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威廉·福克纳的一生,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他旺盛的创造力:在经常酗酒、奔波劳碌和情感纠葛之间,在为稻粱谋写出一百二十五篇短篇小说和数十部电影剧本之外,他竟然创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
每篇的情节与角色互有勾连,合起来又是一部长篇小说。福克纳用15部长篇小说和五十几篇短篇小说构建起来的约克纳帕塔法要宏伟得多,出场角色多达数百个,涉及政治、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堪称美国南方社会的缩影。这些小说没有随着作者的去世而湮没,约克纳帕塔法体系中几部重要的小说,如《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早已成为英语文学殿堂里的经典之作,而最能展现威廉·福克纳在创作上的新颖理念和精湛技艺的,则莫过于《喧哗与骚动》。
杰森·康普逊是嗜酒如命的虚无主义者,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卡罗琳·巴斯康是自恋的神经衰弱症患者,四个子女中独爱三子杰森,因为觉得只有他像巴斯康家的人,其他三个是康普逊家的种。
故事核心是他们的二女儿,昵称小卡的卡恩戴斯。小卡自幼任性,交了许多男友,以至于未婚先孕。母亲因为害怕可能到来的人言物议,带着她逃到印第安纳州某度假小镇,不意遇到了对小卡一见钟情的赫尔伯特·赫德。两人随即仓促成亲,但赫德随后发现女儿昆汀并非己出,于是将母女两人扫地出门。卡罗琳·巴斯康因此将小卡视为康普逊家族的耻辱,不许她再踏入家门半步,甚至不许家里人提起她的名字;而小卡将女儿托付给父亲带回家抚养之后便浪迹天涯,从此不知所终。
小卡不幸的遭遇给她的兄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她的长兄昆汀·康普逊天资聪颖,家里为了供他去哈佛大学念书,卖掉了一部分草场。昆汀有乱伦情结,从小迷恋自己的妹妹,一直将小卡的贞洁和康普逊家族的荣耀联系在一起;受小卡的失贞和婚姻刺激,他在哈佛读书期间沉河自杀。小卡为了纪念兄长,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他的名字。
昆汀的自杀给原本就因为小卡而郁郁寡欢的康普逊先生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他很快与世长辞,于是其三子杰森·康普逊变成了一家之长。杰森性情孤僻,才干平庸;赫德和小卡结婚前曾许诺让他去自己开设的银行上班,后来因为离婚,承诺自然没有兑现。杰森始终认为自己的前途是被小卡耽误了,因而不但设法截留小卡寄给昆汀的抚养费,还百般折磨自己的外甥女。
康普逊先生的小儿子本杰明是智力障碍症患者,昵称小本的他遭到母亲和三哥杰森的嫌弃,父亲终日醉生梦死,长兄昆汀又过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唯有姐姐小卡和黑人女佣狄尔希给过他真正的关怀。小本自童年便养成每日午后在院门等姐姐放学回家的习惯,他十五岁那年在傻等小卡时闯出院门追逐邻居女孩,事后惨遭阉割,但直到三十三岁仍然对姐姐念念不忘,甚至一听到小卡的名字就会哭。杰森认为小本是家门之耻,早就打算等母亲去世后将其送去精神病院。
至于小卡的女儿昆汀,她在康普逊家长大,和她母亲一样,也交了许多男友。由于外婆的管束十分严厉,舅舅杰森又经常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折磨她,昆汀最后偷了杰森放在家里的大笔现金,和男友远走高飞。小说以杰森追捕昆汀未遂而结束。
这个故事梗概显得很简单,但其实需要仔细阅读多遍才能提炼出来。第一次看福克纳这部代表作的读者,绝大多数会感到特别难懂,因为小说所涉之事横跨三十几年,却被作者高度压缩在4天之内;作者还打破原有的叙事规则,使用了一些当时十分新颖迄今仍然罕见的写作技巧。
《喧哗与骚动》总共有4个部分:第一部分叙事者是小本,描绘了他在1928年4月7日的意识过程;第二部分再现了昆汀在1910年6月2日自杀那天的所遇和所思;第三部分是杰森在1928年4月6日的经历和心理活动;第四部分以黑人女佣狄尔希为中心,讲述了1928年4月8日复活节围绕康普逊一家发生的事情。康普逊家族在1928年4月初的境况和过去三十几年的往事,全部浓缩在短短4天之内;在浓缩的过程中,威廉·福克纳应用了意识流、蒙太奇、主体视角等别开生面的写作技巧,为小说叙事艺术开辟了全新的境界。
意识流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产物。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出版的《心理学原理》中指出:“意识不是以碎块的形式出现的……它没有交接点;它是流动的。我们可以将它比喻成‘江河’或者‘溪流’。从此以后,我们不妨称之为思维流、意识流或者主观生活流。”后来的文学评论者借用了这个名词,用来指代那种描写人们的思维和感受的叙事方法。正如前文已经指出,和现实主义小说相比,现代主义小说更注重描写内心活动而不是外在世界,意识流因而成为现代主义小说最重要的技巧之一。威廉·福克纳不是第一个使用意识流的作家,但在《喧哗与骚动》之前,从未有作品——包括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将这种技巧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和令人折服。我们可以简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第一个例子来自本书第一部分,也是全书开篇的文字。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的读者恐怕会摸不着头脑,因为读者从中读到的只有行动,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对行动的解释。
慢慢地我们将会发现,原来“我”就是小本,他正在康普逊家的院子里看人打高尔夫球,而拉斯特是康普逊家的黑人帮佣,当时正在找一个硬币。但是小本只有3岁儿童的智力,他不懂什么是高尔夫球,也不知道拉斯特要找什么,所以在他的意识里,他无法将“打”和“高尔夫球”、“找”和“硬币”联系起来。这个貌似不知所云的段落,恰恰令人信服地呈现了一个智力障碍症患者的思维过程。