清会典则例》里各省税银起运、存留情况进行统计,会发现存留的比例基本上只在20%,这也就意味着地方的财政很难有大量结余,而这部分钱又大量适用于驿站开支、官员和差役的俸工银、衙门行政开支和慈善事业,因此基本是收支相抵。
在这种机制下,知县会做什么,不用想都知道,而最后直接与知县接触的,自然是当地百姓了。于是我们看到,到了乾隆时期,各地告御状的情况便屡见不鲜,乾隆三十年江西新昌县、乾隆三十三年甘肃成县、乾隆五十七年湖北蕲州……
而除了知县外,对基层有影响的还有以宗族为代表的血缘组织和以乡绅为主导的地缘组织,事实上在清代由于此二人较前朝更显示出普遍化、规模化的特点,因此作用极大,甚至朝廷有时会默认乃至于赋予二者一些处置权力,这时县级政府则只能让位于治安教化、社会救助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